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上为何有时无需提单就能提货?提单到底有何用?
关于提单的全面解析
提单在理论上被视为“物权凭证”,意味着谁合法取得提单,谁就相当于拥有了货物。提单上包含发货人(出口商)Shipper、承运人(货代/船东)Carrier、收货人 Consignee、通知方 Notify Party 这四方,其中“收货人 Consignee”决定了货物的归属。
“收货人 Consignee”通常有两种填写形式。一是“凭指示(TO ORDER 或 TO ORDER OF...)”,即收货人尚未确定,这种提单可通过背书自由转让,价值较高,因为谁合法拿到提单,货物就归谁所有,此类提单就是“不记名提单”。在不记名提单的操作中,外商若未拿到正本提单则无权提货(除非货代和船公司违规无单放货),非常保险,推荐使用。在信用证项下,银行通常也会要求提供这样的提单。
记名提单的特点
另一种则是记名提单,即“收货人 Consignee”栏明确写明了收货人的公司名称和地址(通常是外商),只有这家公司才能提货。由于明确规定了收货人,所以其他人即使拿到提单也毫无用处,该提单也无法转让。另一方面,正因为限定了提货人,只有其才能提货,所以一些国家认可该收货人即使没有正本提单,只要能证明自身身份,就可提货。
这便是业务中会碰到外商未拿到正本提单也能提货的原因。在此情况下,将货物交给货代开具记名提单,几乎等同于直接交货给外商。若此时未收回货款,则存在一定风险,付款与否全靠外商自觉,记名提单也就失去了“物权凭证”的效力。
哪些国家存在无记名提单正本提货的情况
并非所有国家都可无(记名提单)正本提货。目前世界上主要有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法律体系。其中仅英美法系,过去曾认为记名提单并非物权凭证。所以英美法系的国家容易出现记名提单下私自提货的现象。英美法系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香港、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巴哈马、博茨瓦纳、文莱、喀麦隆、塞浦路斯、斐济、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圭亚那、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莱索托、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尼日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南非、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图瓦卢、乌干达等。若有疑虑,可在网上查询该外商是否属于英美法系国家。
不过,即便在英美法系国家(包括英国),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判例,认为记名提单也是物权凭证,这可视为一种转机。但仍需谨慎,毕竟预防为主,一旦出事,即便打官司胜诉,对多数中小出口企业而言也是得不偿失,何况还不一定能胜诉,经验丰富的外商很容易将诉讼变为商业纠纷,拖延数年。所以,对于不熟悉的外商,尤其是 D/P 情况,最好慎用记名提单。实际上,记名与否在正规生意操作中不会给外商带来过多不便。
货代提单和船东提单的区别
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两种提单: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船东即拥有远洋货轮的货运公司,其拥有自己的远洋船队,实力较为雄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公司较为可靠,因其注重长久生意,声誉较好,不会因小利而自毁声誉,操作相对正规。另一种是货运代理,简称货代,其自身没有船,性质与普通贸易公司类似。货代招揽货物后,再一起到船东处订舱。可将船东和货代的区别与关系视为批发商和零售商,商品即远洋货轮的“舱位”。船东将舱位批发给货代,货代将舱位零售给我们。不难想象,船东虽稳妥,但难免存在“店大压客”的情况,在服务灵活性和殷勤程度上往往不如货代。货代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与外贸人员沟通方便,也更愿意配合操作,特别是类似“倒签提单”这样的特殊运作。所以,实际工作中与货代打交道更为普遍。
表面上看,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效力相似,我们将正本提单卖给外商,外商凭提单取货。但实际上仍存在差异。首先,提单本身就是一种“运输契约”,货运人开具提单给我们,相当于签订了一份承运合同。船东提单是我们与船东间的合同,而货代提单则不是。我们将货物交给货代,货代再交给船东,货代与船东间有承运协议,船东只对货代负责而不对我们货主负责,因为在货代提单的操作下,对于船东来说,货代才是“货主”。
因此,凭船东提单可在目的港直接提货,而货代提单则需先到港口代理人处“换单”,即根据货代提单开具提货通知后再去提货。当然,对于提货人而言,这只是多了一道手续,不影响提货,不算风险。相反,我们可利用此更好地控制物权。比如,将货代提单交给客户后,突然发现客户有欺诈行为,可能不给钱,此时可请货代帮忙,通知目的港代理“扣住”货物,让外商即使拿着货代提单也暂时无法提货,为我们争取宝贵时间(无正式理由,目的港也不便强行扣货,只能拖延数日,但对于外贸纠纷而言,这种拖延非常有利于出口商)。总之,如果货物运输过程中不幸出现问题,在追究货运公司责任时,显然实力雄厚的船东比普通货代更有能力负责。平时货代则比船东更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在灵活处理提单和防范商业欺诈上,货代的帮助至关重要。此外,货代的运输价格也很有优势,常有折扣。
MBL 与 HBL 的操作区别:MBL 为船公司的提单;HBL 为货代的提单。具体流程如下:发货人将托运单传给货代,注明整箱还是拼箱;货代向船公司订舱,船装船后,船公司签发给货代 MBL,MBL 的发货人是起运港的货代,收货人一般是货代目的港的分公司或代理;货代签发给发货人 HBL,HBL 的发货人是真正的货主,收货人一般做信用证的是“凭指示”;船公司将货物运达目的港;货代将 MBL 通过快递等寄往目的港分公司(包括清关文件);发货人拿到提单后,在交单期内向国内议付行交单结汇,若做 T/T 则发货人直接寄单据给国外客人;议付行向开证行结汇;收货人向开证行付款赎单;货代拿着 MBL 向船公司换单提货、清关;收货人拿着 HBL 向货代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