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分类(知识产权宣传文案)
本文目录
专利的分类有哪几种
一、专利的分类有哪几种
1、专利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外观设计,主要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等的新设计;
(2)实用新型,主要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发明,主要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申请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和缴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
3、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提前公布: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登记: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知识产权的分类有哪些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防止不正当竞争、来源标志、原产地名称、商业秘密、商标权、厂商名称、其他智力成果、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法律分析]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包括多个范围。所谓专利权,就是授予发明的发明人或者单位独占、使用和处分该发明的权利。专利权的主体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并需要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主要享有实施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放弃权和标记权。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实施专利的义务和缴纳年费的相关义务。所谓商标,就是有人专门为帮助人们区分不同商品而设计的,有意识地放置在商品或其包装表面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对依法使用的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权的主体是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商标权的客体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所谓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众所周知的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依法对自己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类知识产权
法律分析:一类知识产权包括: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分类评价方式有两种。一类评价是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二类评价是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同一知识产权分别在国内外申请、登记的,只计为一项。
法律依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第八款(一)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二)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三)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四)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五)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六)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七)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八)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分类有几类
法律主观: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世界各国对工业产权范围的理解有所同,但按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应作最广义的理解,不仅应当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当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其中,前三类权利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主要是这三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中多数都是需要由发明人或者是创造人等进行申请注册,法律以及国家机关才会对其进行保护的,但是其中的著作权是不需要由国家机关批准注册即可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一般是不能进行转让的,但是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法律客观: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著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著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主的专利权。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这种分法也有道理。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否则著作权无。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哪几类
知识产权的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著作权(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的特点有四: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2、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3、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4、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扩展资料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参考资料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