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如何应对欧盟代扣代缴后的德国税金问题?
欧盟税改解读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欧盟税改,包含了多方面重要内容。
首先是代扣代缴,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的税务模式。其次,终止了低于 22 欧元的进口增值税豁免政策,意味着税收规则的收紧。再者,废除了远程销售起征额,对市场格局产生影响。最后,推出了一站式(OSS)注册申报服务,为税务申报提供了新的途径。
此次税改无疑标志着未来欧洲市场税务合规化的趋势。那些曾通过低申报来控制成本的卖家将面临重大挑战,低价抢占市场的混乱局面有望得到有效整治。对于卖家而言,必须积极迎接这一挑战,主动配合税务合规,将精力集中在不断优化产品和运营上,以适应平台与政策的新变化。
申报要点
在销售环节中,亚马逊平台会对商品实施代扣代缴,且与销售主体在买方所在国家有无 VAT 税号无关。代扣代缴将依据到货国(即买家所在地)的税率自动计算税金。
计算方法详解
通过与德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局沟通得知,所有销往德国的订单亚马逊应进行代扣,但从实际数据来看,目前仅进行了部分代缴,可从相关数据的 CQ 列看出端倪。其中,CQ 列“MARKETPLACE”为平台代扣代缴订单,“SELLER”和空白部分则是需要自行缴纳的订单。
在数据筛选和计算上可分为三步:第一步,筛选 CQ 列的 MARKETPLACE 部分,后 BQ 列选德国,BP 列选择所有国家,得到的 BA 列金额求和,此为亚马逊代扣且应代缴给德国税务局的部分,放置在 43 项(免税销售额),申报回执上用该金额除以 1.19 以显示净销售额;第二步,筛选 CQ 列的 SELLER 和空白部分,(1)BQ 列选德国,BP 列选德国,得到的 BA 列金额是未代扣代缴部分,需自行申报,(2)BQ 列选德国,BP 列选德国之外的所有国家,CA 列剔除有税号,得到的金额是除去 B2B 的远程销售未代扣部分,这两部分求和后除以 1.19 放置在 81 项(应缴销售额);第三步,将 B2B 订单放置在 41 项(B2B 销售)。
此外,还需进行 ZM 申报,主要是针对 B2B 销售的明细项申报,具体筛选方式为:BP 列选 DE,BQ 列选欧盟国,CA 列选有税号。得到各笔订单的金额得出 ZM 申报明细,后将该申报明细上报到税务局。
常见问题解析
对于一些疑问,如 B2C 目的国没有库存就没有税号的情况,7.1 之后遵循目的国原则,没有库存就无需申报,但亚马逊代扣的部分要给到相应国家税局;没有税号的代扣代缴税金部分给到税局且未进行申报是否有问题,答案是否定的,亚马逊会通过 OSS 进行申报,届时各个国家的税局都会有明细,在货物发出国只需申报本国应收部分的税金即可;关于亚马逊代扣代缴是否不适用 OSS,实际上都是要通过 OSS 的,只是亚马逊已通过自身的方式进行了申报,无需买家自行注册和申报,IOSS 和 OSS 都使用亚马逊的统一号码。若在 IT 站点销售但发货国是德国发到其他欧盟国家,代扣代缴会在其他欧盟国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