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风险有哪些
关于信用证风险的梳理
以银行居间信用为风险保障的信用证,是国际贸易常用结算方式之一,对早期国际贸易发展贡献巨大。
但现代国际贸易中,以“单证相符,单单相符”为付款前提的信用证这一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逐渐异化,单证提交要求更苛刻,还衍生诸多风险,甚至成为影响国际贸易安全的重要因素。浙江信保在业务咨询、承保和理赔中接触大量潜在风险信用证,现作如下梳理。
一、不符点风险
这是信用证最常见风险,出现不符点不仅收汇无保障,还常对开证行和买方丧失追索权。企业对不符点风险认识度较高,但需注意不符点信用证比例渐高,据有关银行统计,无不符点信用证比例已低于 10%。
二、软条款风险
软条款即“陷阱条款”,出口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单据需第三方配合,买方掌握交易主动权,可轻易以单据不符为由解除付款责任。软条款一般较易识别,出口企业应多与国内银行沟通。
三、货权丧失风险
信用证支付相对安全需有效控制货权前提,但国际贸易发展中货权丧失情况频现。浙江信保提醒,“1/3 提单自寄”“电放提单”“担保提货”等多种情况都可能使货权在未得开证行付款或承兑时丧失,风险已演变成“类赊销”风险。
四、银行违规操作风险
当前 UCP600 是规范信用证操作的国际惯例,被多数国家(地区)银行遵循,但特定国家(地区)及小银行存在不按其操作情况,如孟加拉银行开出信用证常见不按规定时间作承兑决定、放单给买方等,浙江信保建议无孟加拉出口经验企业交易前多向国内相关银行或浙江信保了解操作特点。
五、银行自身信用风险
一些银行信用证信用等级不高,许多国家(地区)金融业开放,银行数量多且资质不一,不能以中资银行概念看待。建议小金额贸易找国际排名 5000 名内开证行,大金额贸易找国际排名 2000 名内开证行,且大银行自身经营风险也需注意,如葡萄牙圣灵银行申请债权人保护。
六、对开证行无追索权风险
出口贸易中收不到货款且无法对负债人主张债权情况在信用证业务中常见,如转让信用证常见于中间商贸易,浙江出口企业作为第二受益人往往无法向开证行主张权益,浙江信保建议采用转让信用证交易的尽量调整结算方式。
七、汇路受阻风险
出口贸易中不论结算方式,是否正常收货款还受买方国家(地区)层面因素影响,常见汇路问题,如出口伊朗时伊朗开证行能否付外汇至出口企业。
(来源:K 哥聊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