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平台出口如何退税?跨境电商平台账务怎样处理?
出口企业账务处理要点解析
出口企业在进行出口业务账务处理时,主要包括收入和成本处理以及出口退税账务处理这两大方面。以下将详细阐述。
一、外贸企业的相关处理
依据财税 2012 39 号规定,外贸企业要单独核算出口货物的购入金额和进项税额。若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业务,就需分开核算内外销的库存及进项税额,若未分别核算,则用于内销的货物暂计入出口库存。为此,外贸企业应对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分别设置内销和出口明细。
在购入时,账务处理为:Dr:库存商品-出口库存-A 产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进项税额(若记账时还未勾选确认,则先进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Cr:应付账款-人民币-A 供货商。(需注意,外贸企业用于退税的购货专票进项税不得抵扣,但记账时仍需记入进项税额中核算,若还有内销业务,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应分开核算)
出口完毕后,dr:应收账款-外币-a 客户(报关总价)(或控制权还未转移前挂合同资产,转移后再转入应收账款);cr: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a 产品(fob 金额);应付账款-运保费-a 货代(报关单运保费)。
结转库存商品成本时,Dr: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a 产品;Cr:库存商品-出口库存-a 产品。
取得货代运保费发票时,若运保费发票与报关单运保费一致,无需处理;若不一致,其差额进销售费用,即 Dr:销售费用(运保费发票与报关单运保费差额);Cr:应付账款-运保费-a 货代。
支付运保费时,Dr:应付账款-运保费-a 货代;Cr:银行存款。
收取出口货款时,DR:银行存款-外币-某银行;财务费用(境内、境外银行扣费);CR:应收账款-外币-a 客户。
退税账务处理方面,在正式申报退税后,根据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中显示的应退税额记账:Dr:应收出口退税款;Cr: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同时,根据进项税额与应退税额的差额,即征退税差记账:Dr:主营业务成本-出口;Cr: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收到退税款时,CR:银行存款;DR:应收出口退税款。
二、生产企业的相关处理
生产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购入材料等库存和进项无需分内外销,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都放在一起。
出口完毕时,dr:应收账款-外币-a 客户(报关总价)(或控制权还未转移前挂合同资产,转移后再转入应收账款);cr: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a 产品(fob 金额);应付账款-运保费-a 货代(报关单运保费)。
结转库存商品成本时,Dr: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a 产品;Cr:库存商品-a 产品。
取得货代运保费发票时,若运保费发票与报关单运保费一致,无需处理;若不一致,则 Dr:销售费用(运保费发票与报关单运保费差额);Cr:应付账款-运保费-a 货代。
支付运保费时,Dr:应付账款-运保费-a 货代;Cr:银行存款。
正式申报退税后,根据退税汇总表的第 9 栏做进项转出,即征退税差额转入成本,Dr:主营业务成本-出口(第 9 栏金额);Cr: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同时,根据汇总表第 15 栏、18 栏、19 栏记账:Dr:应收出口退税款(18 栏金额);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9 栏金额);Cr: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5 栏金额)。收到退税款时,DR:银行存款;CR:应收出口退税款。
关于有人提出的根据权责发生制退税应在出口财税通当月就计算退税额和征退税差额进行转出到成本的观点,虽然权责发生制如此要求,但会计计量还需遵循谨慎性原则。在未正式申报退税前,无法确定该出口是否能够退税及具体金额,而正式申报退税是能够确定退税和数据准确的基本条件。若在出口后就按退税计算公式自行计算退税和征退差进行转出到成本,此时并不能准确计量,属于提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