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成员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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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十五个成员国名单
rcep十五个成员国分别是中国、日本、韩国、越南、菲律宾、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印尼、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1、中国
在RCEP协议国家中,中国是一大经济体,中国的电子产品,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视、摄像机等,在RCEP国家市场非常受欢迎。中国的电子设备制造商在这些国家拥有强大的市场份额。
2、日本
日本在RCE中将削减多项针对泰国农产品及食品的关税:蔬菜(如西红柿、豆类、芦笋、蒜粉等)的关税预计在16年内从9%~17%削减到零;冷冻菠萝的关税预计在16年内从23.8%削减至零;烘焙咖啡的关税预计在16年内从12%削减至零。
3、韩国
在RCE中,韩国同样将削减多项针对泰国农产品及食品的关税:新鲜水果、果干、冷冻水果的关税将在10~15年内从45%削减至零;菠萝汁的关税将在未来10年内从50%削减至零;水产的关税将在15年内从10%~35%削减至零。
4、越南
越南与RCEP成员国贸易投资关系密切,越南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来源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都在RCEP框架内。与东盟和其合作伙伴之间的自贸协定相比,RCEP承诺范围更广、自由化程度及标准更高。
5、菲律宾
随着RCEP正式对菲律宾生效,菲律宾的榴莲果农也对未来充满了期待。菲律宾第三大城市达沃盛产热带水果,榴莲产量占菲律宾全国产量的约80%。
6、柬埔寨
柬埔寨90%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在RCEP实施之后,RCEP占全球GDP的30%,出口占四分之一,减少关税的壁垒对柬埔寨有特别大的好处。
7、老挝
老挝对所有RCEP成员国采用统一的降税方式,其农产品自由化水平为61.3%。其中,对1675个农产品税目中的164个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降税到零,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9.8%。
8、缅甸
随着RCEP在缅甸生效实施,中缅经贸合作也迎来了新的机遇。生效首日,中国多地首份RCEP项下输缅甸的原产地证书诞生,南宁海关下属邕州海关签发了广西首份RCEP项下输缅甸的原产地证书,南京海关下属常州海关签发了江苏首份输缅甸RCEP原产地证书。
9、泰国
由于泰国早已和中国、日本、韩国拥有自贸协定,这些国家允许在RCEP的基础上给予泰国额外的关税减免。因此,中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也最有可能通过RCEP增加对泰国产品的进口。
10、马来西亚
RCEP为马扩大出口市场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还为促进马农业发展、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以及加强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国际合作等提供良机。
11、文莱
RCEP生效推动了文莱货物贸易更加自由化便利化,使文莱农产品、水产品等更快捷地进入中国市场。RCEP进一步扩大了包括文中两国在内的成员国间的经贸合作,为各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12、新加坡
新加坡是第一个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官方核准的东盟国家。新加坡通过进融入全球供应链,强化了自身作为亚太地区商业金融中心的地位,以此在RCEP内获得长期收益。
13、印尼
在RCEP项下,印尼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给予中国700多个税号产品零关税待遇,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电视、服装鞋靴、塑料制品等。中国也将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对印尼产菠萝汁和罐头、椰子汁、胡椒、柴油、纸制品、部分化工品和汽车零部件等降税,进一步开放市场。
14、澳大利亚
RCEP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在促进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CEP增强了区域内各国对贸易增长的信心,也有助于澳中双边贸易关系恢复稳定重回正轨。
15、新西兰
新西兰的出口商和企业因RCEP的正式生效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新的市场准入机会。RCEP为新西兰出口商提供更多确定性,帮助新西兰在一个为本地区作出经济决定的会议桌上拥有一个有影响力的席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包括哪些国家
RCEP,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12年由东盟发起,成员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16方而制定的协定。
拓展资料:《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 [1-3]
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2021年3月8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全国两会第二场“部长通道”上表示,中国政府已正式核定该协定。
3月22日,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中国已经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就是RCEP协定的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此外,泰国也已经批准协定。RCEP所有成员国均表示,将在年底前批准协定,推动协定于2022年1月1日生效;4月15日,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4月28日,日本参院全体会议通过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2021年10月,6个东盟国家已提交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国内核准程序。协定已满足生效的条件,即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rcep成员国有哪些国家
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文莱、老挝、缅甸、越南,共15个成员国,它是由东盟国家发起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于2020年11月15日联合签署该协议。
扩展资料:
谈判经过:
2012年,由东盟发起,成员包括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16方而制定的协定。自2013年正式开始,至2019年11月,举行了3次领导人会议、19次部长级会议,28轮正式谈判。[9][10]
2017年7月17-28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19轮在印度海德拉巴举行。各方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
2018年4月28日-5月8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22轮谈判在新加坡举行。在全体会议召开的同时,货物、服务、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金融、电信、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机制、政府采购等领域都并行举行了工作组会议。各方按照2017年11月首次RCEP领导人会议和2018年3月3日部长会议的指示,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议题展开深入磋商,谈判取得积极进展。会议强调各方将按照《RCEP谈判指导原则》,齐心协力,务实突破,推动尽早结束谈判。同年6月30日—7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5次部长级会间会在日本东京举行。
东盟10国、中国、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6方经贸部长或代表出席会议。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代表钟山部长参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派员参会。11月13日,正在对新加坡进行访问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希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19年签署并生效,该协定将为本地区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1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新加坡会展中心出席第二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东盟十国领导人以及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领导人与会。[11]
第二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
2019年7月22-3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27轮谈判在河南郑州举行。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等RCEP 16方约700名代表参加谈判。举行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与机制等相关工作组会议。[12]同年9月8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第7次部长级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16方经贸部长或代表出席会议[13]。11月4日,第三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在泰国曼谷闭幕。会后RCEP领导人发布了联合声明。声明表示,RCEP16个国家中有15个国家已经完成了所有20个章节以及几乎所有市场准入制度的文本谈判,下一步将进行法律审查以让该协议在2020年正式签署。而印度仍然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RCEP将共同努力,以各方都满意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