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缴款单可以开发票吗(海关缴款单账务处理)
本文目录
海关缴款书手工录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四川)”(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采集、勾选。
一、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如何在综合服务平台里进行海关缴款书采集、勾选?
1、当出现以下情形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时,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纳税人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发票类别选择【海关缴款书】,填发日期选择对应缴款书上的日期后,点击【查询】即可操作勾选。可以单张勾选也可以多张勾选,如下图:
2、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
2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
纳税人应当先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再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纳税人点击【抵扣勾选】—【海关缴款书采集】,可单张【手工录入】和【批量导入】采集,如下图:
(一)海关缴款书采集使用【手工录入】1.在【海关缴款书采集】页面中点击【手工录入】,点击【手工录入】后出现缴款书手工采集界面,然后根据页面要求,把海关缴款书第一联中【海关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三项相应信息输入相应位置,如下图:
2.点击【提交】按钮后出现如下提示【录入成功】,等待稽核比对结果【相符】后再进行抵扣勾选。(二)海关缴款书采用【批量导入】1.在【海关缴款书采集】页面中点击【批量导入】,点击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如下图:
2.打开模板文件,按照要求填写将海关缴款书第一联中【海关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三项相应信息保存后,在上传页面选择已保存本地填写好的xls文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文件内容为空或格式错误时,系统会提示错误项,重新修改并保存后重新上传即可。文件上传成功后,等待“稽核结果”显示【相符】后再进行抵扣勾选,如下图:二、在简化步骤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小麻烦●麻烦一●
自从海关缴款书加入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后,一部分会计朋友很欣喜可以直接勾选,但也有一部分会计朋友很烦恼,不但不能直接勾选,连采集都会有“第四联已存在”的提示。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们看图:进入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海关缴款书,正确填写海关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填发日期通常默认当月),如果不变更填发日期↓
系统会提示“找不到符合条件的记录”:当会计朋友看到这个提示时,以为系统中没有,就急忙想要采集进去:
但是当信息都输入提交后却出现“海关缴款书第四联已存在”的提示:看到这个提示难道真的还要等吗?答案是否定的,其实大部分的单抬头海关缴款书已经存在,是因为填发日期没有正确的输入,会计朋友扩大填发日期的起至(例如:系统默认2020年2月2日--2020年2月29日,修改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2月29日):
这样一来,便能轻松找到需要抵扣的海关缴款书啦。
●麻烦二●
海关缴款书已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确认,且在抵扣统计表中已完成统计确认,但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中无法正常导入?
答:因系统刚上线不久,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导入海关缴款书功能暂时还不完善,确认已完成勾选统计,可手动填写第5行次“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与发票的勾选抵扣方法基本相似,但单抬头和双抬头缴款书的抵扣流程略有差异。当企业取得大量海关缴款书后,如何实现高效的分类管理呢?三、海关缴款书勾选抵扣流程
1、单抬头缴款书可以在平台上逐条勾选;
2、双抬头缴款书需要先录入三要素(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额),待采集比对通过后,双抬头缴款书会更新到勾选列表中,然后企业进行勾选;
3、勾选后的缴款书进行提交,提交后,缴款书变为已勾选状态,进行申请统计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下图为缴款书抵扣流程图:
四、海关进口税费管理流程优化当企业取得大量海关缴款书后,在抵扣申报处理的现状如下:
1、抵扣流程不同,导致单、双抬头缴款书需要人工清分处理;
2、双抬头缴款书需要手工录入采集比对数据,录入工作量大且有错漏风险;
3、缴款书逐张勾选,平台查找不便,效率低;
4、税费明细统计需依赖人工整理,没有全面的电子数据源。
针对企业进口增值税管理流程的变化,旭诺进口税费管理方案也在不断革新,目前已推出全新进口税费管理解决方案。
五、方案优势
1、直连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一站式管理增值税发票及海关缴款书
2、开放进口税费API数据接口,支持对接企业ERP系统,制定个性化系统功能
3、自动清分双抬头缴款书,自动生成缴款书三要素数据,批量导入综服平台,提交采集比对
4、批量快速勾选海关缴款书,一键提交增值税综服平台
5、海关税单批量打印、批量下载PDF电子税单
6、对接海关进口税费数据库,各种税费明细数据集中管理
六、进口税费管理方案收益
1、打通海关、税务、企业平台数据传输渠道
海关数据通过接口实时传输到企业平台,实现企业系统中缴款书数据的同步更新
2、管理流程自动化,大幅减少人为干预
全流程自动化操作,无需人工逐张处理缴款书,节省企业人力成本
3、数据流转状态可追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海关税单下载、打印状态,税费明细数据,税款抵扣状态等信息支持查询和统计,有效避免错漏风险
4、准确的数据源,确保企业抵扣时效
独有的海关平台数据源,保障企业获得全面、准确的海关缴款书数据
七、旭诺信息简介
旭诺信息(XUNOI)自成立以来专注为中国税务系统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支撑与专业服务,作为企业进口财税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发起者和推动者,近年来旭诺在海关完税管理方面与众多大型集团企业进行了全面深入合作。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的积累和钻研,旭诺信息逐渐完善出一套集成式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为进口企业提供更加高端的一体化服务。访问旭诺信息官网了解更多。
海关专用缴款书,是不是发票,没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可以抵扣吗
海关因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属于完税凭证,不属于发票。但是,根据税法的规定,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按照规定申报抵扣,其抵扣效力等同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所以,只要抵扣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进口货物不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免税项目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项目的,允许抵扣,与有无进出口经营权无关。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发票吗
不是。根据查询我国海关局官网得知,截止2023年4月12日为止,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一种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属于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相当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象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用于抵扣增值税。
但是这种缴款书是进口货物环节缴税的凭证,如果你们公司没有进口业务,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取得这种凭证,如果是你们的客户有进口业务,应该是由你们的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你们,而缴款书用于他们的进项进行抵扣。
你们的客户直接把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给你们,可能存在有假的情况。冒然接收进行抵扣,可能留下很多的风险。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然后税务局会发函调查进行证实。
海关专用增值税缴款书可以作为发票进原料账吗
不可以。海关专用增值税缴款书是没有进口货物金额汇总的,它只可以作为进项税的入帐凭证。同时它没有任何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货物也是以人民币计价的,它不是发票。
原材料入帐必须用发票,发票必须有购销双方公司名称,货物名称,数量金额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