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商平台购买跨境商品转卖(跨境电商一般卖哪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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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跨境商品,跨境电商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
扩展资料: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
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
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
首次使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单件3000元的商品,需要交税吗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得知,首次使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单件3000元的商品不需要交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百分之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百分之70征收。
跨境电商倒卖违法吗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主观:跨境电商不违法。但是需要营业执照,还必须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还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我国居民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商品限额是多少
1、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调整至26000元,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机调整;同时,将单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调整至5000元。
2、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3、明确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政策解读
2019年1月1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正式实施,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
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通知》在现行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北京等22个新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促进行业发展,也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通知》对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跨境电商平台须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境内服务商受托承担如实申报责任;消费者承担纳税义务;政府部门需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1、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2、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3、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4、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5、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6、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
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对吗
以下是我对于您【23 23.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问题的回答:亲亲,您好!23 23.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进入国内市场)。《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1提高了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度交易限值2规定了超过5000元但低于26000元的单件不可分割商品的处理3明确个人消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行二次销售4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