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认证从哪里查询(证书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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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阿胶的区别在哪里
一看表面特征,正品的阿胶表面为黑褐色,胶块很平整、色泽均匀,没有油孔、气孔。而假阿胶胶块的表面通常是棕黄或青黄色,有的有油孔、气孔等,胶块也不太规则。
二是看质地,正品的阿胶质地硬而脆,将胶块放在桌面或硬物上轻轻一拍,就会拍碎,成无数块小块,而假冒阿胶则不容易拍碎。
三是闻气味,正品的阿胶闻起来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而假冒的阿胶则有刺鼻的异味,或者腥臭味。
扩展资料:
如何选购:
第一招认品牌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藏身
首先要学会看外包装,正宗东阿阿胶的外包装及标识是经过专业设计、注册认证。东阿阿胶包装右边印刷文字有凹凸感、标识、图案纹路清晰。
包装表面胶块色泽均匀、表面光滑,并印有“东阿阿胶”产品标识由吉祥云和东阿阿胶四个字组成,要认准标志,且注册商标标志的位置在吉祥云图案的右上角。
第二招看产品
正宗阿胶具有黄透如琥珀色,或光黑如莹漆者为真,真者不作皮臭,夏日亦不湿软等特点,这些可以从胶块本身进行鉴别:
东阿阿胶:呈规则长方形,表面棕褐色,光亮,胶块正面印字“东阿阿胶”端正清晰,颜色均匀,无气孔及油孔,气味清香,质硬而脆,一拍即碎。
第三招打电话
凡真正东阿阿胶,包装上都有防伪标识,这点是辨清“真李逵、假李鬼”的不二砝码。买到阿胶,只要刮开包装盒上的防伪标签涂层,拨打电话均为免费电话。按语音提示输入全部防伪码,按“#”结束,便可马上知道真伪,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仔细核对。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专家支招:阿胶如何辨真伪
人民网-四大“绝招”教你挑选正宗阿胶!
怎么查询保健品的真假
一、首先搜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找到有和下面图片一样的页面。
二、下拉整个网页,就可以看到药品的图标,点击进入。
三、根据你买的产品种类进行选择,是保健品就选择保健品,然后点击。
四、在下图的位置输入药品的名称,点击查询即可。
五、或者在下图位置输入药品的具体信息也可以进行查询。
凡是药品、保健食品(即保健品)都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发给药品、保健品的批准文号才可以生产或上市销售。
凡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发给批准文号的药品、保健品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都有备案。都可以查到,查不到的就是假药或假保健品,也有可能是食品,因为食品是省批的,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没有备案。
扩展资料:
保健品购买注意事项:
一、看标识。包装左上角像蓝色小草帽的标识,有此标识才算是保健品。特别警惕,无标识的属“食准字”,是普通食品。另外,应注明: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配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储藏方法、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二、看批准文号。在蓝帽子下面,从2005年7月1日起,“卫食健字”统一更换为“国食健字”。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第××××号)。80%的性保健品会以“食准字”批文为幌子,违规宣传性功能功效;20%的产品本身质量毫无保证,虚假欺骗性相当严重。
三、看保健功能(非治疗效果)。看外包装上与宣传说明书是否一致。保健食品不得宣传疗效,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如抑制肿瘤生长,提高性功能,消除脂肪肝、治疗高血压等都属违法。一种产品只有一两个功能,如果宣称具有五六种功能的,包治百病、功能很多的保健品也是违法。
提醒消费者,以补充维生素、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素为主的保健食品,不允许声明具有任何保健功能。
目前,我国审批的保健食品一共有22种保健功能(可以咨询会场工作人员),除了这22种功能以外,宣称的其它任何功能都是非法虚假宣传。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辨别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
gmp认证哪里查
1.目前消费者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获得信息:2.一是从药品经营企业处获得。药监部门要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在购进药品时,就要索取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及相关资料,如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GMP认证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消费者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咨询和索取这些资料;3.二是从药监部门获得。药监部门要在网络、报纸及有关媒体定期公告获得GMP认证的企业名单,供社会各界查询和使用;4.三是直接咨询药品生产厂家。现在已有很多药品生产厂家设有自己的网站,可以在上面查询,也可以通过电话查询该厂家是否取得GMP认证证书。
1、进入手机桌面,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2、进入界面,点击药监服务
3、进入界面,点击GMP认证查询即可
gmp认证在哪里查
1、进入手机桌面,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2、进入界面,点击药监服务
3、进入界面,点击GMP认证查询即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药品 GMP认证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局认证中心”)承办药品 GMP认证的具体工作。
1、职责与权限
1.1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该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认证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认证申请和资料审查
2.1
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 GMP认证申请书》,并按《药品 GMP
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2.2认证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受理、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中心。
2.3局认证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2.4局认证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3、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3.1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并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列入检查范围。
3.2局认证中心负责将现场检查通知书发至被检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局安全监管司。
3.3检查组一般不超过 3人,检查组成员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GMP检查员。在检查组组成时,检查员应回避该辖区药品 GMP认证的检查工作。
4、现场检查
4.1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4.2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负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辖区药品 GMP认证现场检查。
4.3局认证中心负责组织 GMP认证现场检查,并根据被检查单位情况派员参加、监督、协调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组长草拟检查报告。
4.4首次会议内容包括:介绍检查组成员;声明检查注意事项;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查日程;确定检查陪同人员等。检查陪同人员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或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熟悉药品生产全过程,并能准确解答检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4.5检查组须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检查项目进行调查取证。
4.6综合评定检查组须按照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评定,作出综合评定结果,拟定现场检查的报告。评定汇总期间,被检查单位应回避。
4.7检查报告须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并附缺陷项目、尚需完善的方面、检查员记录、有异议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等。
4.8未次会议检查组宣读综合评定结果。被检查单位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4.9被检查单位可就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及评定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及作适当的解释、说明。如有争议的问题,必要时须核实。
4.10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及提出的尚需完善的方面,须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4.11如有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检查组须作好记录,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5、检查报告的审核
局认证中心须在接到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