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票如何入账(海关发票如何入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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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取得的发票如何入账
进口货物取得的发票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购入支付的款项+关税+运输费+保险费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上的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即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时,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收到普通发票如何入账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如何做账?借:存货-库存商品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收到普票,税金部分不能抵扣,全额入成本。
问题二:购买商品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做账普票和专票只能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有区别
普票不能抵税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专票可以抵扣税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问题三:购买原材料收到普通发票怎么做账购买原材料收到普通发票的会计分录是: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因为是普通发票,所以进项税计入成本中,只有专票才能单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问题四: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入账专用发票要分开货款和税额入账,普通发票因为不能抵扣,就不用分开入恭了,直接做: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金额是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问题五:收到普通发票怎么做账销售货物应该是开具发票,只有采购(包括采购货物或劳务)才是收到发票。销售货物不管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按核定的增值税率计算收入和税额。采购时收到发票,是专用发票的,符合认证抵扣条件,则按发票上的税额计入应交税费,价款计入采购成本,如果收到普通发票,则不需计算税额,按发票上的价税合计计入采购成本。
问题六: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做账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不用考虑进项税了,你的价税合计计入原材料
做法正确。不过可以拒绝接受此普通发票要求开增值税发票,以抵扣增值税。能开普通发票的都可以开到增值税发票。
问题七: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怎么做账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如果属于农产品销售发票:
借:原材料(发票总金额-发票总金额×扣除率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总金额×扣除率13%)
贷:银行存款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如果不属于农产品销售发票(普通发票),则: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问题八: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做账?一样计入销项,对购买方而言,不计入进项
问题九:国税局代开回来的普通发票如何做账 3%税
借:应收账款 40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5000/1.03=393203.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05000/1.03*.03=11796.12
银行取回扣增值税的税单后做账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05000/1.03*.03
贷:银行存款 11796.12
地税申报附加税:城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说的可能是预缴,季度申报时再抵
问题十: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做账时要怎么做专用发票要分别做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和进项税,普通发票全额做成本或费用等项目
海关专用增值税缴款书可以作为发票进原料账吗
不可以。海关专用增值税缴款书是没有进口货物金额汇总的,它只可以作为进项税的入帐凭证。同时它没有任何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货物也是以人民币计价的,它不是发票。
原材料入帐必须用发票,发票必须有购销双方公司名称,货物名称,数量金额日期等。
我公司收到一张香港开具的形式发票,请问如何入账。
我平时的做法是:只要是进口的东西,做账的时候可以根据对方开据的形式发票和海关的完税证明入账。其实形式发票在国内跟普通发票的功能差不多。
不管是税务局还是会计师事务所,他们重视的是实事求是,只要是真实的交易,有齐全的手续(比如说合同,进口完税证明之类的),一般都可以入账的。
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入账
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流程:
1、借方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方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2、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都不能做进项税额抵扣;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普票,因为不是专票,就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本身就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把进项税额资本化。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分录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第二十六条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同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