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包装专利设计(包装专利如何申请)
本文目录
包装装潢设计跟外观专利设计有什么不同
包装装潢设计跟外观专利设计有什么不同?
我们走在大街上都会发现各种各样的商品包装,还有琳琅满目的广告。这些都是通过一些专业的视觉传达设计师设计出来的作品。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包装装潢设计和外观专利设计到底有什么不同,哪里有什么区别。
首先我们可以一起先来看一下包装装潢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是指一些产品的外包装和一些装帧设计。一方面上也包括室内设计中的装潢,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装修,室内设计。然而外观专利设计与包装装潢设计并不相同,外观专利多用在产品的外观或者是一些特定的形象。并且外观专利设计是更加有权威性的,不像包装装潢设计那样比较商业化和普遍化。
第二点,包装装潢设计和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的是他们的受众群体。包装装潢设计通常是一些大型公司和个人企业等才会用到。因为他们会在一些项目中用到包装装潢设计,从中赚取利益。这是一种商业模式。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和包装装潢设计不同,因为产品外观专利通常都是比较大型的一些广告,品牌能用到。而且受众群体是面向大众的,是一种能够产生品牌效应的东西。通常外观专利设计都是与品牌的名字相挂钩的,比如说一些手机,他们独特的logo都代表着自己整个企业的文化。
第三点,包装装潢设计相对于产品外观专利设计来说更为简单。如果是一个项目的话,包装设计包含的东西更小范围,要求更普通。然而产品外观专利设计不同,它对于项目的要求更为严格和复杂。所以对于一些外观专利人才来说,对于实力的要求更为严格。
外包装专利是什么
外包装专利是外观设计专利。但是要把外包装申请成专利,这要看包装设计的特征是什么了,单纯以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印刷品设计,是不能申请外观专利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包装专利申请要求
法律分析:不同国家,对外观专利的规定不尽相同。大体上而言,需要满足两大条件:
一、属于外观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符合审查授权条件。
以中美两国外观专利的授权条件为例:
1、中国外观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美国外观专利:根据美国专利法规定,为获得专利保护,外观设计必须符合大多数适用于发明专利的标准。外观设计获得专利必须满足的要件有:新颖性、首创性和非显而易见性、装饰性以及不是由产品的功能得来等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包装设计可以申请包装外观专利吗
包装设计可以申请包装外观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扩展资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观设计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