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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二手物品是否商标侵权
出售二手物品不构成商标侵权,对于二手的物品并没有伪造或者是擅自制造他人的商标,这种行为不在商标侵权的范围之内,出售二手物品是属于双方协商好而把自己的物品买给他人。
一、出售二手物品是否商标侵权?
二手物品一般是不构成商标侵权的。商标侵权一般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故意,实施伪造、擅自制造、销售他人商标,或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等行为,导致商标权人遭受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1、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侵权的行为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在认定商标侵权时也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要件,而对于转让自己的二手物品是不存在任可的侵权行为,只要买方和卖方协商好价格,那么就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卖二手货会不会侵权商标
卖二手货不一定会侵权商标,看是否伤害到了他人的权益,一般在商标拥有者不同意的情况之下而进行销售他人的商品这种情形就可以被认定为侵犯,从而承担被侵权者所有的经济赔偿。
一、卖二手货会不会侵权商标?
不一定侵权商标,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及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给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之规定,该早教机专卖店虽享有商标专用权,但李女士仅因孩子不喜欢欲将所购二手物品转卖,并无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故并未构成侵权。
二、商标侵权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定或者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卖二手货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才可以实施,从而卖二手货也是很容易构成商标的侵犯,这对于自己来说也是需要承担所有的责任,所以,不管是以什么形式来卖货都需要从正规的渠道进行购买,不然的话是很容易引起犯罪的。
卖二手商品算不算商标侵权
法律主观:
构成商标侵权。法律规定,销售明知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销售金额超过25万元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手表品牌排名哪里有呀
没有绝对的排名看个人喜好了呀
下面是公认的排名
第一名,当然是百达斐丽,英文缩写就是PP。
勿庸置疑是全世界公认最好的品牌,号称“手表中的蓝血贵族”。PP不以复杂的机芯或者华丽的外观见长,甚至在其男装表的外壳上很少镶嵌任何钻石或者宝石,但是它始终坚持自制机芯,限量生产,天生就具有一种儒雅内敛的贵族气质。所以,PP不是有钱就可以佩戴的,那些戴着黄澄澄的金戒指和金项链、经常出入桑拿和卡拉OK的“土财主”根本不配拥有PP。佩戴者应当是有一定的气质和风度,谈吐文雅,具有“贵族气”的成功人士才可以佩戴。PP对与大号的戒指、手链和项链等珠宝具有“免疫力”,把这些东东和PP放在一起总是不协调的,所以在戴PP时应当避免再佩戴这些俗气的东西。PP的价位都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作为入门级的3919也得11万左右。
第二名,江诗丹顿,VC。
它好就好在机芯和外壳工艺极为出色,而且一贯限量生产,特别是VC的Malte款的镂空表,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
第三名,爱彼,AP。
一贯以高调的姿态出现,最经典的款式是“皇家橡树”(Royal Oak),特点是规则的八角形表壳,八个角上分别有八颗装饰性的螺丝,显得非常粗犷,极有男性气息。AP的价位较高,一般只在亨得利或者英皇珠宝有售,“皇家橡树”有一款不锈钢的男装表售价7.8万元;其全18K黄金加表盘镶钻的售价达45万余元。当然,还有更规的,谁叫AP是经典中的经典呢,连世界最著名的动作片巨星阿诺德.施瓦辛格都是AP最忠实的拥趸,他在其主演的影片《终结者3》中佩戴的正是在AP特别定做的新款腕表。
第四名,应属积家,JLC。
JLC以纯机械机芯制造著称于世,甚至其它的著名品牌也用过它的机芯。JLC的101机芯是世界上最小的纯机械机芯,用它做出来的女士珠宝腕表甚至曾经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自己加冕庆典上的穿戴。
第五名,宝玑,BG。
号称“表王”,主要是因为其创始人路易.宝玑先生有着太多的关于腕表的第一次发明,比如创世纪的陀飞轮(Tourbillon)和“宝玑指针”等等。所有款式均用18K黄金以上的贵金属制造外壳,以鳄鱼皮表带为主,而且表盘通常以镀银处理,非常漂亮。只是有一点点的遗憾,就是外形款式有点儿保守,大多为圆形表盘,缺乏变化。但是,无论如何都是世界级的名表!
第六名,宝珀(Blancpain),缩写是JB。
这个牌子让本人推崇恐怕会招致一大批“表行家”们的臭骂,因为伯爵都没有上榜呢,而大家都很喜欢伯爵嘛!嘿嘿!其实宝珀有它的不足,就是它的外观几乎没有变化,一直只生产圆形表壳的手表,而且以皮带表居多,显得过于保守、传统,似乎和时尚根本挂不上勾。但是,宝珀却是仅有的几个从来都只生产机械表而没有石英电子表的品牌,宝珀的口号就是“只做机械表”。要知道,即使是积家这样的品牌都不曾免俗呐!宝珀还是现存历史最久的、最古老的腕表品牌,建于1735年。而现在在用于市场销售的腕表中,宝珀特别设计制造的款式-“1735”以63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傲立当世,这款表穷极了制表大师们的智慧,据称当世只有3到5位大师可以制造类似复杂功能的腕表,要买到它除了有超级富豪的家底之外,还得提前至少3年预订才可以,也就是说不是一般的大富豪就可以买得到的。
第七名,万国,IWC。
这有点私心的成分,只因为万国的口号就是“只做男人的腕表”,嘿嘿!美眉们可千万别说俺“大男子主义”哦。万国虽由美国工程师琼斯(Jones)创立,但是却是百分之百的纯正瑞士血统。因为它的工厂就设在瑞士的沙斐豪森小城。万国的机芯品质没的说,外形设计更是具有自己的特色。首先是以圆形表壳为主,其次是大表盘,乍一看很普通,其实朴实中见功夫,风格非常适合男士佩戴,特别是IT业或者其他从事工程方面的男士佩戴。它的经典款式如达芬奇(Da Vinci)、葡萄牙(Portuguese)和波涛斐诺(Portofino)都是非常具有个性的腕表,不张扬却极有气派。
第八名,劳力士。
许多暴发户非常喜欢它。其实,一个腕表为社会各阶层人士认知和欢迎也不是它自己的错呀。但是,如果说机芯的品质和耐用可靠,劳力士无疑是最出色的,简直可以当成传家之物留给子子孙孙。虽然劳力士几乎从来都不制造复杂功能的腕表,但是它的经久耐用、走时精准却是出了名的,而且一直是二手表市场里的宠儿,保值功能极佳。
第九名,伯爵。
若单以价格而言,伯爵绝对是前3名的,不过,本人之所以不太看得上它,是因为它的高价格主要是靠运用了大量的钻石和宝石镶嵌,以及市场运作(还不如叫炒作更好)所造成的。伯爵自己不擅长做机芯,通常用别家的机芯,但是在外壳设计和用料上却特别下功夫、舍本钱。
第十名,卡地亚。
前10名里唯一非瑞士品牌,虽然创自法国,但是工厂却在瑞士,而且用瑞士顶级的机芯。没什么更多可说的,卡地亚被以前的英国威尔士亲王成为“国王的珠宝商,珠宝商中的国王”,以皇室珠宝起家的路易.卡地亚先生在1904年把他的好友-法裔巴西巨商山度士.杜蒙的请求变成了世界上第一款最成功的腕表“山度士”(Santos),于是卡地亚奠定了今日世界著名腕表品牌的地位......2004年卡地亚为纪念“山度士”表问世100周年发行了“山度士100”和“山度士-杜蒙”(超薄)黄金/不锈钢款腕表。另外还有灵感得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美军坦克的“坦克”(Tank)还有卡地亚的另一杰作-帕夏,据说源于上世纪30年代一位摩洛哥王国的地方大员,他的官衔是“帕夏”,在北非柏柏尔语的意思是“总督”,因为他酷爱游泳,所以他请求卡地亚专门为其制造一款防水性能极佳的腕表,于是“帕夏”就问世了......卡地亚的价位差别也很大,最便宜的是“坦克”(Tank)的不锈钢款,3万元左右;贵的几十万不等。
第十一名,芝珀,GP。
瑞士传统品牌,既恪守传统品质,又不乏创新,最经典的是其“法拉利”,结合了赛车与腕表的优良品质于一身,完美的结合。价格也不低,通常在5万元以上,但在二手市场上表现就一般了,价差较大。本人见过一块18K黄金男装腕表,可能款式老了些,才卖人民币8,000元!呵呵!
第十二名,毫不犹豫,当属雅典(Ulysse Nardin)。
说心里话,本人觉得这样的翻译实在巧妙,可能来自香港人。这个牌子的创始人Ulysse Nardin27岁就有了自己的制表作坊,而它一向以生产航海表著称。雅典的腕表以功能复杂,样式变化多端见长,最经典的一款叫“成吉思汗三问表”,每当闹时之时,表盘上的类似浮雕的蒙古骑士(也许就是成吉思汗的形象吧)会“纵马驰骋”,活灵活现,做工非常精细,体现了雅典表精湛的工艺水平。
第十三名,朗格(A. Lange Soehn)。
少见的非瑞士品牌,它是地道的东部德国产品,曾经因前东德的专制统治而消失过,但两德统一后再度焕发青春。朗格坚持只做机械贵金属腕表,使得它的品质和价位都据高不下,一般均在10万元以上,而且国内一般商场买不到。
第十四名,真利时(Zenith)。
瑞士品牌,以复杂功能时计著称,多用贵金属作外壳,皮带表居多,是比较传统的腕表,品质一流。
第十五名,肖邦(Chopard),
瑞士品牌,以女装钻石表著称,特别是“快乐钻石”(Happy Diamond),是窈窕淑女的最爱。窃以为其实际佩戴效果要好于满是珠光宝气的伯爵......哎呀,又挨了一块板儿砖!
第十六名,沛纳海(Panerai)。
意大利品牌,总部位于佛落伦萨,生产厂却在瑞士。纳海的专业潜水表了,防水深度均在300米以下,一直就是包括意大利海军在内的许多国家军队专用潜水表。最近几年才刚刚面向民用市场,通过拍卖老款军用潜水表而大造声势,加盟瑞士著名的奢侈品集团历峰集团(Richmont)更是其明智之举。沛纳海在外形上比较保守,很少变化,但它强调了防水性能和结实耐用的特性,此外其调校柄头处采用了独有专利技术的设计,用一个带鹅颈形拉杆的护圈盖住柄头,防止水压过高导致水流从柄头处渗入表芯,确实非常独到,是沛纳海的标志性设计。
第十七名,名士(Baume& Mercier)。
瑞士品牌,以儒和典雅著称,其汉普顿(Hampton)系列和里维埃拉(Riviera)系列都是经典款式,价位一般在数万元至十几、几十万元不等。
第十八名格拉苏蒂 Glashütte Original
第十九名芝柏 GIRARD-PERREGAUX
第二十名弗兰克•穆勒 FRANCK MU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