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商标局保护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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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客体为商标。知识产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主要是指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权人独享的权利,那么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对于这个问题,商标和著作权专利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商标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商标不经申请也可以使用,但不得侵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也不能排除他人使用,只能自己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就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即商标一经注册,它的保护范围就大于使用范围,使用范围限定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而保护范围还拓展到了近似商标和类似商品上。特别是驰名商标,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可以排除他人在所有类别上使用与已注册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等同于已注册的普通商标,既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一、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权是企业或个人为商业目的而智力劳动创造的专有性成果。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单》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简称释义
答:您好。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简称释义如下:
1. 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
美国专利局于1802年成立,当时为国务院直属部门,承担专利相关事务;19世纪初,商标事务亦纳入专利局的辖权范围。1975年,经国会批准,美国专利
局更名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2000年11月,根据《美国发明人保护法》,USPTO被确立为商务部下属的绩效单位,以更加商业化的方式运
作,在人事、采办、预算以及其他行政职能上享有实质性的自治管理权。其主要办公机构现位于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城的卡莱尔地区。
2. JPO:日本专利局
日本专利局(JPO)的前身是1885年设立的“专卖特许所”,现为隶属于经济产业省的政府机构。
3. EPO:欧洲专利局
1973年10月5日,16个欧洲国家在慕尼黑签订旨在加强欧洲国家间发明保护合作的《欧洲专利公约》(EPC),并根据该公约成立欧洲专利公约组织。
EPC允许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将欧洲专利的保护扩展到所有缔约方。1977年,根据EPC建立了欧洲专利局(EPO)这一政府间机构。
4. KIPO:韩国知识产权局
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前身是1946年成立于工商部属下的专利署。1977年,更名为韩国专利管理局,转属韩国产业资源部。1988年,再次更名为韩国工业产
权局。2000年6月,为了更好地反映该局的总体职能,韩国工业产权局更名为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2004年3月,KIPO转属科技部。2006
年5月,韩国知识产权局改制成为韩国中央国家机关中首个自负盈亏的企业性机构。
5. INPI:法国工业产权局
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是依据1951年4月19日51-444号国家法令创建,隶属于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其局长由部长理事会任命。
6. GPTO:德国专利商标局
1949年,原德意志帝国专利局更名为德国专利局,总部设在慕尼黑,隶属联邦司法部。两德合并后,1990年10月3日,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发明和专利事
务局的工作职责并入德国专利局,约600名工作人员和1,350万多件专利文献一并归入。1998年11月1日,德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德国专利商标局
(GPTO),主要办公地点分别设在慕尼黑、耶拿(自1998年9月)和柏林(柏林技术信息中心)。
7. UKIPO:英国知识产权局
1852年,英国政府颁布《专利法修正法令》并设立英国专利局(UKPO),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
1990年,UKPO正式成为政府机构,隶属于英国贸易和工业部(DTI),并于1991年10月1日取得贸易基金地位(Trading
Fund Status),从而实现自收自支。经英国政府批准,UKPO于2007年4月2日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
8.CGPDTM: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管理总局
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管理总局(CGPDTM)隶属于印度工商部工业政策促进司,是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事务的主管机关。
国家商标权/版权相关工作,为什么叫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由国家专利局改名的。从常理讲,专利局管专利,版权局管版权,商标局管商标,各司其职,专利局就用不着改名了。为什么要改,估计是先搭一个架子,待条件成熟,将商标局从国家工商局剥离出来,和国家版权局一起,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我看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页,有个“法律法规”专页,里面列出的法律就分为专利、商标、版权、其它(其它里面有国际条约等)。这可以看作是个信号。
商标局和知识产权局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版权,仅仅是指出版物的出版权利。知识产权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包括:专利、商标、商誉、商号、著作权(电脑程序也属于著作权)、电影电视播放权、转播权等。
法律客观:《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注册了马德里商标,都保护哪些国家
马德里体系是针对全球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解决方案,只需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组费用,便可在多达124个国家申请保护。包括:安提瓜和巴布达,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澳大利亚,阿塞拜疆,波斯尼亚,保加利亚,巴林,博内尔岛,圣尤斯特歇斯岛,萨巴岛,不丹,博茨瓦纳,比荷卢,白俄罗斯,瑞士,中国,哥伦比亚,古巴,库拉索,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阿尔及利亚,爱沙尼亚,埃及,欧盟,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格鲁吉亚,加纳,冈比亚,希腊,克罗地亚,匈牙利,爱尔兰,以色列,印度,伊朗,冰岛,意大利,日本,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朝鲜,韩国,哈萨克斯坦,老挝,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莱索托,立陶宛,拉脱维亚,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黑山,马达加斯加,马其顿,蒙古墨西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挪威,新西兰,非盟,阿曼苏丹国,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俄罗斯,卢旺达,苏丹,瑞典,新加坡,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拉利昂,圣马力诺,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圣马丁,叙利亚,斯威士兰,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越南,赞比亚,津巴布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