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法规测试(fda检测哪些项目)
本文目录
美国FDA认证测试标准及检测项目介绍
美国FDA,作为全球食品与药品监管的权威机构,对于我国餐厨具、小厨电等出口美国的产品,其严格的法规标准无疑构成了必不可少的准入门槛。CFR第21篇的法规要求,旨在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与健康,FDA因此在国际上享有极高的声誉。
FDA的检验范围涵盖了食品接触材料的方方面面。例如,涂层需符合FDA 21CFR 175.300的规定,纸制品需遵循21CFR 176.170,而聚碳酸酯(PC)、聚丙烯(PP)、聚乙烯(PE)、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塑料材质则分别对应21CFR 177.1580、177.1520、177.1520和177.1630。ABS、AS材料参照180.22和181.32,橡胶和硅胶则需遵循21CFR 177.2600。玻璃制品则需要参照CPG 7117.06和.07,金属制品则参考21CFR 175.300和CPG 7117.05、06、07。不锈钢和铝制品则需满足NSF/ANSI 51标准,而加州65提案更是对特定材料提出了额外要求。
这些标准广泛应用于各类产品,包括我们的餐桌上不可或缺的餐具,如刀叉、碗碟等,以及厨房里的锅铲、砧板;还包括食品包装的容器,如包装袋和饮料容器;以及厨房家电,如咖啡机、榨汁机等。了解这些标准,有助于确保我们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合规性。
在送样检测时,需注意常规样品量的选取。塑料制品通常需要600平方厘米,不锈钢制品则为50克,陶瓷制品需送6件成型品,玻璃和搪瓷制品与陶瓷相同。纸制品则需1000平方厘米,涂层样品400平方厘米,硅胶、橡胶类制品则需100平方厘米。
检测项目涵盖水、醇、正庚烷、正己烷等多种提取物,以及产品的密度、熔点等关键指标。这些检测旨在全面评估产品与人体接触时的安全性。
对于常见的疑问,如测试周期,FDA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陶瓷制品确实需要送6件样品取平均值,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而对于PP粒料,因其在添加矿物填料后可能影响密度和熔点,原料树脂中不添加矿物填料及着色剂的PP材料更易通过检测。
总的来说,严格遵守FDA认证标准,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市场准入的关键,也是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消费者信任度的基石。
什么是fda认证!
严格来讲并没有FDA认证的叫法,这个FDA自己也说过的;不过一般大家所说的FDA认证主要指以下两种:\x0d\x0a1、FDA注册:很多产品销售到美国需要的进行注册的(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激光产品等),有些产品还必须要做过检测才能申请注册;\x0d\x0a2、FDA检测:就是按照FDA法规对产品进行测试;\x0d\x0a\x0d\x0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and\x0d\x0aDrugAdministration)简称FDA,FDA是美国政府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DHHS)和公共卫生部(PHS)中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作为一家科学管理机构,FDA\x0d\x0a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它是最早以保护消费者为主要职能的联邦机构之一。
fda认证是什么意思
严格来讲并没有FDA认证的叫法,这个FDA自己也说过的;不过一般大家所说的FDA认证主要指以下两种:\x0d\x0a1、FDA注册:很多产品销售到美国需要的进行注册的(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激光产品等),有些产品还必须要做过检测才能申请注册;\x0d\x0a2、FDA检测:就是按照FDA法规对产品进行测试;\x0d\x0a\x0d\x0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and\x0d\x0aDrugAdministration)简称FDA,FDA是美国政府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DHHS)和公共卫生部(PHS)中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作为一家科学管理机构,FDA\x0d\x0a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它是最早以保护消费者为主要职能的联邦机构之一。
美国FDA认证的相关立法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也称《FD&C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也称《PHS法》)是FDA监管所有产品的两大重要法规依据。《FD&C法》涉及 FDA监管的所有产品,包括生物制品。该法案已被修正了 100多次。1902年颁布的《生物制品控制法》是联邦政府实施生物制品监管的开始。事实上,这是联邦政府对任何医疗产品实施监管的开始。1906年,一部关于食品和药品监管的联邦法规出台了。《联邦食品与药品法》主要强调执法,它禁止对产品掺假和掺杂,并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包括监禁和罚款。此外,它还授权产品没收。1938年,国会颁布了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即《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简称《FD&C法》)。要求在药品上市前提供安全性证据。该新法包括许多其他条款,包括授权检查工厂。它还增加了一个新的监管工具:禁令,即命令某家公司采取特定行为的法院行动,例如关闭该公司某一产品的生产。《FD&C法》还将监管权扩展到药品以外的产品,例如化妆品和治疗器械,尽管没有使用“器械”一词。 1976年的《医疗器械修正案》是对《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的下一个重大变更。虽然治疗器械已经包含在先前的立法中,但国会在这项修正案中特别提到了治疗器械。国会修改了“器械”的定义,并对其监管采取了基于风险的方法。国会根据确保器械安全有效所需的控制程度,为器械设立了三个监管等级。该修正案要求 FDA对每一个医疗器械进行分类,并根据器械提供不同等级的监管。等级越高,适用的要求越多,FDA对产品的监管程度也就越高。《医疗器械修正案》还要求实施器械上市前批准或市场准入。通常,市场准入(而非批准)用于证明该产品“实质上等同于”另一种已证明是安全且有效的产品。1983年通过了《孤儿药法》。这项法案为企业提供了经济激励,鼓励它们开发治疗罕见疾病的方法。1992年,国会颁布了《处方药使用者付费法》(简称为 PDUFA)。当时,FDA对药品的审查和批准需要很长时间,关于 FDA没有足够资源用于及时审查申请的讨论也很多。国会、FDA和药品行业提出了一种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方法:FDA和药品行业将谈判达成一项协议,接着国会将该协议纳入一部法令。根据协议和 PDUFA,生产企业同意为其提交给 FDA的上市申请支付费用,而 FDA同意将这些费用用于与审查过程相关的活动,并达到某些目标。例如,FDA将使用 PDUFA费用聘请审查人员,来审查申请和安全性问题,以期缩短审查时间。1997年,国会颁布了《食品和药品管理现代化法案》(简称为 FDAMA)。。它规定,FDA应努力协调药品和生物制品的监管。它根据《公共卫生服务法》建立了一个临床试验数据库,由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和国家医学图书馆管理。它还呼吁进行一些其他广泛的改革,例如加快器械审查。2002年,国会颁布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恐怖主义防范与应对法》。该法案是在 2001年 9月 11日美国发生恐怖袭击之后出台的。这项法案授权 FDA采取更多措施预防和应对紧急情况。它还要求 FDA颁布法规,对进口和国内生产的商品实施更严格的控制。2002年,国会还颁布了《医疗器械使用者付费和现代化法案》(简称为 MDUFA),首次将使用者付费模式扩展到医疗器械的监管。2007年,国会通过了《食品药品管理修正法》(简称为 FDAAA)。这也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法律,极大地增加了 FDA的权力。FDAAA重新授权了很多条款,包括《处方药使用者付费法》和《医疗器械使用者付费法》。它还重新授权了《儿科研究公平法》,包括了一项在标签中标明新的儿童信息的条款。2012年,国会颁布了《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安全与创新法》(简称为 FDASIA)。该法案扩大了 FDA的权力,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我们保护和促进公共卫生的能力:通过使用者付费重新授权;通过增加利益相关者的参与;通过促进创新;通过加强药品供应链的安全性。2011年1月4日由国会通过、时任总统奥巴马签字实施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赋予了食品药物监管局更多权力加强监管食品安全。此法案扩大授权美国卫生部下辖之 FDA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在整个食品供应链建立全面性、以科学方法为基础(science-based)之预防性控管机制,并帮助 FDA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更迅速地反应与控制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