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转运(国际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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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快件进口
对于货物进口来说,目前国家海关认可的除临时入境之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贸易报关进口,一种就是以快件的方式进口。两种方式各有优劣势。
一般贸易报关进口所具备的最大优势是可以一次性大批量进口所需货物,并且可提供海关征收税金和相关费用的证明,如增值税发票。其所提供的税金发票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起到抵税、退税的作用。但是一般贸易报关所具有的局限也是相当大的。其一,对于散货和比较急需的货物而言,一般贸易不能够体现其本身的任何优势。因为首先,它的时间比较慢(因为它要求各项单证、批文都齐全而办理这些证明是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其次,它要求进口货物单独报关进口,这样一来就会造成进口成本的增加和时间的延迟。
就此对于快件进口来说,它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不需要所进口货物提供各种单证以及相关的证明;其次,由于它要求的资料仅仅是货物的商业发票和装箱明细,故它申报的时间和速度会比较快。从接货开始计算到该货物进口至大陆时间大约是一到两天。如果遇到货物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分批申报进口过来。故大批的货物进口也可以快件方式操作。
而涉及到进口的费用来说,一般贸易的费用明显高于快件进口。因为它要求办理的手续和单证多,而办理这些手续和单证都需要一定的费用,而且还要按海关规定的商品税率征收税金,不过由于它能够提供所对应的发票和税金证明,故对此方面有要求的大型公司来说,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快件进口的劣势在于不能够向客户单独开具海关所征收的各种发票和税金证明,它能够提供的仅仅是整批货物的装箱清单(供给海关点检进口货物之用),但是由于快件进口相对于一般贸易进口有税率减免的优惠,总体费用相对一般贸易进口低很多,故很多客户都热衷于选择快件进口方式进口所需货物,特别是个人做进口贸易和小型企业、商家。
国际转运是什么意思
转运是指从装运港(地)至卸货港或目的地的货运过程中进行转装或重装。国际转运就是跨国的这种转装。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向海关申报转运货物时,必须持有通运或联运提运单据,并在运输工具载货清单或运单上已注明为转运货物。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出境地海关同时办理货物进出境报关手续,即先出口申报并在报关单注明为转运货物,出口申报后再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在进口报关单中注明集装箱号、封志号、出口报关号,最终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写在出口报关单中。
监管规定:
货物由进境地海关到出境地海关之间运输必须由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转关运输车辆承运。
对于所申报的转运货物如属于国家严禁进口或重点敏感商品或散杂货,必须由进境地海关负责押运到出境地海关。
进、出境地海关对转运货物应设专人管理,实行台帐登记制,定期进行核对。对已办完出口报关手续的,不允许办理退关,因某种原因未赶上船期,可改装下一个船期。
转运货物必须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并转运出境。逾期未办的,海关按照海关法规定提取变卖。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海关的上述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进口货代公司业务流程
海运国际转运货物:指由境外港口启运,在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载运船舶,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企业首次申报海运国际转运货物(以下简称“转运货物”)时经常要咨询海关,今天小编特意整理了转运货物监管知识,快来看看吧!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公布,经海关总署令第235号、第240号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6号公布,经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
●《关于调整水空运舱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4号)
基本流程
转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转运货物通关监管基本流程如下:
1、转运货物进境前,由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电子数据。
2、转运货物运抵境内港口后,由场所经营人或理货部门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3、转运货物出境前,由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
4、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国际转运准单电子数据,海关舱单系统根据国际转运准单电子数据自动核注原始舱单电子数据、核注核销预配舱单电子数据。
5、转运货物运抵出境码头后,由场所经营人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抵报告。
6、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装载舱单中所列货物、物品应当已经海关放行。
7、货物装载完毕准备离境时,由运输工具负责人向海关提交结关申请,经海关办结手续后,出境运输工具方可离境。
8、出境运输工具驶离后,由场所经营人或理货部门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海关舱单系统根据出口理货报告电子数据核销原始舱单电子数据。
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时限、填制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水空运舱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规定。
注意事项:
填制规范
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货物状态代码”应填报“002”(国际转运货物);“中转目的地代码”为境外港口。
国际转运准单:进、出境总(分)提单号、货物信息数据段均需填写;装货地代码填写进境原始舱单中的装货地代码;卸货地代码填写出境预配舱单中的卸货地代码;有换箱操作的集装箱编号填写实际出运集装箱号;准确填报货物件数、重量。
更换集装箱
国际转运货物因故需更换集装箱的,应向货物所在地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换装。
延期申请
国际转运货物应当在三个月内转运出境,特殊情况需延期出境的,向进境地海关递交纸质申请说明,最多延期至六个月。
海关查验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转运货物。对于舱单电子数据被布控需查验的,企业应配合海关开展查验工作。
法律责任
转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什么是集运和转运
集运,顾名思议就是你把多个包裹邮寄到国际快递集运公司仓库,然后集运公司替你把快递包裹一起打包,邮寄到海外的过程称为国际快递集运。
转运,转运是指从装运港(地)至卸货港或目的地的货运过程中进行转装或重装,包括从一运输工具或船只移至另一同类运输方式的运输工具或船只,或由一种运输方式转为另一种运输方式的行为。
扩展资料
监管规定
(一)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向海关申报转运货物时,必须持有通运或联运提运单据,并在运输工具载货清单或运单上已注明为转运货物。
(二)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出境地海关同时办理货物进出境报关手续,即先出口申报并在报关单注明为转运货物,出口申报后再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在进口报关单中注明集装箱号、封志号、出口报关号,最终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写在出口报关单中。
(三)转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属海关监管货物,海关一般不予实施查验或仅作外形核对,但海关保留查验权。具体监管责任划分:进境地海关负责将货物监管到货物离开进境地海关监管码头(即到离开进境地港区为止);出境地海关负责货物从离开进境地海关监管码头到最终出境止。
(四)货物由进境地海关到出境地海关之间运输必须由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转关运输车辆承运。
(五)对于所申报的转运货物如属于国家严禁进口或重点敏感商品或散杂货,必须由进境地海关负责押运到出境地海关。
(六)进、出境地海关对转运货物应设专人管理,实行台帐登记制,定期进行核对。对已办完出口报关手续的,不允许办理退关,因某种原因未赶上船期,可改装下一个船期。
(七)转运货物必须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并转运出境。逾期未办的,海关按照海关法规定提取变卖。
(八)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海关的上述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