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商外观专利是什么(美国外观专利怎么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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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材料是什么申请流程有哪些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材料是什么?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近年来,大家对于自身商标保护和专利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特别的从事跨境电商行业的卖家们,对申请国际外观专利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尤其是美国外观专利、日本外观专利和欧盟外观专利,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申请美国外观专利所需要的资料和基本流程。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材料是什么? 01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请提供申请专利所需基本材料;
2、我司制作申请文件以及审核基本材料;
3、申请人签署文件,确认提交申请;
4、发放申请回执,等待审核结果。
02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委托合同;
(2)发明人姓名、住址和国籍;
(3)外观专利名称;
(4)中国申请日和中国申请号;
(5)中国申请专利类别;
(6)是否要求优先权;
(7)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文件;
(8)产品的六面视图及产品外观描述。
(9)小个体陈报书(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
03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需要将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及申请文件同时交齐
2、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USPTO会签发正式的官方受理通知书;
3、公开:审查通过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自动公布或根据申请人要求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进行公开;
4、实审:一般12至18个月出审查意见,如果被驳回,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答复。申请人可以提出期限延长请求,最多可延期3个月;美国申请一般会收到1-2个审查意见,如果不能克服审查意见收到最终驳回,可以选择继续答复(被采纳几率低)或提交答复及RCE(有点类似中国复审,但是RCE不限次数,官费缴交后,USPTO进行重新审查,流程与新案一样),或请求上诉。
5、审查过程中,如果部分权利要求可授权,也可以先争取授权,未授权权利项可以提交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延续案,CA)继续与审查员辩驳。如果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新增加实质性内容,可以提交Continuation-in-part(部分延续案,CIP),新加的东西不享有母案的优先权.CA和CIP需要在母案缴交授权费之前提交,官费与新案一样,授权后有单独的专利证书(在中国可以被当做独立专利获得政府相应补助)。
6、专利登记手续:如果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即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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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卖家如何判定产品外观专利侵权
一、断外观专利是否近似,首先要根据造型不同区别对待。
如家具、电器等三维立体造型的要以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地毯、壁纸、花布等要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二、通过肉眼从整体直接对比,外部结构并无太大区别,仅仅在局部有细微变化的,那么就可以判断为侵权产品。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如何认定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似进行了解释,指出“一般情况下,经整体观察,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仅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通常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三、产品的大小、材质、内部构造,不得作为判定两者是否相同或者近似的依据。
在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断时,产品的大小、采制、内部构造虽然最容易引起重视,被当作判定是否相同、相近似的注意点,但这些内容恰恰不是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在授权审查时就要被排除掉。因此,在侵权判定中也同样不予以考虑。也就是说,在进行侵权判定时,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大的变化、材质、内部结构的变化均不作考虑。
四、纯功能性设计在外观设计中不予考虑。
例如轮胎又或者篮球,从功能性的角度来讲,轮胎和篮球的特定属性必须是圆的,没人会把自己汽车的轮胎改为方形。所以我们在轮胎外观专利判断当中,“圆形”这一条件是不作为判断侵权的依据,而更多着重于轮胎外部的条纹。
跨境电商如何申请美国外观的设计专利
申请美国专利
一.美国发明专利
1.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发明人姓名
2)委任书、宣誓书(可后补)
2.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暂时申请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
3.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审查制,并采行先发明原则
2)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4.美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
分别于发证日起第3年半、7年半及11年半需缴纳维持费
5.美国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温馨提示:
公开后于1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
二.美国新式样专利
1.美国新式样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宣誓书(可后补)
2.美国新式样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美国新式样专利申请审查程序:审查制
4.美国新式样专利专利维持费:不需缴纳维持费
5.美国新式样专利期限:自发证日起14年。
温馨提示:
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
三.申请美国专利注意事项
(一)有关规费
因美国专利案件量多,又为减少申请人之花费,专利有定制规费减半的优惠(13 C.F.R.121.802),其条件说明如下:
(A)员工人数(包括分公司)不超过500人的法人团体(制定小企业大小标准问题,例: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员工多少的定义标准,可以直接询问409ThirdStreet,SW,Washington,DC.20416);
(B)当未将发明权转让、授与、让与或准许任何人制造(ww.dggdf.com),或是不能归类为个人(发明人),或是任何在此条款下不能被证明为非营利团体或小企业的公司/团体。
(二)申请人范围(37 C.F.R.1.9定义)
1.独立发明人:申请是个人,但又同时是发明人时。
(A)尚未转让、授与、让渡或领有执照;
(B)在没有约束、没有契约或法规之下进行转让、授与、让渡或领取执照,若某人已制造出此发明物,或是在条款下无法被证明是小企业/非营利团体的公司,则此人对此发明物的任何权利不能归类在个人(发明)之下。
2.个人(非发明人):申请是个人,不是发明人。
3.小公司:申请人不是个人,而是公司、制造厂商时。
4.非营利机构:申请人是非营利机构,如大学……等时。
(1)一所大学或座落於任何国家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2)在1945年(26U.S.C.501(c)(3))的国内税收法规第501(C)(3)条款中,和在国内税收法规(26U.S.C.501(a)第501(a)条款中豁免税所叙述的团体类型;
(3)任何这个国家的一州非营利团体法令(35)U.S.C201(I)中被证明是非营利科学或教育团体;
(4)任何可在此条款的(e)(2)或(3)段落证明为非营利团体的设置在国外的非营利团体。
(三)文件签署
此文件需由申请人签署,当申请人是企业时,则应由企业的总裁、副总裁、干事或司库签字,而且有经理头衔的人不属于上述企业主管的范畴,因而无资格签署此类文件。
(四)提交期限
1.文件——最好在申请时连同其他文件一起向专利局提交,以免支付后补文件费用,但最晚不能超过自申请日起的二个月期限,否则申请费不能减半。
2.附图——可先随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草图,正式附图可在申请批准后再行提交,如在批准通知书中指出,则须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提交(约二周时间审核图式)。
(五)说明书补呈(已有技术)
1.申请日前——应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否则要缴纳迟交费。
2.申请日前——申请日后专利局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资料等,应於专利局寄出日期起三个
月向专利局提交,否则要缴纳迟交费。
3.如申请人确实不知任何已有技术资料而无法向专利局提供时,则不必担心会受到专利局处罚,或对其专利申请有任何不利影响,申请人也不必为此种目的而花钱委托他人检索,目前没有强制规定。
(六)优先权:
1.提交——可在专利申请通过实质性审查后再行提交,专利局不额外收取迟交费。
2.如未在申请时请求优先权,如提交申请案之后,申请人又主张优先权,对此申请人必须重新提交一份“专利申请声明及委任状表格”,但必须在专利局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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