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票认证期限多长(海关发票认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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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发票认证最长时限是多长时间
进项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将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认证、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的时限由180日放宽至36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进项发票认证期限
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自开具之日起180天,超过期限不能认证抵扣。但对于固定资产、不动产发票和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购买当月申报销售方认证。
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后,如需享受抵扣进项税,则需要认证发票,以证明所购进的货物或服务的增值税已经由销售方代为纳税。按照相关规定,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自开具之日起180天,超过期限的发票不能再进行认证抵扣。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发票,则有不同的认证期限规定。例如,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发票需要在购买当月内进行申报,并由销售方进行认证;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在海关放行后30天内进行认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认证的发票内容不真实、合法或虚假,也会被视为违规操作。同时,如果企业认证发票时出现重复认证或错误认证等问题,也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当行为,对企业的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发票认证期限已经过期,能否再次申请认证?超过进项发票认证期限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次进行认证。但如果企业有特殊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在相关政策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可以提出特殊事项申报。一旦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再次进行认证。
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企业抵扣进项税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企业正常经营和减轻经营成本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时间节点,及时申请认证,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纳税人申请抵扣进项税额时,应当认真核对发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认证。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为自开具之日起一百八十日。
进项税进项认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进项税认证期限可以有多久
进项税进项认证目前没有期限的限制。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勾选抵扣。
2021年进项增值税发票抵扣有限期是多长时间
2021年进项增值税发票抵扣有限期是18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九.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或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认证或登记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2017年7月1日或之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审核比对。
二、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
增值税税率有两档:13%和17%,征收率也有两档:4%和6%.13%税率的适用范围: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热气、石油天然气等;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等;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农业产品。17%税率适用范围:除上述列举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4%和6%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的特定货物。如自来水、旧货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真实交易但增值税抵扣凭证因客观原因逾期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逐级上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认证审核后,将比对匹配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是多久
增值税发票现在没有认证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督设计印刷,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使用,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重要的会计证明书,是记录销售人员纳税义务和购买人员收入税额的合法证明书,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决定性的合法专用发票。
实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的重要步骤,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证明书的作用,而且由于实施发票明确记载税金扣除,购买者必须向销售者支付增值税,具有纳税证明书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了一个产品的初始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保持了税收的完整性,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