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验发票吗(海关查验发票吗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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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时需要开具发票吗
出口须使用出口专用发票。
出口专用发票设计的初衷是统一出口发票的样式,但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无法统一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出口专用发票,所以现在只能用来申报出口退税时使用。因为有国家的文件要求必须使用出口专用发票,目前各地执行不一样。
出口专用发票,一式七联,存根联、发票联、购货方记帐凭证、出口单位记账联、税务机关存根联、海关查存联、外汇管理局存查联。
扩展资料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发票的保管要建章立制;设置台账;定期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账册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国税机关查验后销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保管;放在保险柜内;设置领、用、存登记簿;取得的发票抵扣联装订成册;已开具的存根保存5年,期满后报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出入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专用发票
货款被海关查验,交给海关的查验费用后,海关是否提供发票
这里有个很大的误会,海关查验费用是指海关查验而产生的费用,不是指海关收取的查验费用。在海关查验时,海关不会收一分钱的,但货主及代理必须把货物移到海关指定的查验场地,按海关要求拆分包装,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码头吊机费、卡口过磅费、车队短驳费、堆场堆存费、仓库开箱费、仓库倒箱费、外理费、封志费等费用要由客人自己承担。而这些因查验而产生的费用有众多的收费部门,而货代或报关行跟这些收费部门的结算方式又不相同,有些是当场付现钞,收费部门会开具注明该票货物的费用,有些是月结,没有单独的发票。所以货代或报关行也就无法向客人出示具体的收费部门开具的查验费用发票,只能列明各种费用的清单,如果客人不相信货代或报关行所说的费用,可以跟相关的具体收费部门去核实费率。
当然也有一些货代及报关行为了多赚一点钱,就骗客人说是海关收的查验费用,没有发票,客人不付也得付,他们就可以从中弁利。
海关进口报关单必须要海关盖章吗
海关进口报关单必须要海关盖章。海关是依据本国(或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海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权力:
1、检查权: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2、查阅、复制权:查阅、复制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的有关资料;
3、查问权:查问违反《海关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人;
4、查验权:查验进出境货物、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
5、查询权: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6、稽查权:稽查企业进出境活动及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账务、记账凭证、单证资料等;
7、扣留权:扣留违反《海关法》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及与之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它资料。扣留走私罪嫌疑人,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8、连续追缉权:对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或个人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9、行政处罚权: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包括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处以没收,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对有违法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
10、佩带和使用武器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依法佩带武器,海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使用武器;
11、强制执行权:是在有关当事人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为实现海关的有效行政管理,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迫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九条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海关清关可以证明是真货吗
可以证明是真货。
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
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扩展资料海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权力:
1、检查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2、查阅、复制权
查阅、复制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的有关资料。
3、查问权
查问违反《海关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人。
4、查验权
查验进出境货物、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
5、查询权
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6、稽查权
稽查企业进出境活动及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账务、记账凭证、单证资料等。
7、扣留权
扣留违反《海关法》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及与之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它资料。扣留走私罪嫌疑人,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连续追缉权
对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或个人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行政处罚权
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包括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处以没收,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对有违法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关
海关收查验费合理吗
亲
你可能有点误解了。
海关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他是不收查验费的。
所谓的查验费,其实是监管区域承保下来的仓储公司收取的场站费。
而且所开发票也不是海关抬头的专用发票。
至于为什么收费,因为查验过程中,会产生很多人工成本。
举例子来说,海运有集装箱。如果抽到查验,首先箱子要落箱到海关查验待查。
落箱就要用到吊机。查验的时候,箱子要移箱到指定查验区。报关员还要提前到现场
先排号子,然后再把集装箱打开,把要查验的东西都找出来,全部拆开摆整齐了,等海关爷爷来看。你要是没弄整齐,海关回头就给你脸色。
查验开始到完毕,有的需要掏箱,有的需要人工搬运,有的需要吊机起降。
最后查完了,锁集装箱的那个封子,对不起那个也是要花钱的。。。
如此繁多的成本,海关是不来承担的,那作为承包人的货栈或者监管仓库,理所应当的将费用摊给了货代公司,货代再把所谓的查验费摊给客户。
这就是查验费的由来。所以说海关查验另外收费,这个只能说是垄断所带来的弊端。
作为海关他是没有错的。只能说服务不到位,配套没跟上。错的是监管场地的垄断企业黑心。
而不是海关为了抽查你一票货造成了你这么多损失。
以上希望你能理解,只能说你对海关查验这一块了解不够多。下次要注意规避风险。
尽量做L/C,或者D/P,稍微有点保障的条款,这样就不存在这些扯皮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