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滞纳金没有发票吗(海关滞纳金怎么支付)
本文目录
海关滞纳金的计算办法
一、正面回答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纳税义务人未在关税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即构成关税滞纳。为保证海关征收关税决定的有效执行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海关法赋予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强制执行的权利。
二、分析详情
关税滞纳金指在关税缴纳期限内未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的纳税人,被海关课以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货币。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通过使滞纳关税的纳税人承担新的货币给付义务的方法,促使其尽早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
我国海关法规定,自关税缴纳期限到期之次日起到纳税人缴清滞纳税款之日止,按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比例按日征收。
三、海关滞纳金征收标准
滞纳金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税税额×0.5‰×滞纳天数。
海关滞纳金
海关滞纳金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因违反海关规定逾期缴纳税款而需要额外支付的罚款。这种滞纳金通常按照逾期天数和应缴纳税款的金额计算,旨在促使纳税人尽快履行缴税义务,维护海关税收的正常秩序。
海关滞纳金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国际贸易中,海关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能会拖延缴纳税款,这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也破坏了海关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因此,通过收取海关滞纳金,可以对逾期缴税行为进行经济制裁,促使纳税人及时履行缴税义务,确保海关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
海关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通常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来说,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征收率。其中,滞纳税款指的是应缴纳而未缴纳的税款金额,滞纳天数指的是从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的天数,滞纳金征收率则是一个固定的比例,通常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海关滞纳金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遵守。
为了避免产生海关滞纳金,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严格遵守海关规定,及时履行缴税义务。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前了解海关税收政策和规定,确保自己能够准确计算应缴纳税款;二是合理安排货物的进出口时间,避免因为时间紧迫而忽略缴税义务;三是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缴税义务的及时履行。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避免产生海关滞纳金,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总之,海关滞纳金是一种针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经济制裁措施,旨在维护海关税收的正常秩序和国家的财政利益。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严格遵守海关规定,及时履行缴税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同时,国家也应当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海关服务。
海关欠缴税款滞纳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欠缴税款滞纳金可以通过主动自缴纳税款或者在货品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但是需要按照从发现之日起每日加收少征税款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随着时间延长滞纳金金额会无限期追征,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1、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在会计分录核算中,属于营业外支出。又称税收滞纳金。
2、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②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
③租赁进口货物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逾期办理申报手续的,海关除了征收税款外,还应当自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租赁进口货物自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应向海关申请办结海关手续,逾期办理手续的,海关除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租期届满后第30日该货物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租赁期限届满后30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④暂时进出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且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的,海关除按照规定征收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滞纳金应当自海关填发滞纳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在征收税款的同时加收滞纳金的,如果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的15天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另行加收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所滞纳税款的05‰的滞纳金。
3、征收标准:
滞纳金按每票货物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单独计算,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综上所述,滞纳金是对纳税人或债务人没有按时缴款时,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制裁和警告,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税款滞纳金是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而产生的,比例一般在应收税款的万分之五,对税款本身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滞纳金可以无限增加,没有税额,且如果长期没有缴纳或者更为严重的托缴,滞纳金比例可能会更高,因此一定要注意税收的缴纳时间。
海关滞纳金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海关滞纳-金如何计算?关税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通过使滞纳关税的纳税人承担新的货币给付义务的方法,促使其尽早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l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滞纳-金特点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关税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为:滞纳-金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税税额×0.5‰×滞纳天数对于未在规定的15天期限内缴纳滞纳-金的,不必对滞纳的滞纳-金再征收滞纳-金。海关对滞纳天数的计算是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费之日止,其中的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星期六、星期日等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的,则按照调整后的情况计算缴款期限。
法律客观:《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