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海关怎么藏发票(过海关小票放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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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报关需要提供发票购物凭证怎么办
海关报关通常需要提供发票、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没有这些文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补办发票或购物凭证:如果购买的商品是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可以向销售商要求重新开具发票或购物凭证。这些证明文件能够证明商品的来源、价格等信息,有助于顺利通过海关报关。
2、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无法补办相关证明文件,可以准备其他证明文件证明商品来源、价格等信息,例如银行转账凭证、支付宝交易明细等,证明商品是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
3、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海关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可以请专业的报关公司或律师代理报关,他们有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更好地协助处理报关事务。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报关之前,我们需要认真了解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并认真准备相关文件和信息,以避免耽误时间和产生额外费用。
海关发票注意事项
在处理海关发票时,关键要素不容忽视。首先,"产地"栏必须填写完整,尤其对于CIF或CFR交易,需准确计算并注明运费和保险费,避免因估算过高而引发海关质疑或需重新填写。当来证要求提供保险单据或注明运费在提单上时,发票上的费用需与实际支出一致。
在签字环节,务必以个人名义手写签名,避免使用公司印章。对于修改内容,错误和涂改需由出票人本人用钢笔标注,而非使用校对章。发票抬头通常应写收货人,如收货人不在到达港,则填写通知人姓名于到达地。
所有项目的金额、数量、毛净重等需与商业发票和提单信息一致,确保无遗漏或空白。根据进口国的具体格式要求填写,格式错误可能导致海关拒绝接受。同一项目在海关发票和商业发票中的表述需保持一致,价格构成也需清晰列明,如CIF价格的运费、保险费和FOB价格总和需等于CIF货值,还需注明其他相关费用,如包装费等。
注意,"费用栏"应尽可能填写完整,包括是否包含在国内市场价内。对于签字,海关发票需个人手签,不能盖章,监签人(如有)也需手签。所有签字人不得同时担任监签。"原产地"应明确标注为"中国",且务必使用相应的外语填写,并保持文字简洁。
西非的特殊规定中,见证人签字要求独立于其他出口单据,并且签字人不能作为其他文件的监签人。这些都是确保海关发票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关键步骤。
扩展资料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certified invoice),进口商向进口国海关报关的证件之一。是根据某些国家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供进口商凭以报关用的特定格式的发票,要求国外出口商填写,供本国商人(进口商)随附商业发票和其他有关单据,凭以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互联网加海关怎样打印关税发票
01
通过网址登录“互联网+海关”网站首页。
022、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界面,持卡企业使用操作卡登录账户。
033、持卡企业用户登录账户后,点击“电子税单打印”按钮。
044、用户可根据报关单号、税单号和缴款日期区间查询税单。
055、按税单号查询、逐张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税单,也可通过旭诺信息税单管理系统批量打印税单。
货被扣了,海关要发票,怎么办
根据这种情况应该是货物被核价,海关需要提供增值税进项以及销项FP进项核价;
如果是贸易公司可以直接让合作的工厂开给fp即可(一般贸易型企业超5Wusd需要提供都是系数比较大的);
如果贵司是生产型企业直接将原材料票提供即可,生产型企业相对于需要提供的票来核价的系数还是相对于小一点;
如果贵司是买单的话,一般都是不会遇到核价的需要提供票据的,基本上都是退税所遇到提供票据的较多,如果退税的话还不能提供票据就比较麻烦了,现在外面所谓的代开发票,都查的蛮严格,一旦审核不通过,很可能导致税是退不下来的。
海关查获的物品是怎么处理的
海关查获的物品有五种处理方式:
1、公开拍卖。
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特殊规定的罚没货物和物品,海关都实行公开拍卖,这是海关处理罚没物资的主要方式。
2、定向转卖。
主要是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如走私成品油、走私香烟、走私光盘生产线等。
3、移交主管部门处理。
主要是对查获的文物、毒品等统一移交给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转交给中国红十字会。主要是对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物品,拆除商标后转交给中国红十字会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5、销毁处理。主要对查获的洋垃圾、废旧汽车、盗版光盘、淫秽物品、非法宣传品等,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
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
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