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德国税收政策规定(国家对跨境电商的政策扶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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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德国如何着手跨境电商
方法如下:
一、人才:搭建团队,先把自己考虑进去。
先不要希望来一个人就把所有事情全给你打理清楚,如果你不了解跨境电商,就永远没办法把握人才。如果是做第三方平台,那就需要先花一周时间去了解平台的规则。
二、选品:永远是展开营销的第一步。
选品一直是跨境电商谈论最多也是最核心的话题。对于不同平台的选品,最核心的是在了解平台后做选品,同一个产品可以有不同平台营销的方法相互借鉴,精细化选品思维是核心!
三、仓储:注意海外仓的风险。
四、平台:三方平台+自建商城巧妙结合。
对刚涉足跨境电商的商家来说,建议先选择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有成熟的规则,这些规则是建立在平台方长期的经验积累基础之上的。它首先最能保护买家们的利益,然后最大程度保持公平竞争。
五、推广:基础是有一个好的产品。
产品推广主要有以下5种:社交媒体营销、付费流量营销、行业社区营销、意见领袖营销、coupon及deal诱惑营销。
六、物流:4方面选择合适的物流公司。
七、收款:把好最后一关。
1、资金的安全是首位。
2、通道的稳定性,通道出问题会损失很多订单。
3、通道的成功率,成功率越高,实际转化率就越高。
德国跨境电商市场需注意什么
1、德国人高度重视安全,并会尽量规避风险
德国买家不希望浪费时间和金钱购买低质量的产品,即使该产品价格低廉。相比美国人,他们在购买前会做更多的研究,不仅会研究产品的质量,还会研究品牌的可靠性。因此拥有独立品牌与完善的品牌说明是很重要的,如果卖家不能提供自己的德国本地地址的联系方式,德国消费者会觉得很难与此卖家取得联系或者很难退货,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购买欲会降低。
2、德国买家希望卖家能提供产品认证信息
只有卖家自己说明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并无法取得德国消费者的信任,他们希望卖家能提供来自第三方认证,例如其他德国买家的评论、德国或欧盟机构的认证书等。
因此,卖家的产品可能已经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并且赢得了美国买家信任,但这对德国买家来说几乎没有任何说服力。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当地证书卖家就无法销售任何东西,而是如果该产品能够获得德国当地认证,销售率会更高。
3、德语世界与英语世界的营销术语冲突
中国卖家使用一些“浮夸”的营销术语对美国买家来说非常有用,因为他们希望卖家指出产品是“best”(最好的)“most effective”(最有效的)或“the only one of its kind”(唯一的)。
但德国人更注重事实,如果卖家的产品描述中说产品很好,他们会想知道该产品到底有哪些功能、性能比别人的好,以及相对应的价格差异是多少。
德国跨境电商平台有哪些
以下是一些德国的跨境电商平台:
Amazon.de:亚马逊德国是德国最大的在线零售平台,也是跨境销售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eBay.de:eBay在德国也是非常受欢迎的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全球范围内的跨境销售机会。
Otto.de:作为德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和邮购公司之一,Otto.de向消费者提供广泛的产品类别,包括时尚、家居、电子产品等。
Zalando.de:Zalando是欧洲知名的时尚电商平台,提供各种品牌和款式的时尚商品。
Rakuten.de:Rakuten是一个全球性的电商平台,允许商家在其平台上销售各种产品。
Real.de:Real.de是一家德国综合性的在线超市,提供食品、家居用品、电子产品等各类商品。
这些跨境电商平台可以帮助您进入德国市场,与德国消费者进行交易。请注意,您可能需要了解每个平台的具体规则、条件和要求,并根据您的业务需求选择适合您的平台。
跨境电子商务是什么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通俗点就是跨国之间的交易。
四大跨境电商的模式,主要的跨境电商模式有四种:M2C、B2C、C2C、B2B2C。
概念解读:
M2C模式:指的就是平台招商。这一类的典型玩家如天猫国际,开放平台入驻国际品牌。
B2C模式: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指的是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零售模式。B2C模式的特点是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
C2C模式:实际是电子商务的专业用语,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比如一个消费者有一台电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把它出售给另外一个消费者,此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
B2B2C模式,指的是在广大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铸造起一种实现交易的平台,提供服务。
跨境电商支付方式有哪些
我国跨境电子支付结算的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购汇方式(含第三方购汇支付、境外电商接受人民币支付、通过国内银行购汇汇出等)、跨境收入结汇方式(含第三方收结汇、通过国内银行汇款,以结汇或个人名义拆分结汇流入、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收结汇等)。
跨境电子支付业务发生的外汇资金流动,必然涉及资金结售汇与收付汇。
扩展资料
支付机构对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的客户采取实名认证制,严格审核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支付机构应通过有效方式核验银行支付账户开户人信息与客户身份信息的一致性者一致方完成支付。
支付机构仅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跨境外汇支付服务,范围包括货物贸易交易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同意的服务贸易交易交易背景的跨境,不得开展无外汇支付业务。客户外汇备付金账户资金与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资金应严格区分管理,不得混用。自有外汇收支运用应遵循现行机构外汇管理规定。
支付机构可集中为客户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但应实现交易信息的逐笔还原轧差收付汇和结售支付,不得汇。机构应在日内办理结售汇业务据与户约定或实际交易情况,及时向客户支付,不得故意延迟支付。
支付机构在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服务时,可接受客户人民币或自有外汇支付客户向。支付机构划转外汇时,银行应要求其提供包含有交易金额、支付机构名称等信息的网上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经核对金额和支付机构账户名称后办理,并在交易附言中标注“跨境外汇互联网支付划转”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