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合同催证流程要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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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前辈们客户下单后该走的外贸流程
外贸下单后走的流程是很复杂的。
一、业务审批: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之后,将PO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二、落实付款方式(信用证)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汇付付款方式、托收付款方式和信用证付款方式。
1.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客户将款项汇至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2.如果是放帐的客户,或通过银行D/P,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3.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业务员和单证员应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户改证。
这里着重介绍信用证付款方式,落实信用证通常包括催证、审证、改证三项内容:
1、催开信用证,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我方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提醒对方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2、审核信用证,要着重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的保证文件,但银行的信用保证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的,所以,开证银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内容,都关系着收汇的安全。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条款应该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为确保收汇和合同的顺利执行,银行及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资信能力、付款责任、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出口商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出口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认真审核信用证的中的有关条款,如装运期、装运港、目的港、结汇日期等等,尤其应注意某些特殊条款,如是否可分批装运,是否可以转船等等,要根据货物出运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信用证中的有关运输条款是否接受、修改或拒绝。
3、修改信用证,是对已经开立的信用证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的行为。信用证的修改可以是开证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受益人提出。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当发现问题时,通常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进行处理,有的还须同银行、运输、保险、检验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适当妥善的决策。一般说来,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收汇安全的问题,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才可装运货物;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做到的,则可酌情处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办理。
在一份信用证中有多处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见的。对此,应做到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影响也不好。其次,对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都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修改内容有误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权拒绝接受,但应及时作出拒绝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为防止作伪,便于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证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应通过原证的通知行转递或通知。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径自寄来的,应提请原证通知行证实。
对于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证修改书,应立即将其与原
证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数,这样可防止使用时与原证脱节,造成信用证条款不全,影响及时和安全收汇。
三、下达生产通知/备货:
备货,是出口公司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厂家或仓储部门下达订单,要求其按订单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加工整理等。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上述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
四、包装/刷口麦
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口麦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五、验货
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2、如果客户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3、如果客户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六、制备基本文件:
按照PO以及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七、商检/报验:
办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均需在出口报关前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在货物备齐以后,就应向商检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检验
证书,海关才准放行,凡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准出口。
应注意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通知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八、租船订仓和配载
1、如果跟客户签订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户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SHIPPING 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户。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5、查看船期表,填写出口货物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
6、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九、投保
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在履行CIF出口合同时,卖方在装船之前,应按照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出口商品的投保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后,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2)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
十、安排拖柜
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
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十一、集中港区
洽妥船舶或舱位后,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装船条件的出口货物发送到港区内的指定的仓库或货场,以便顺利装船作业。
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要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保持密切联系.
向港区集中时,应按照卸货港的先后和货物积载顺序发货,以便按先后次序装船。对出口大宗货物,可联系港区提前发货。有船边现装条件的货物,也可按照装船时间将货物直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监装人员对一级危险品、重大件、贵重品、特种商品和驳船来货的船边接卸直装工作,要随时掌握情况,防止接卸和装船脱节。
十二、发装运通知
对合同规定需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的,应及时发出,特别是由买方自办保险的。如因卖方延迟或没有发出装船通知的,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或没有投保而造成的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责任。货物装船后,出口方应及时地向国外方发出“装运通知”及相关证明,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进口报关和接货手续。
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通知客户发货的细节,装船通知的内容一般有:订单号或合同号、信用证号、数量、总值、唛头、包装件数、目的港代理人、船名、航次、预计开航日和预定到达日等。
十三、支付运费
船公司为正确核收运费,在出口货物集中港区仓库或库场后申请商检机构对其衡量。凡需预付运费的出口货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须在收取运费后发给托运人运费预付的提单。如属到付运费货物,则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由船公司卸港代理在收货人提货前向收货人收取。
十四、收单
即获得运输文件
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L/C或客户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户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户,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装船完毕,由船长或大副根据装货的实际情况签发大副收据,将大副签发的收货单交原发货单位,出口企业可以凭此单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海运提单。
1.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2.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3.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十五、制单结汇
交单指出口人(信用证的受益人)在信用证到期前和交单期限内向指定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确认无误后,根据信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由银行办理出口结汇。
货物装运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缮制和备妥各种单据,包括汇票、出口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以及其它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所需结汇单证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将各种单据和必要的凭证送交指定的银行办理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手续,并在收到货款后向银行进行结汇。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3种: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
(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2)采用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确认收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3)如果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拖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户。
*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使用议付信用证比较多。对于这种信用证的出口结汇办法,主要有三种:“收妥结汇”、“定期结汇”和“买单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先收后结”,是指议付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确认与信用证条款的规定相符后,将单据寄给国外付款行索汇,等付款行将外汇划给议付行后,议付行再按当日外汇牌价结算成人民币交付给受益人。
“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将单据寄给国外银行索偿,并自交单日起事先规定期限内将货款外汇结算成人民币贷记受益人帐户或交付给受益人。
“买单结汇”,又称出口押汇或议付,是指议付行在审核单据后确认受益人所交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按信用证的条款买入受益人的汇票和/或单据,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净数按议付日人民币市场汇价折算成人民币,付给信用证的受益人。
十六、业务登记:
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二十五.文件存档:
所有的文件包括PO、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
刚开始做外贸跟单需要注意什么
外贸跟单员详细工作流程跟单员对出口货物的跟单工作主要有:接单,跟进生产,出货跟踪,制单结汇等。一.接单:接单也即合同的签定,订单的取得。合同的书面形式并不限于某种特定的格式。任何载明双方当事人名称,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和支付等交易条件的书面文件,包括买卖双方为达成交易而交换的信件,电报或电传,都足以构成书面合同。 1.下单方式:客户下单的方式有:通过电话,Fax,
Email或书面合同等方式。 2.接单的途径:交易会,出访,出国参展,邀请客户来访,利用我们的网站,等等。 3.接单的形式:在出口贸易中,跟单员接的单没有特定的限制,最常见的是:
(1)合同:(CONTRACT)合同有销货合同(SALES CONTRACT)和购货合同(PURCHASE
CONTRACT)。前者由卖方草拟,后者由买方草拟。(2)
确认书;(CONFIRMATION)它比合同要简化些。对异议,仲裁,不可抗力等条款都不列入。它也有销货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和购货确认书(PURCHASE
CONFIRMATION)。这种格式的合同一般适用于成交金额不大,批次较多的轻工商品,日用品,土特产等。而合同用的比较正规。机器设备,大棕贸易的进出口。
还有协议书,意向书,订单和委托订单等。要提的是,客户从国外直接发来的订单或委托订单,我们收到后要回复,不能置之不理,否则算默认。 4.接单的程序:
接单的程序可分为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1)询盘:(INQUIRY)又叫询价。
(2)发盘:(OFFER)又叫发价。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确定的表示。在实际业务中,发盘通常是一方在收到对方的询盘后作出的。
(3)还盘:(COUNTER-OFFER)又叫还价。
(4)接受(ACCEPTANCE)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在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确定的表示。二.审单:即审核合同 1.审单内容:
确认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单价,价格条款,总额,付款方式,包装要求,交货期,交货方式。 2.审单方法:(1)产品名称,规格:
审查时产品代码是不是自身的产品?与我们的产品资料能否对上号?有很多公司和企业产品名称的代码同时也代表了规格。
(2)质量:也称品质。是货物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品质不仅是主要交易条件,也是我们跟单员进行审单的首要条件。(3)数量:
应审查货物的数量是否可以及时备妥,其计量单位,重量以及约数有何规定。约数:如合同数量前加“约”,可使交货数量有适当的机动。国际上对约字的含义解释不一。有的认为是2。5%,有的认为是5%。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信用证上如规定约字,应允许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4)单价,总额的审查: 1、客户下单有的会将单价标出,我们要对照我们的报价表审查是否对?总额有没有加错?新客户下单,要查看我们给他的报价。
2、通常我们以美元为结算货币,但也有以其它币种的。要注意的是要用在国际上流通的硬货币。(英镑,港币,欧元)(5)价格条款的审查:
出口货物的单价条款,也称价格术语,常用的有: FOB船上交货价(指装运港的价格条件), C&F(Freight or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地的交货, CIF成本+保险费+运费(指目的港)价格。常用的FOB CFR CIF几种价格的换算及公式介绍如下:(1)
FOB价格换算为其它价: CFR价= FOB价+运费 FOB价+运费 CIF价=--------------------------------
1-保险费率 X投保加成(2) CFR价格换算为其它价: FOB价= CFR价–运费 CFR价 CIF价=
--------------------------------- 1–保险费率 X投保加成(3) CIF价格换算为其它价: FOB价= CIF价
X(1–投保加成 X保险费率)-运费 CFR价= CIF价 X( 1–投保加成 X保险费率)(6)付款方式审查: 1.
付款方式是否能接受?LC,付定金,等等。 2.支付的货币能否接受?(7)包装要求的审查: 1.工厂的产品本身有自已的包装,展示给客户能否接受? 2.
客户提供的包装(彩印,尺寸)我们能否做? 3.客户提供的包装资料是否齐全?(内包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包装:普合,白合,彩合,吸塑
外包装:纸箱,木箱,桶装,编织袋。最主要是唛头印刷。(8)交货期的审查:跟单员应审查交货期是否合理,公司是否能及时筹备到货物,并装船送达。交货期一般应规定一个期限,而不是某个具体日期。期限有长有短。可以是2周,3周,或一个月,二个月,一个季度或更长。(9)交货方式的审查:
运输主要有海运,陆运,空运,邮寄等等。
注:如运费由客户支付,客户决定交货方式。如我们付费,尽量用海运。如报的价是连同海运价,而客户要求空运(赶销售),我们可要求客户承担多出部分的费用。关于样品:
要获取订单,备好样品是很重要的一步。 1.寄目录,样本: 2.准备样品。(1)工厂现有的款式(2)新款(3)客户来样。
要领:无论老品,新品,还是客户来样,样品都要寄给客人进行确认。特别是新品可能要反复修改几次。跟单员一定要保存好最终的确认样品,以免客人在下单时找不到确认样。在国际贸易中,凭样品成交的比重很大。作为
跟单员,我们要做到: A:有完整的产品资料,主动进行宣传。 B:新品的成本,价格要进行核算。 C:新品的制作要留有实样。 D:
客户的来样要保存好原样。三.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买方为了向其本国当局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核批外汇,在未成交前要求出口方将拟出售成交的商品名称,规格,价格等条件开立的一份参考性发票。这种发票在成交后不能代替正式发票使用,对双方都无最终约束力。为了区别于正式发票,它必须明显表明“形式发票”字样。形式发票上一般要显示订单的相关信息。(收货人,合同号,形式发票号,开出日期)。
产品信息(品名,数量,价格,交货期)。合同条款(价格条款,付款方法)。此外,提供我们的银行资料以便客户开证或汇款。注意几点: 1.单价条款要明确
(FOB, CFR, CIF) 2.交期要明确 3.付款条件要明确(LC,
TT)四.出口货物跟单的基本程序:出口货物跟单是跟单员对履行合同的跟进。它以货,证,船,款为中心,包括备货,催证,改证,租船订仓,(报关,报验,装船),制单,结汇等环节。我们将这些程序概括为:(1).筹备货物:按订单及信用证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备好货物。(2).催审单证:大多数的支付方式是L/C。对安全收汇有保障,因它是银行信用。只要所装运货物与信用证条款一致,银行保证付款。跟单员应对以L/C为支付方式的合同进行催证,审核和修改的跟踪工作。催证:货物快完成时,要催证。审证:审证是银行和公司的共同职责,但在范围和内容上有所不同。银行从政策面上审,如开证的国家有无贸易往来,开证行的资信等等。公司则审开证人和受益人是否正确,L/C的货物和金额与合同是否相同,装期,特别条款等。改证:审证后发现问题是常事。包装上,总金额,效期,包括拼写错误。要求对方修改,一份L/C,可能有几处问题,我们要一一指出,一次性修改。(3).订仓装船:货物备妥,L/C没问题后,我们就要进入到出货装柜,租船订仓和装船的阶段。按CFR
和CIF成交的,我们负责租船订仓和装船的手续。首先:
出货装柜:(P。28)跟单员在出货前三四天就要联系出货装柜事。这当中要做的工作有货柜选择,制作装箱单,跟踪装柜等。 A.
货柜选择:(P。29)根据货物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货柜。常用的有:20’ 29– 30立方/17.5吨 40’ 58– 61立方/22.5吨 40’H 68
–71立方/27.5吨 B.制作装箱单:(P。30)装箱单着重表现货物的包装情况。应包括出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箱数,毛净重,包装尺码,总体积,箱号,唛头等。
C.跟踪装柜:(P。31)出货前一天通知有关人员并确定出货数量的准确性。协助生产部门安排好人员装柜。货柜到厂后,跟单员要监装,指导货物的摆放。如一个柜内有几种货,每一规格的产品要留一二箱放于货柜尾部用于海关查货用。(4).制单结汇:是出口货物跟单的最后一个环节。
A.制单:货物装船后,跟单员要及时按L/C,合同或其它单据的内容制作各种单据。要在L/C的有效期内将单据送交银行。出口单据主要有:汇票,发票,海关发票,提单,装箱单,产地证,商检证,保险单等。
B.结汇:如按L/C的规定制作了单据,并及时送交了银行,我们就可及时收到货款了。单据要求: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五.进口货物跟单的基本程序:(1)
就是跟进进口合同的履行。其程序为:租船订仓,申请开证,催交装运,办理保险,商检报关及接货验收等。一.采购跟单的基本要求:适当的交货时间,适当的交货质量,适当的交货地点,适当的交货数量及适当的交货价格。(适时,适质,适地,适量,适价)二.物料采购跟单的原因:
以下原因造成我们要对物料进行跟催: 1、供应商方面的原因:由于供应商方面的原因造成交货不及时,而使我们必须跟单的原因有:超过产能的接单和超过技术水准的接单。制程管理不良,质量管理不充分而造成不良品的增多。来自低工资的员工工作效率低,完不成等原因。 2、企业方面的原因:供应商的选定有误,对他的产能和技术调查不足。所要求的品质没说清楚。价格的决定很勉强。进度的掌握和督促不力。下订单到过远的地方。 3、
沟通方面的原因:信息交换不及时。三.物料采购跟单流程: 1、制作订购单:
跟单员接到所需部门的请购单,要制成订购单传给供应商。制订购单时注意:审查请购单。熟悉订购的物料,价格确认,确认质量标准。确认物料需求量,制定订单说明书,发出订购单。(制作采购单P。26),将要采购的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期等要求表达清楚。采购单经审核无误后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签字回传。 2、订单跟踪:对长期合作的,信誉好的供应商可以不进行跟踪。跟踪加工工艺,跟踪原材料,跟踪加工过程,跟踪组装总测,跟踪包装入库。 3、物料检验:确定检验日期,通知检验人员,进行物料检验,处理检验问题。 4、物料进仓:协调送货,协调接受,通知送货,物料入库,处理接受问题。四.物料采购跟单的方法策略:催单的目的是使供应商在必要的时候送达所采购的物料,使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 1.
催单的方法:(1)按订单跟催。按订单预定的进料日期提前一定时间进行跟催。
(2)定期跟催。于每周固定时间,将要跟催的订单整理好,打印成报表定期统一跟催。生产过程跟单主要是了解企业的生产进度能否满足定单的交货期,产品是否按订单生产,因此跟单员要深入企业的生产车间查验产品的质量与生产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因为生产过程跟单的基本要求是使企业能按订单即时交货及按订单约定的质量交货。所以我们要深入到生产线,查看进度,查看质量。一.生产过程跟单的基本要求: 1、按时交货:要使生产进度与订单交货期相吻合,做到不提前也不推迟。
2、按质交货: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订单的质量要求。二.生产过程跟单的流程: 1、下达生产通知书。跟单员接到客户订单后,应将其转化为生产通知单。通知单要明确客户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要求,交货期等。 2、分析生产能力。
生产通知单下达后,要分析企业的生产能力。能否按期,按质地交货。如不能应采取什么措施?要不要外包? 3、制定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关系着生产管理及交货的成败。跟单员要协助生管人员将订单及时转化为生产通知单。 4、跟踪生产进度(1)生产进度控制流程:(2)
生产进度控制作业程序(3)生产进度控制重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要找原因。(4)
跟踪生产进度的表单:生产日报表,生产进度差异分析表,生产进度控制表,生产异常处理表,生产线进度跟踪表。
5.交期延误:如是工厂原因,要通知客户,取得同意后方可出货。如不同意,一是协商,我们可承担部分费用将货出去。二就只好取消订单了。
6.我们再提一下有关订单的更改问题:客户对已下的订单因市场变化会有更改,有数量上的,(或增加,或减少)。有包装上的。(彩印,或白合)。有交期的变更。(或提前,或推迟)。接到客户要求变更,首先要看改什么?能否接收?如我们的货已生产的差不多了,已收尾,就不可能再更改了。如还没按排,问题不大。如已按排了部份,要进行协商。比如数量要减,我们已按原数量采购了材料,通用的问题不大。但如是专用的,客户要承担部份费用。对交期:如要提前,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说。如要推迟,时间短,问题不大,但如要延迟很长,那仓储费,损耗费要承担。
外贸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出口贸易流程\x0d\x0a1)出口交易前的准备\x0d\x0a①国际商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x0d\x0a②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x0d\x0a③落实出口货源;\x0d\x0a④出口商品经营方案的制定;\x0d\x0a⑤建立业务关系;\x0d\x0a⑥经贸洽谈人员的选派与洽谈内容的确定;\x0d\x0a⑦出口商品的广告宣传;\x0d\x0a⑧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与企业域名注册。\x0d\x0a\x0d\x0a2)交易磋商:\x0d\x0a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过程。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在交易磋商过程中,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以后,交易即可成立,买卖双方就构成了合同关系,接下来就是订立书面合同。\x0d\x0a\x0d\x0a3)出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x0d\x0a①申请领取出口许可证(外经贸机构批准)\x0d\x0a②申请原产地证书(贸促会批准)\x0d\x0a③接受法定检验或委托鉴定,取得检验报告或鉴定证书(商检提供)\x0d\x0a④催证、审证、改证\x0d\x0a⑤制作各类单据(如汇票、发票等)\x0d\x0a⑥办理托运手续\x0d\x0a⑦投保\x0d\x0a⑧报关;交纳关税\x0d\x0a⑨装运;换取提单\x0d\x0a⑩缮制单据\x0d\x0a缮制单据后提交至银行,接下来就是:审单复单→结汇→退税→合同归档\x0d\x0a\x0d\x0a2、进口贸易流程\x0d\x0a1)进口交易前的准备\x0d\x0a①对国内外市场的调查研究;包括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和供应商资信。\x0d\x0a②进口成本核算;\x0d\x0a③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申领;\x0d\x0a④进口用汇;\x0d\x0a⑤委托代理进口。\x0d\x0a⑥选择交易商品和对象\x0d\x0a\x0d\x0a2)交易磋商\x0d\x0a询价、洽谈\x0d\x0a签订外贸合同\x0d\x0a\x0d\x0a3)进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x0d\x0a①信用证的开立和修改\x0d\x0a②委托装运\x0d\x0a③装运前验货\x0d\x0a④索要商检证书\x0d\x0a⑤运输和保险\x0d\x0a⑥审单和付款\x0d\x0a⑦进口报关纳税\x0d\x0a⑧进口商品检验\x0d\x0a⑨提货离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