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需要卖方付增值税吗(增值税到底谁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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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DDP是不包含增值税的吗
包括。
增值税由卖家来支付。
DDP就是门到门,并且是完税后到门,包括关税和增值税,但是这些费用都是出口商包含在报价当中,和货款一起向买家收取的,所以都是由卖家来支付的。
理论上DDP是卖方付目的国的进口税,一个进口关税,一个进口增值税,如果是增值税,只有买方支付才能退回,卖方支付没法退的,当然如果卖方在目的国有注册公司,以该注册公司的名义进口并缴税的话,可以申请退税的。
扩展资料使用DDP注意事项:
1、在DDP的交货条件下,双方约定的是出口商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地点进行交货的。这实际上就是说明了出口商需要将货物运送到进口商这边的国内市场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商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以要求买方协助办理。
2、如果进出口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愿意从出口商的义务中将货物进口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某些费用排除出去,那么就应该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相关的字句,比如说要排除增值税,就应该加上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的字样,让相关的条款变得明确起来。
3、在DDP交货条件下,进口商需要负责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载下来,而出口商则需要保证货物可以卸载,因此,出口商在签订运输合同的时候,应当特别注意对上面的交货地点进行明确,因为除非双方有约定,否则出口商在目的地所支付的卸货费用是无法向买方要求偿付的。
4、在整个DDP交货条件的工作流程中,虽然出口商对进口商并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是由于整个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都需要由出口商来承担,所以出口商在平时的运输工作中还是会选择投一些运输保险来规避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P完税后交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DAP跟DDU一样吗
1、条件不同:
DDP(Delivered Duty Paid)即税后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DAP(delivered at place)即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2、义务不同
DDP卖方承担最大责任。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买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扩展资料关于DDU
费用承担
1、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费,出口税还有相关费用+适当的利润+生产成本。
查对、包装、标记
1、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2、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为交货所需要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无需包装即可交货)。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U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AP
请问,做DDP条款到德国的货物,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1,
这个需要看当事方和卖方的合同,就是双方关系再好,也最好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做证,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主要还是看合同有没有双方协定好,
若当事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
2,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使用的时候需要小心谨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DDP方式下进口如何付汇
DDP方式下进口付汇:
1.人民币结算付汇,可以立即得国内增值税发票,直接进行抵扣,是最方便的操作。
2.美金结算付汇,可以按照CIF金额申报,但是这样付汇只能是报关单金额,会比实际小。其余部分只能境外转帐,或者特殊处理出去。
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因此DDP条款要小心使用,他涉及的财务成本很复杂。如果一定要用,一般建议是和国内结算能力的公司买货,用人民币结算。
DDP与CIF区别
DDP是真正意义上的到岸价格,因为卖方要承担货物转给买方前的一切风险。而在CIF条款下,卖方虽然支付海运费,但卖方不承担海运过程中,货物灭失等风险,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
拓展资料: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CIF百度百科--D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