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申请认证多久(申请gmp认证的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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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多久有结果
gmp认证一般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认证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GMP认证所需资料:
1.药品 GMP认证申请书(一式四份);
2.《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前次认证缺陷项目的改正情况);
4.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5.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6.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认证范围剂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7.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8.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9.申请认证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10.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1.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认证流程1、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2、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
3、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
4、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5、省局审批方案(10个工作日)
6、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10个工作日)
7、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10个工作日)
8、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9、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认证gmp需要多久
认证gmp需要75个工作日。
GMP认证的时间过程: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
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
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省局审批方案(10个工作日)
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10个工作日)
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10个工作日)
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gmp认证是一个公司的尤其是药物公司、护肤品公司这类对生产制造车间有规定的企业要开展的一个认证。gmp认证的流程挺多流程的,必须公司到所属地区的省局审理服务厅递交申请办理,在其中关键的一步便是当场查验,认证管理中心会有些人出来到企业公司查验各种各样状况。
GMP车间认证要多长时间
认证GMP的流程需要75个工作日。
GMP认证的时间过程:
1、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
2、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
3、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4、省局审批方案(10个工作日);
5、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10个工作日);
6、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10个工作日);
7、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8、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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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提前多久申报
从申请办理GMP认证,到得到准许大约必须145个工作日内:
1、申请办理1工作日内;
2、市局安全监管处开展方式审批属4工作日内;
3、审理管理中心出审理通知单;
4、认证管理中心技术性审批20工作日内;
5、当场查验40工作日内;
6、公示公告10工作日内;
7、市局接到鉴定结果20工作日内。
gmp申请认证多久
GMP作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类型之一,对于申请认证的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企业必须建立并运行体系3-6个月,以提供组织具备运作GMP体系的资源、能力和记录。因此,企业从建立到申请GMP认证需要3-6个月时间。
GMP认证的依据是美国政府颁发的21CFR820.1,通常又称作QSR820或者GMP820,此质量系统规范中包含了有关现行GMP的要求,此规范中所提到的要求是来控制所有用于人体的成品器械的设计、生产、贴签、储存、装配、维修服务以及用于上述环节的设备和控制方法。此规范中所提的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成品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要符合食品,药品和化妆品规范(简称规范).此规范建立了适用于成品器械生产商的基本要求。如果一生产品所涉及的只是本规范要求中所指的一部分环节,而非其它,那么此生产商只需符合本规范要求中所指的其涉及领域的要求即可。就I级器械而言,其设计只适用于820
.30(a)(2)节中所列的那些器械。
此规范不适用于成品器械部件或组成部分生产商,但鼓励此类生产商使用此规范中适合的规定作为指导。人造血液和血液部件的生产商不划入此节中,但应列入此章的606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