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的海关编码怎么填(发票海关编码一定要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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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申报要素怎么填写
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要素:
出口口岸、经营单位、指运港(站)、合同(协议号)、贸易方式、贸易国(地区)、消费国(地区)、收货单位、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装货单或运单号、收结汇方式、起运地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货名规格及货号、标记唛码、件数及包装种类、数量、重量、成交价格、离岸价格、随附单据、申报单位(盖章)、海关放行日期、出事报关单
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有:
报关单据提供正本并齐全,H.S.商品编码确认申报要素以及是否需要特殊监管条件。这个很重要。
报关单的填制必须按照实际货物信息填写,做到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
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及进口后经批准转内销或作为资产顶进,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报关单怎么填
《出口货物报关单》:
1、出口口岸:填写海关放行货物出境的中国国境口岸名称。
2、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贸易合同(协议)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3、指运港(站):填写本批货物预定最后运达港口、机场或车站。
4、合同(协议号):填写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份、字头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方式:分别填写“一般贸易”、“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货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品”、“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口合同除外)、“对口合同的来料加工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寄售、供销贸易”、“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或“其他”。不能简略填报为“援助”、“赠送”或“加工装配”等。
6、贸易国(地区):即货物的售予国(地区)。填写同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的国家或成交厂商所在地的国家(地区)。
7、消费国(地区):填写出口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如果不能确定消费国的,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作为消费国。如果一张报关单的货物有不同的消费国,应当分别注明。
8、收货单位:填写国外最后收货的企业的名称和所在地。
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江海运输填船名,陆运填车号,空、邮运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海运填装货单号,陆运填运单号,邮运填报税清单(包裹单)号。
11、收结汇方式:填写电汇(T/T)、信汇(M/T)、信用证(L/C)、承兑交单(D/A)或付款交单(D/P)等结汇方式。
12、起运地点:填写出口货物的起运点和出口货物发货单位所在地区。
13、海关统计商品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写。
14、货名规格及货号:应填写货物的中外文名称和详细规格(不要填写地方土语).例如:出口钢材要填明钢号、统织物应填写纺织原料所占的比重等。货号填公司编制的商品代号。
15、标记唛码:填写货物的实际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该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一批货物有多种包装的,要分别填报件数。
17、数量:填写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个、打等)如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统计商品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都要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写。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注明“分批装运”字样。
18、重量:“毛重”填写本批货物全部重量;“净重”填写扣除外层包装后的自然净重。合同发票等单据上没有净重时,可以按照商品习惯填写公量重、净重等,也可以将毛重扣除估计外层重最后填报。对于不同品种的货物,应当分别填明净重。
19、成交价格:填写合同规定的成交单价、总价格条件(如CIF、FOB等),并注明外币名称。如果价格条件为CIF、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分别扣除运费、保险费和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明FOB成交总价。
新版发票上的商品编码怎么填写
要从商品编号的来历说起。海关商品编号是根据国际HS编码而来的,前6位是国际一致的(缔约国之间一致),从第7位起,称为本国子目,由各缔约国根据本国情况编号。最少编到8位。因此,海关税则中大部分编码都是8位。
但根据确定税率、贸易管制条件等的需要,部分商品还要设置9、10位子目。这就是为什么税则书中,在前8位数一致的情况下,有9、10位的编码,一般都是其中一个编码需要某监管证件、另一个编码不需要。
在实际通关过程中,由于电脑系统设置的原因,为了满足10位数编码的申报需要,“商品编码”这个栏目必须设置到10位数。所以,对于只有8位数的编码,就统一规定以添加2个“0”来补足10位数。且申报时,10位数中的标点不能再输入,否则,就无法录入10位数字了。
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是如何组成的
填报由13位数字组成的商品编号。前8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的编码;9、10位为监管附加编号,11-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号。
根据填报规范的填报说明,进出口商品的商品编码由原来的10位增加到13位,增加的这3位是检验检疫的附加码,即前10位还是跟以前一致的。
商品CIQ编码的后三位即为新增加的附加码,也就是说2018年8月1日起,进出口商品在报关时是直接按CIQ编码进行申报即可。
扩展资料:
海关商品导入编码:
1、报关单上显示的商品编码为10位,退税系统录入时只需要录入前8位即可(对于录入前8位后回车提示商品码无效的需要录入全部10位。)
2、录入前8位和10位都提示商品码无效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该商品码为非基本商品代码。这是需要进入“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中查询出该商品码,然后根据商品属性选择基本码进行录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HS编码
请问增值税发票中的客户和商品编码要怎么填啊(谢谢~~)
增值税发票中的客户和商品编码填写如下:
1、首先是先向税务局申请安装防伪开票系统;
2、安装完毕后进入开票系统;
3、进入系统设置客户编码和商品编码;
4、将购货单位的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一一输入,将本单位的商品名称、税率、规格型号一一录入完毕。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有权征收税费的机关有财政、国税、地税、海关及相关行业部门,财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使用行政专用收款收据。国税、地税都归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管理,海关由海关总署垂直管理。国、地税负责工商税收的征收,工商税收基本上包括了对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企业和居民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中国绝大部分税种都属于工商税收。海关负责关税征收,包括进出口关税和船舶关税。
应税项目,是应当缴纳税款的各种项目,亦称课税客体、税目、征税品目,是指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在质上的具体化,体现了某一税种的征收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