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票补税流程(海关发票补税流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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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加海关怎样打印关税发票
01
通过网址登录“互联网+海关”网站首页。
022、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界面,持卡企业使用操作卡登录账户。
033、持卡企业用户登录账户后,点击“电子税单打印”按钮。
044、用户可根据报关单号、税单号和缴款日期区间查询税单。
055、按税单号查询、逐张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税单,也可通过旭诺信息税单管理系统批量打印税单。
报关退税流程及步骤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出口报关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2.查验: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3.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4.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进出口业务退税操作流程
出口退(免)税业务操作流程
一、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办理程序
(一)出口企业持下述证件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二)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持上述证件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并领取《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齐全、表达准确、加盖印章,连同附送资料一并报送主管退税机关。主管退税机关按现行退税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确定出口企业退税方法及申报方式,核发《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正、副本)。
(三)出口企业发生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帐户等事项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变更登记或者有关变更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原退税登记证等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变更登记。
(四)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明文件和原退税登记证等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注销登记手续。
(五)出口企业应在主管退税机关公告或通知的退税登记证年检期或换证期提供证件资料进行审验或换证。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程序及基本财务核算
(一)"免抵退"税申报程序
1、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逐月按出口销售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数据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各一式4份),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内(每月10日前)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5份)等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征收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的预免预抵申报手续;
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须附送经退税部门审核签章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各一式4份)。上述两表由生产企业在购进进口料件时到退税部门填报办理。
2、生产企业对出口货物应自报关出口后,尽快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后及时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电子数据进行核对并报送。
3、对已收齐出口退税凭证,生产企业将有关数据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SB40),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的电子预申报。(SB40申报系统操作参阅"第三部分")
4、通过出口退税电子预审核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打印《进货凭证登录表》、《出口凭证登录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单证齐全)正式申报表》,注明所属月份,申报批次,附送装订成册的对应"一票两单"(出口销售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的正式申报。
有关单证齐全正式申报的具体新规定,在下面叙述。
5、生产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申报期限仍未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或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预免预抵)申报手续的,主管国税机关视同内销货物计算征税。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基本财务核算
1、购入货物时: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货物内销时: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外销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开具出口销售发票
借:应收外汇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
同时结转成本及: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征退税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每月底计算应纳税、应退税额、免抵税额,次月作预免预抵申报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根据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6、企业在开具出口销售发票时,在填写实际成交价格(C&F)的同时,必须注明离岸价格(即扣除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后的价格),且与出口货物报关和外汇核销单的相关数据一致。
C&F价与FOB价的差额通过"其他应付款--××年度运保费"科目核算.
注:免、抵、退税申报表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一致。生产企业按月办理"免、抵、退"税申报预免预抵后,应根据税务机关的审批反馈情况,做好"应收出口退税"帐务的调整工作。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时计算入帐的应退税额如与退税部门审批数据不一致时,应及时调整有关帐户。应退税额须全额转入"应收出口退税"帐户核算。
三、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程序及基本财务核算
(一)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程序
1、外贸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尽快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后及时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电子数据进行核对并报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
2、外贸企业收齐出口退税凭证后,将有关数据录入"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10.0版),将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软盘(或生成在硬盘上自定义的文件夹),到退税办理窗口进行预审(或通过网上预审)。
3、外贸企业在将预审未通过的数据进行修改后产生正式申报数据,打印《进货申报明细表》和《出口申报明细表》,录入、打印《申报汇总表》(各一式2份),上面盖企业公章、企业负责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及填表人章,统一用税务机关印制的封皮装订成册,封皮所列内容必须填完整、准确。准备齐全后,外贸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携带正式申报软盘、报表、退税资料到退税部门办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