EMC
EMC(电磁兼容性)的全称是“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其定义为“设备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该定义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首先,该设备应能在一定的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 即该设备应具备一定的电磁抗扰度(EMS);其次,该设备自身产生的电磁骚扰不能对其他电子产品产生过大的影响,即电磁骚扰(EMI)。
关于EMC
EMC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质量指标,它不仅关系到产品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安全性,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其他设备和系统的正常工作,关系到电磁环境的保护问题。 为了规范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所有的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电磁兼容标准。电磁兼容标准是使产品在实际电磁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的基本要求。之所以称为基本要求,也就是说,产品即使满足了电磁兼容标准,在实际使用中也可能会发生干扰问题。大部分国家的标准都是基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欧共体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E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例如欧盟2004/108/EC指令(即EMC指令)、美国联邦法典 CFR 47/FCC Rules等都对电磁兼容认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MC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可能引起电磁干扰或其自身可能收到电磁干扰影响的所有电气或电子器具、设备和安装。
·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灯具以及其他类似设备;
· 工业设备;
· 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类产品;
· 实验室、测量和控制类设备;
· 其他电子设备。
2、不适用于:
· 在2014/53/EU即RED指令里的设备;
· 航空产品、部件和设备;
· 业余无线电设备;
· 其他特殊指令所涵盖的产品;
· 固有良性设备 (Inherently benign equipment)。
常见的产品认证标准
测试内容
申请认证所需材料
1、电磁兼容认证申请书;
2、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3、申请企业的质量手册;
4、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概况一式两份;
5、产品说明书;
6、产品结构说明一式两份;
7、产品电原理图及印刷电路板图;
8、产品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9、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