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DDP关税和增值税的区别(增值税和关税的相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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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关税是什么意思
DDP(Delivery Duty Paid)关税是指商品从出口国进口到目的国后,在目的国就已经清关并缴纳了相关的进口税和费用,因此收件人可以直接收到包裹而无需支付额外费用。DDP关税是一种常用的物流术语,它是国际贸易中的标准化条款,可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约定。
DDP关税的优势在于收件人的费用和风险降低了。因为国际物流运输中,有时候目的国会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的进口税,若收件人选择DDP关税,则运费和进口税费用都预先支付,免去了运输途中不必要的等待和可能的额外费用。同时,DDP关税也能有效减少海关存储费和未知的风险因素,提高了交易的可靠性。
DDP关税适用于许多交易场景,例如:在国际电商交易中,卖家常常会在运费中包含DDP关税,以协助买家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服务质量;在B2B贸易中,零售商多数会将DDP关税作为标准化条款,以诱使买方更愿意与公司交易,增加作为B2B供应商的竞争优势。总之,DDP关税有助于提高国际贸易合作的成功率和效率,增强了双方之间信任的建立。
ddu/ ddp的区别是什么
DDU/DDP就是A发货给国外B,当中的所有运输清关等事情都是由A来负责(A可以委托货代来负责),区别就是DDU是不包括税金的,也就是货值的百分之多少,税金会在B收货时交付。DDP当然就是所有费用都是A支付。
CIF很简单,A发货给B,A只要负责从家里到目的港的码头,也就是船到港后将货物卸下来就没有A的事情,之后的清关,提货及送到B家里的事情都是B自己去做。
1、DDU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由卖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进口国国内指定地点,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因此《2000年通则》要求买方承担可能发生的,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同时2000年通则建议在与办理进口结关困难和费时的国家进行交易时,为避免因买方未能及时办理进口结关而影响交易的进行,卖方还是不要使用DDU为好。
2、DDP英文全称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称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EXW术语下买方承担最大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若当事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AP术语。
3、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扩展资料:
贸易术语(Trade Terms)也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作用: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一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都有统一的解释,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日成交。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由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由于贸易术语由相关的国际惯例解释,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争议,可通过国际贸易惯例解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贸易术语
到货价与DDP、 CIF的区别
到货价主要指的是 CFR或是CIF价,之所以叫到货价,是因为指的是运费由卖方负担。
DDP是价格术语里面最麻烦的,也是要价最高的,是因为Delivered Duty Paid,卖方还因负责进口国的清关费用。
DDP指定目的地货交买方处置起,卖方负责出口与进口报关
卖方则应以FOB作为基准
拓展资料:
CFR价格和CIF价格的明显区别就是卖方是否承担保险的问题,CFR是不加保险费,而CIF就是加保险费。
CIF: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CFR: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价格换算:
CIF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CFR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需要注意的地方:
风险点的转移:风险点为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舱内,风险点即转移到买方,国此买方必须在此之前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因此实际业务中卖方应于装运前和国外买方就如何发装船通知以及何时发装运通知,商定办法,贸易合同中也应注明装船通知的发送内容,方式,发送时间等。
DDP,英文全称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称为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EXW术语下买方承担最大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若当事方希望卖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AP术语。
DDP与CIF区别
DDP是真正意义上的到岸价格,因为卖方要承担货物转给买方前的一切风险。而在CIF条款下,卖方虽然支付海运费,但卖方不承担海运过程中,货物灭失等风险,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
拓展资料: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CIF百度百科--D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