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卖通店铺年费计算规则是什么?店铺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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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卖通年费如何收取
跨境物流专家出口易是速卖通推荐的物流商,公司网站和微信都有各平台政策调整的最新消息,可以多关注。
2016年速卖通是要转型到B2C,所以要按照大类入驻并缴纳年费。详细可以看下方:
速卖通宣布将启动全平台招商准入制度,该准入制度规定了2016年速卖通卖家的经营规则,并表示速卖通在明年全平台将按不同的经营大类收取技术年费。
在速卖通发布的新准入制度中,速卖通把各行业划分为八大经营范围,每个经营范围分设不同经营大类。而每个速卖通店铺只准选取一个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并可在该经营范围下跨经营大类经营。只要产品类目在同一经营范围内,店铺卖家可以发布多个类目的产品。
当速卖通卖家申请入驻经营大类时,卖家需按不同的经营大类分别缴纳年费,同一经营大类下,年费只缴纳一份。值得注意的是,“共享类(Special Category)”产品并不单独实施招商准入,直邮卖家获准加入任一经营大类的,即可获得“共享类”商品发布权限。
卖家缴纳年费后,只有经营到年底的卖家才有机会获取年费返还,速卖通将在年底根据卖家的年销售额及持续经营期间来返回部分或全部年费。比如手机整机类目的年费是三万元,若要获取50%年费返还,卖家的年销售额要达四万五美金,而要获取100%年费返还销售额则需达九万美金。
而实际经营未满一年或中途退出经营的且不存在任何违约及违规情况的卖家将根据实际入驻期间(按月计算)来重新计算应缴年费,并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年费。
除此之外,速卖通还设立了新的考核规则,在各经营大类下二级或三级类目分别设定“服务指标”,包括“类目30天货不对版纠纷率”及“类目30天DSR商品描述平均分”,来进行考核。若考核不达标,则关闭相应类目的经营权限。
对于这次新发布的招商准入制度,速卖通方面称,在过去两年,速卖通平台上部分行业类目实行了招商准入,已收到不错的效果,这次启动全平台招商准入制度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速卖通平台各类目的诚信经营及公平竞争氛围。
据了解,其实,速卖通从上年开始就陆续对重点类目设立招商门槛,征收入驻年费,而且入驻年费还有不断提高的趋势。当然,除了对类目收纳年费外,速卖通也在11月宣布将向品牌手机设立门槛,今后速卖通享有小米、联想、魅族以及其他国际品牌销售权限的卖家需要额外缴纳技术服务年费人民币10万元。
而早在今年7月,速卖通卖家市场及运营部华南区高级经理李凯强调,速卖通现在要净化平台市场环境,采取“严入准出”政策:对于要加入速卖通平台的卖家,采取严格的认证,并设置更多的行业准入规则,提高进入速卖通平台的门槛。此外,速卖通将对新卖家发布的商品数、可发布的类目设限,以此防止部分新卖家用“价格战”与一些优质的大卖家进行恶性竞争。
以下为2016年速卖通类目招商及运营考核标准:
依据《ALIBABA.COMFree Membership Agreement》、《ALIBABA.COM TransactionService Agreement》及《速卖通2016年招商及续签公告》制定本类目招商及运营考核标准(下称“本规则”)。
在您申请加入各类目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速卖通责任、对您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等内容。
如果您对本规则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速卖通客服渠道进行询问,速卖通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任意内容,请不要向速卖通申请加入相关类目。否则,表示您使用的速卖通账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已接受了本规则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速卖通将根据各经营大类的运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消费者需求、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变更等情况,不定期修改本规则。如有任何变更,速卖通将在合理期间内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而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规则经公示后生效。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2016年度速卖通平台招商、运营及考核工作。2017年招商工作速卖通将另行通知。
第二条速卖通平台各行业划分为八大经营范围,每个经营范围分设不同经营大类,每个速卖通账号只准选取一个经营范围,并可在该经营范围下跨经营大类经营。详见《2016年速卖通经营范围一览表》。(注:“共享类(Special Category)”不单独实施招商准入,只要卖家获准加入任一经营大类的,即可获得“共享类(Special Category)”商品发布权限)
第三条每个经营大类及下辖类目分别实施招商准入。
第二章各经营大类招商要求
第四条卖家申请加入某经营大类及下辖类目的,需根据不同类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申请材料”)。详见《速卖通2016年部分类目准入资质要求一览表》。未在表格中列明的类目,暂无需额外提供申请资料。
第五条在您提交申请材料后,速卖通将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进展可通过“卖家后台—账号及认证—类目招商准入”中查看。对于资料审核通过的卖家,您方可签署在线协议,缴纳年费,完成入驻流程。
第六条准入限制:
1.如卖家所控制或经营的任一速卖通账号曾因售假、炒信、资质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被关闭账号的,速卖通不接受该卖家所控制或经营的其他速卖通账号入驻及经营。
2.如卖家速卖通账号在经营期间由于“服务指标“考核不达标被清退或中途退出经营大类的,在同一年度内将无法再次申请加入该经营大类。
第三章技术服务年费
第七条卖家在速卖通不同经营大类经营,需根据不同经营大类及下辖类目要求,缴纳技术服务年费(下称“年费“)各经营大类对应的年费标准详见《速卖通2016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
第八条年费按照经营大类收取,入驻不同经营大类需分别缴纳年费。同一经营大类下,年费只缴纳一份。如该经营大类下存在特殊类目,需额外缴纳年费的,则采取就高收取原则,即卖家只需根据该经营大类或下辖特殊类目所需缴纳年费的最高额进行缴纳。
比如:“电脑&办公“经营大类入驻年费为人民币5000元,该经营大类下辖”laptop“及”USB Flash Drives“两个特殊类目,特殊类目年费分别为人民币20000元及人民币10000元,卖家若在“电脑&办公“及”laptop“及”USB Flash Drives“经营的,只需缴纳年费人民币20000元。
第九条卖家需在申请入驻经营大类时,缴纳整年年费。
第十条年费退还:
1.如卖家实际经营未满一年的,且不存在任何违约及违规情况的,速卖通将根据实际入驻的期间(按月计算),重新计算应缴年费,并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年费。
比如:“电脑&办公“经营大类入驻年费为人民币5000元,该经营大类下辖”laptop“特殊类目,年费为人民币20000元。若卖家在2015年1月申请加入“电脑&办公“的”其他“类目及”laptop“经营,在7月时申请退出”laptop“,11月申请退出“电脑&办公“,那么年费的结算时间是11月(只有整个经营大类全退出后,才结算),则卖家可退还年费为:20000-(5000/12*11+20000/12*7)=3750,费用在申请退出之日的30天内退还至您店铺国际支付宝实时绑定的人民币提现账号。
2.如卖家因严重违法平台协议规则(如售假、炒信炒销量或严重扰乱平台秩序等行为),被关闭账号的,所缴年费全额不予退还。
3.获准入驻某经营大类的卖家,若在该经营大类下发布非该经营大类所属商品,规避速卖通类目准入政策的,或卖家通过作弊手段进行年销售额作假等,速卖通将依据严重扰乱平台秩序等规则执行账号处罚,卖家在该经营大类下所缴年费全额不予退还。
4.如有可退还年费,年费将退还至您店铺国际支付宝实时绑定的人民币提现账号。
第十一条年费激励政策:为鼓励卖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只有经营到自然年年底才有机会享受年费激励政策,速卖通根据卖家的年销售额及持续经营期间,速卖通或将返还部分或全部年费。
1.年费返还以每一年为考核周期,根据各经营大类年销售额(排除特殊类目年销售额)指标,特殊类目参照该类目下年销售额指标进行考核,每年年底对年费返还进行结算。返还的比例为50%和100%两档。详见《速卖通2016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销售额”:指卖家所有经营期间支付成功(排除因风控引起的退款)的订单金额总和。
2.经营大类(排除特殊类目)和特殊类目独立计算年销售额,分别结算年费返还,采取就高返
速卖通年费是多少
1.在速卖通平台中,商家在结算时需要支付的年费根据不同类别而有所不同。例如,一些常见的类别,如服装、鞋和包、手包、手表等。当您入住时,您需要支付一万元人民币的年费,这也叫技术服务费。卖家可以在速卖通后台登录后看到。
2.这笔年费似乎很多。然而,速卖通平台旨在提高商家的占用率,提高商家销售商品的积极性。引入了一个规则,即根据商家的年销售额,相应的年服务费将被退还。例如,服装商家每年支付10,000元人民币的费用,如果一年内销售额达到15,000美元,则每年5,000元的费用将退还给商家。如果销售额达到45,000美元,商户的年度服务费将全额退还。
拓展资料:
一、速卖通禁售的商品:
比如:毒品及相关用品,医药相关商品,枪支、军火及爆炸物,管制武器,警察用品,间谍产品,医疗器械,美容仪器及保健用品,酒类及烟草产品等等。
二、限售的商品:
限售商品,指发布商品前需取得商品销售的前置审批、凭证经营、或授权经营等许可证明,否则不允许发布。若已取得相关合法的许可证明的,请先提供给全球速卖通平台。
三、侵权的商品
在全球速卖通平台,严禁用户未经授权发布、销售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包括但不局限于三大类:
1.商标侵权: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在商标权核定的同一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的行为,以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著作权侵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以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专利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