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gmp认证能上市吗?(gmp认证证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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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后药品多久上市
目前新药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艰难的新药发现过程、漫长的临床研究试验以及严格的审评制度使得新药从立项到上市经历种种挑战,因此,新药获批上市可为是“路途遥远”,具体需要多久?这个是没有准确时间的,只能说少则3-5年,长则十几年到几十年都是有的
一种新药从最初的立项研发开始到获得上市批准需要经过多种程序,但不同种类的药物,其新药从研发到上市的流程是不一样的,这里以小分子药物为例,来给大家说说新药从研发到上市都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一、临床前研究:研究新的化合物并经过经过实验室和动物试验,证明该化合物针对特定目标疾病具有生物活性,并且要评估该化合物的安全性。
1.研究开发(一般2-3年)实验室研究,寻找治疗特定疾病的具有潜力的新化合物。
(1)药物靶点的发现及确认这是所有工作的起点,只有确定了靶点,后续所有的工作才有展开的依据。
(2)化合物的筛选与合成根据靶点的空间结构,从虚拟化合物库中筛选一系列可匹配的分子结构,合成这些化合物,它们被称为先导化合物。
(3)活性化合物的筛选不是所有先导化合物都能符合要求,在这个阶段需要通过体外细胞试验验证,初步筛选出活性高、毒性低的化合物,并根据构效关系进行结构优化,这些化合物称为药物候选物。同时也存在一个化合物对目标A靶点没有作用,却有可能对其他的B靶点、C靶点有非常好活性的情况,暂且不表。研究人员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的科学工具,在实验室里通过创造出数以千计的新合成化合物。然后,他们对这些化合物进行筛选,找出其中可以开发药物的。在5000个临床前化合物中大约只有5个化合物可以进入临床试验(Clinical Trials),而这5个化合物中只有一个才能被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病人,成为真正的药物。
2.临床前实验(一般2-4年)这一阶段目的。
一是评估药物的药理和毒理作用,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情况(ADME)。
二是进行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稳定性等研究(CMC)。
第一部分的实验需要在动物层面展开,细胞实验的结果和活体动物实验的结果有时候会有很大的差异。这一步的目的是确定药物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第二部分需要在符合GMP要求的车间完成。(1)药理学研究包括:药效学、药动学。
(2)毒理学研究急毒、长毒、生殖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情况。
(3)制剂的开发总不能弄点化合物就直接往嘴里倒吧,制剂开发是药物应用的一个重要环节。比如有的药口服吸收很差,就需要开发为注射剂。有的药在胃酸里面会失去活性,就需要开发为肠溶制剂。有的化合物溶解性不好,这也可以通过制剂来部分解决这个问题。还有的需要局部给药,就需要通过制剂开发成雾化剂、膏剂等
怎么才能有gmp认证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申报检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2、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药品GMP认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3、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外其它药品GMP认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4、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并附相关材料。
(二)受理:
申请材料经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充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检查: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转入技术审查,技术审查符合要求的安排现场检查。技术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企业。企业应在2个月内报送,逾期未报的中止认证工作。
(四)审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批,符合认证标准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证书》,公告有异议的,组织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要求的,且无法通过限期改正达到标准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可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的,向被检查企业发整改通知书,整改的时期为6个月。企业在期限内改正完毕,提交改正报告,符合要求的派检查组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经再次现场检查,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证书》;仍不符合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
药品生产企业被吊销、缴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被撤消、注销生产范围的,其相应的《药品GMP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
三、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及数量:
(一)《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
(二)并附以下相关材料(1份)
1、《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证书期满重新认证企业软、硬件条件的变化情况,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
3、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4、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5、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认证范围剂型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等有关文件材料的复印件;常年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
6、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以及企业周围环境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含动物室);
7、生产车间概况(包括所在建筑物每层用途和车间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等情况。其中对β-内酰胺类、避孕药、激素类、抗肿瘤类、放射性药品等的生产区域、空气净化系统及设备情况进行重点描述),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
8、认证剂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9、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
10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
11、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2、企业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的证明文件;
13、药品委托检验协议及中药前处理提取委托加工批件的复印件;
14、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申请药品GMP认证,除报送以上资料外,还须报送认证范围涉及品种的批生产记录复印件;
申请企业应当对其申报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9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5个工作日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形式审查为5个工作日,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分别为20个工作日、审批发证为40个工作日,国家局网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共计9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5个工作日。
同时在药检局网站上下一套GMP检查细则进行自检,检查官员也是按照检查细则逐条检查的。
药如何通过gmp认证
一、申请条件:
1、新药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或扩建的药品生产车间和新的生产剂型,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正式生产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GMP认证。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的GMP认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组织。
3、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外,其他药品的GMP认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组织。
4、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药品GMP证书到期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证书。
(1)应用程序:
申请人应向省政府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窗口提交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申请文件,并附上相关材料。
(2)接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窗口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正式审查要求,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如果不接受,应发出拒绝通知。
(3)现场检查:
如果正式评审符合要求,则应转移至技术评审。如果技术审查符合要求,应安排现场检查。技术考试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企业应在2个月内提交。否则,应暂停认证。
(4)审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审核并批准现场检查报告。符合认证标准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如无异议,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药品GMP认证批准文件和药品GMP证书。
对公告有异议的,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核实。不符合GMP认证标准,限期整改的,出具GMP认证批准意见;可以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向被检查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六个月。企业应当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如果符合要求,应派出检查组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经再次现场检查,符合GMP认证标准,并出具GMP认证批准文件和GMP证书;如仍不符合要求,应出具GMP认证批准意见。
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移交,或者生产范围被吊销、注销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收回相应的GMP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