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零售综合税(跨境电商关税怎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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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环节中,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综合税费,主要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跨境电商综合税。目前我国对跨境电商综合税率做出了一系列政策调整和优惠政策。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环节中,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综合税费,主要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跨境电商综合税。其中,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率与普通进口商品相同,而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税率则根据不同类别的商品进行分类,并且存在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我国对于个人购买并直邮进口的小额商品,采取“零关税”政策,并对其适用低税率跨境电商综合税率。而非个人进口商品则适用较高税率的跨境电商综合税。此外,跨境电商综合税也存在一定的免征政策,如对于个人进口单次交易额不超过2000元的小额物品和属于进口贸易限制类别的禁止进出口商品等,都可以享受相关免税政策。
如何确定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我国针对不同类别的跨境电商商品,都有相应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税率进行规定。目前,不同类别的商品及其对应的税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根据商品种类进行划分,如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二是根据商品价值进行划分,如小额物品和非小额物品;三是根据商品是否符合进口贸易限制条件进行划分。具体来说,相关的税率标准已被纳入《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中进行指导,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官方文件进行查询。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环节中,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综合税费,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跨境电商综合税。我国对于不同类别的商品及其对应的税率进行了具体规定,并且存在一定的优惠政策和免税政策,以促进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总则》第五十六条进口货物,应当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其中,目录税率适用的商品,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关税;税目税率适用的商品,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讲解我国跨境电商综合税详解(跨境电商综合税计算公式)
根据相关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那么,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交税的情形分为两种:
1、交易金额在限值内的情形
2018年11月,“新政”在税率设置上暂给予一定优惠,将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70%,所以,
跨境电商综合税费=购买单价x件数x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根据以上公式,大部分跨境进口商品的综合税率水平为11.9%,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将销售价格在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定义为‘高档化妆品’类目,为了引导国民合理消费,其消费税率调整为15%,套用上面的公式,也就是说,高档化妆品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率则为23.059%
2、交易金额超过限值的情形
当商品交易价值超过限额,即单次大于5000元,或者全年累计大于26000元,再或者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一般贸易进行全额征税,此时适用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超额具体有以下3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征税的详细解释如下:
单次交易价值超过5000元
单次交易价值超过5000元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是指对此次交易的全部价值征税,而不允许拆分成数个小于5000元价值的包装分别优惠计税,也不能只对超出部分额度按全额征税。
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6000元
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6000元,表示一年内的交易总额超过26000元,比如说前面几次已经消费了25000元,此次消费1100元,加起来是26100元,超出了26000元,所以,此次1100元就需要按一般贸易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
这里大家先要了解完税价格的概念,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这里的重点在于完税价格是海关估算的,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还有不可分割这个概念。如果所购商品不能提供有效地价格凭证就需要按海关完税来计算缴税,完税价格是6000元,且不可分割,例如电脑,此时就按照一般贸易征税;但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商品,例如两部3000元的手机,此时就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以下是部分商品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率,仅供参考。
母婴类商品:
服装/轻奢类商品:
保健品类商品:
食品/酒水/饮料类商品:
化妆品/个人护理类商品:
3C/数码类商品:
玩具/球类/户外用品类商品:
其他允许跨境进口的商品:
跨境电商综合税怎么算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消费者单次跨境消费额度在2000元及以内对于超过单次消费限额或者超过年度限额的商品将按一般跨境贸易增收全额税款。跨境电商综合税怎么算?具体算法如下:
跨境电商综合税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关税=申报价值*关税税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暂行关税税率为0%,因此关税为0
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该公式不具备完全适用性,因为在税改通知里,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声明跨境电商综合税有限额优惠,根据限额内和限额外的区别,税额的计算会有所不同。
1、优惠限额内
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商品的交易价值单次不超过2000元或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0元,不收取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按法定应缴税额的70%征收,此时的计算公式为: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2、超过优惠限额
当商品交易价值超过限额,即单次大于2000元,或者全年累计大于20000元,再或者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一般贸易进行全额征税,此时适用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
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是指对此次交易的全部价值征税,而不允许拆分成数个小于2000元价值的包装分别优惠计税,也不能只对超出部分额度按全额征税。
(2)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
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表示一年内的交易总额超过20000元,比如说前面几次已经消费了19000元,此次消费1100元,加起来是20100元,超出了20000元,所以,此次1100元就需要按一般贸易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3)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
(4)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完税价格是海关估算的,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所购商品不能提供有效地价格凭证就需要按海关完税来计算缴税,完税价格是3000元,且不可分割,例如电脑,此时就按照一般贸易征税;但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商品,例如两部1500元的手机,此时就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更新
2019年,进口环节增值税为13%、10%。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目前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率=11.2%。
*旧政,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11%。一般情况下跨境综合税率11.9%。
法律依据: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