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运费怎么报
1、成交方式要准确
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可以填报成交方式的有7种:CIF、C&F、FOB、C&I、市场价、垫仓、EXW。而常见的有CIF、C&F、FOB、EXW,其中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及运费、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两种成交方式运费由卖方支付,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EXW(Ex Work)工厂交货(指定地点)两种成交方式运费由买方支付。申报的成交方式一定要与实际贸易单证上的成交方式相同。
2、EXW运费需完整
“运费”栏目应填报:
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
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费用
3、杂费填报有正负
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运输附加费用可以填报在报关单杂费栏。如常见的滞期费,应填入杂费栏。
4、滞期费区分很重要
滞期费发生在货物起卸后,即货物实际卸货开始时尚未产生滞期的,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5、速遣费正常不扣减
速遣费发生在进口地货物起卸后,该笔费用不应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扣减。
速遣费发生在出口地货物装载时,且由船东返还给买方的,该笔费用可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扣减。
6、油价上涨注意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和应急燃油附加费这两种附加费如果由买方支付,且未包含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无论成交方式是CIF、C&F或FOB,均需要及时向海关申报。
7、买方付的低硫费也得报
该费用属于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且发生在货物抵达港口起卸前。类似的附加费还有很多种,包括ORC、OTHC、CAF 、DOC、PCS等等,如果由买方支付,且未包含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无论成交方式是CIF、C&F或FOB,均需要及时向海关申报。
8、延期装运罚款不能扣
在大宗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在合同的船期条款或惩罚条款中对“船期延期装运”及其将导致的货款抵扣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该扣款本质上是违约赔偿,不能作为成交价格的抵减项目,不应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除。
9、滞后结算及时补
由于部分运输相关费用结算存在滞后性,企业后续应及时补充申报,避免少报漏报运费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