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运输尺寸,大件运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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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超高标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属于超限运输,应处3万元以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月14日经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黄镇东二○○○年二月十三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第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第五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第七条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三)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四)车辆行驶证。第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一)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下,但其车货总高度、长度及宽度超过第三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二)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不含40000千克)、集装箱车货总质量在46000千克以上(含46000千克),100000千克以下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三)对于车货总重在100000千克(不含10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在接到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第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制定的通行与加固方案以及签订的有关协议,对运输路线、桥涵等进行加固和改建,保障超限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公路。第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的勘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护送等措施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第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通行证》式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印制和管理。第三章通行管理第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第十四条承运人必须持有效《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公路。第十五条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通行证》。第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必须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保持一致。第十七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第十八条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第十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在公路桥梁、隧道及渡口设置限载、限宽、限高标志。第二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在公路上设置运输车辆轴载质量及车货总质量的检测装置,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对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四)、(五)项限值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超限运输车辆,应责令承运人自行卸去超限的部分物品,并补办有关手续。第二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现场管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员护送。第二十二条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公路造成损害的,还应按公路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按擅自超限行使公路论,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承运人拒绝、阻碍公路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中,经国家批准生产的单轴轴载质量大于10000千克、小于13000千克(含13000千克)的车辆,暂以国家核定的轴载质量视同轴载限值标准。第三十条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公路运输标准
道路运输计费重量是指道路运输部门在计算货物运费时采用的规定重量。整车轻浮货物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零担轻浮货物以包装后最长、最宽、最高尺寸计算体积,然后按每4m3折合It或lm3折合250kg计算。一般货物按毛重计算;不便过磅但有重量换算率的货物按体积和件数换算计量不便过磅没有重量换算率的货物,按承托双方协议计算;接运其他运输工具的货物,按接运的计费重量计重。
基本内容
计费重量是被运输的货物在计算运费时的名义重量的简称。货物在托付运输时,其实际重量往往与所选用运输工具的标记载运吨数不一致。如:在铁路运输中,使用30吨货车,不管装足与否,一律按30吨标记重量计收运费。在公路运输中,也是以车辆标记吨位计重。在水路运输中,除规定以10公斤为起点计费重量外,还规定了换算重量,如活牛、活马每头换算计费重量为800公斤等。商品在交付运输时,其实际重量只是计费重量的一个基数,并不等于计费重量。因此,在货运中,要熟悉运输部门关于计费重量的各项有关规定,采取措施,改进包装,做好货物组配等工作,充分提高车辆的重载和积载,减少亏吨现象,以节约运费。
运输车辆宽度要求
10月29日,汽车标委会在北京召开了“GB1589标准修订情况及技术交流会”。
根据了解,在最新修改后的意见稿中,对中置轴挂车列车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为:
1、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长度限值12米,列车长度限值22米;
2、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车宽最大限制为2.6米。
在会议上也讨论了行业内关心的车辆运输车高度是否能够放宽到4.2米的问题。
起草组认为,车辆运输车本身的设计高度不会超过4米。超过4米的部分为商品车,属于货物。货物高度不在GB1589讨论范围之内。
如何计算纸箱尺寸
纸箱规格计算:
很简单地,量好中盒尺寸,算好外箱要装几个中盒,
外箱长是:中盒宽*n个+1.5-2.0CM
外箱宽是:中盒长*n个+1.5CM
外箱高是:中盒高*n个+0.2n+1CM
1、纸箱的成本一般不是按尺寸算的,是按重量算的。不同的纸质都有标准的单位重量,这个可向工厂生产技术部门了解。需要注意的,湿度不同的情况下,相同纸质的纸箱重量是有很大差距的,实际计算中应充分考虑其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2、报价的时候分不同纸质确定价格,如B=B、B=C,然后根据尺寸计算得出每个纸箱的销售单价。
3、纸箱用英寸来计算1英寸=2.54厘米。三层和五层得纸箱得计算是差不多的了。最主要是起坑得用纸量不同而已,B坑的面与坑的比例是1:1.334C坑的坑与面比例是1:1.375。计算出来就是用纸的面积了。再乘以原纸的单价就是纸板得成本核算了。纸板的成本加加工费就是纸箱得成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