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票逾期怎么办(海关票逾期抵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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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票比对不通过,显示缺联,该怎么处理呢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额不予抵扣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
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扩展资料:
海关发票是供进口国海关核定货物的原产地国,以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供进口商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进口商品在出口国市场的价格情况,供进口国海关作为统计的依据。
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
发票认证期限超过怎么处理
发票认证期限超过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为360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为360日.
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还为180天.
而如果进项发票如果超过认证期限了,就成了滞留票,是无法抵扣的.
没有抵扣,在纳税申报表中就不能填报留抵税额.
把这张发票的进项税金调出应缴增值税,计入设备维修成本中.
借:制造费用
贷: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同时,只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客观原因情形的,通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可申请逾期抵扣.以下是不可以抵扣的情形: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票认证期限是多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过期的进项票怎么处理
问题一:过期未抵扣的进项发票怎么办增值税发票自开出之日起180天内要抵扣,如果你们没有抵扣,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者处罚,但是财务上要做处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和供应商协商,退还该发票,由对方作废后重新开一张发票给你们,由于开票日期变了,所以新开的发票可以抵扣。另外一种处理方式为不抵扣,不更换发票互直接用这张发票入帐,但是不抵扣进项税,将税金做为购买商品的成本一并入帐,相当于你们收到的是普通发票一样处理。
问题二:如果进项票过期了,会有什么后果吗?该怎么办?增值税进项发票期限180天,过期就不能抵扣了,全额入成本。
或者和供应商商量一下,退还该发票,由对方作废后以现在的日期重新开一张发票给你们,就可以抵扣了,但不知对方肯不肯。
问题三: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证该怎么处理过了认证期,就只有认损失了。至于责任,这要看这张票在谁手上过期的。如果发票是在对方手上过期的,责任就应该由对方承担。注意,这认证与货物的质量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他认证以后,产品有质量问题退货,可以到税务部门办理有关退货手续给你,让人开具红字发票,而现在除了认损失之外,别无他法。
问题四:增值税发票过期怎么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一般是不可以重开的,抵扣认证过期了只能进成本或费用如:借方:材料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方: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问题五:增值税发票过期怎么办【郑重申请加分】发票不能重开了,但有一个方法可以帮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只要符合下述条件的逾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可以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抵扣: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四、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上述的原因,估计聪明的你总能找到可以用的一条吧,一报基本上都会批的。(意思你懂的)
问题六: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期怎么办?一、作废重开是不行的,因为作废只能在当月以内,依据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二、开红字发票也不行。因为开红字发票必须是在认证期(3个月)以内,这是众所周知的。
三、超过认证龚的增值税发票,只能是丧失进项抵扣资格,将进项税计入成本,看能否争取公司计入成本处理,那么多钱怎么赔啊。记住这次教训!
问题七:发票过期如何抵扣,进项发票过期还能抵扣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超过180天未及时认证的专用发票,一般是不能抵扣应缴增值税的。但是,软银财务会计顾问提醒各位一般纳税人企业,根据2011年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可见,对于超过180天的进项发票,如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抵扣的,上报税务机关审批后,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哪些情况下属于客观原因呢?根据公告规定,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公司确实属于上述原因造成的进项发票未及时认证,分别以下情况提交税务相关资料后经税务稽核比对,对资料符合条件、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可以抵扣: 1、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1.1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1.2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1.3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2、客观原因涉及第骇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2.1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2.2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2.3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2.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2.5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问题八:请问进项发票没认证过期了要怎么办?第一种方法,将你做入待抵扣税金部分转入相关成本
借:相关成本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金
第二种方法,去骇局打申请,叫对方开红字发票,再开封过来。(说是退货或其他原因)
问题九:增值税票认证过期,怎么办现在的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国家已经从90天放宽到180天了,还要过期?总不会把发票开了当宝贝捂上半年吧?
不能认证不能抵扣了,对方当然要拒收了
剩余的尚未开具发票的部分当然可以开具发票了。
有点纳闷:开了的发票自个藏上半年?半年前发出的销售收入到现在才开票?
问题十:公司有些因为进项太多而没有认证的进项抵扣发票,有的过期了,有的没过,想问一下,过期的怎么处理?拜托一、过期的只能一并计入成本,但不会多交所得税二、如果有十万的税额计入了成本中,不但不会多交企业所得税,而是少交所得税,因为成本是收入的减项,成本加大了,利润就少了,而所得税是以利润数计算的, 100000*25%=25000,少交25000元所得税,如果你企业是25%税率的话你多进了十万的成本,利润就少十万,所得税就少25000元三、如果有没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抵,可以留到你抵完为止,以后月份抵扣都可以,另外,十万进成本,损失十万的税额,是公司承担,损失的是增值税,不是所得税如果按以上的方法操作,不会有问题,税务局看见,也不是问题,没问题,税务不会追究任何责任,只是发票过期给公司造成了增值税的损失,是老板追不追究的问题哦,我明白你的意思,现在是审计的来看出这个问题,认为你有人为加大成本,多抵减少收入,有偷企业所得税之嫌,如果将来国税查起来,是个问题,那我们来分析一下,比如将来国税问,可以如下解释:进项入成本,确实加大了成本,少交了所得税,但首先这不是人为故意的,是无奈之举;第二,税法规定过期进项款抵扣可以入成本,没有做错;第三,这样的结果是少交所得税,以十万为例,少交2.5万,但也实实在在少抵了销项十万元,之差七万五是企业损失了增值税为代价的,哪个公司会为了少交所得税而故意为之。关于审计人员为你出的点子,这些进项不入账,分析如下一、只进项不入账,还是发票都不入账,如发票都不入账,例:你实进货十个,因此事只入帐八个,二个不入帐,将来你最多开销售发票八个,如果有二个购货方说可以不用你开发票,那么正好,如果十个都需要开发票,那么多出十万的销项,损失十万,但那二个没入账,故没有发生少交的二万五所得税,国税如果查得不细,无事,如果查得细,入账八个,为何开十个的发票,当然,这个不大容易查出来如果只进项数不入账,入不含价数,货款对不上二、我不清楚发票是否联查,就是说给你们开发票的企业是一定会申报销项的,是否有一天会联查到,这些发票未何无人抵扣,这个你再咨询,是否有这个情况,我只知道国税对运输发票是联查的,双方都查,三、因不太了解你们具体情况,就分析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