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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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计算公式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包括已缴纳的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还应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即: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进口环节税率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为13%和9%,和国内货物对应的税率一致,不管进口环节纳税义务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或是非企业单位、个人,进口环节均适用税率(13%、9%)。
特殊情况,进口抗癌药品以及罕见药品的,减按3%征收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进口环节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进项税额),凭借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对外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即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对于纳税义务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不得抵扣,应计入相关货物的入账成本,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含进口环节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等。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计算公式
进口增值税一般按如下方式予以计算: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且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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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计算进口货物的关税和增值税的公式。
1、进口货物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例:1.该进口设备的关税完税价=(200000美元+10000美元)*8汇率=1680000元。
该进口设备的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680000*10%=168000元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和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作为完税价格。
2.该进口设备应缴纳的消费税进口货物应缴纳消费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
=〔(1680000+168000)/(1-10%)〕*10%=205333.33元
消费税税的计税依据是(〔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3.该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1680000+168000)+205333.33)*17%=349066.67元。
进口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
海关增值税怎么计算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
扩展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一窗式”比对项目的调整规定:
(一)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2009年4月申报期,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等有关规定申报抵扣税款所属期为2009年3月的海关缴款书,并报送《抵扣清单》。
(二)辅导期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纳税申报期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等有关规定,报送海关缴款书待抵扣清单,并申报抵扣2009年3月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缴款书。
(三)自2009年5月申报期起,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办税服务厅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及清单,并把清单数据导入电子申报软件进行申报抵扣。其中: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口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公式怎么计算
口货物的增值税与内销货物增值税的区别在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不能抵扣任何税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如果进口货物不同时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扩展资料: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
1、报关的时候,报关员要在报关单申请表上填上申报的货物名称和所归税号。
2、海关审核后,根据税号对应的税率计算应收的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
海关收的税包括两部分:
1)进口关税
2)代征增值税
代征增值税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的税款金额
代征增值税的税款金额=代征增值税的完税价格x增值税税率
征税范围
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附件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办法》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后的第一个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48)的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无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