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要求(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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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经销商需要填海关进口缴款书吗
需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一种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很多纳税人平时接触到最多的扣税凭证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还是比较陌生。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税款。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对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纳税人方可申报抵扣。
开汽油柴油发票需要那些资质
经营汽油、柴油买卖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和证,并按照要求建设相应的设施,以及配套的安全教育和操作人员。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白油开票和成品油开票区别
销售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成品油发票
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纳税人应按照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发票:
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拓展资料】;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同一类别油品总量。1,基础油一般是一次加氢处理的基础油,多以饱和烷烃分子结构为主。白油属于溶剂精炼的基础油,对分子结构如饱和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等没有要求。
2,白油比重小于1闪点 130(℃) 40℃运动粘度 4-5(cSt)倾点-5(℃)产品性能:高度精炼产品,无色、无味,无毒。
3,主要用途:用于化纤、合纤,纺织机械橡胶增塑,精密仪器,合成树脂包装:铁桶包装 170kg/桶,高度精炼产品,无色、无味、无毒。优良的安定性,耐光性,无荧光。经过24H幼鼠皮肤试验证明,对人体无害,对皮肤无刺激,有优良的亲和性。对高度运转机械设备润滑性良好。
扩展资料
1,基础油是从植物的种子、花朵、根茎或果实中萃取的非挥发性油脂,可润滑肌肤,能直接用于肌肤按摩,也是稀释精油的最佳基底油。常见的有荷荷巴油、甜杏仁油、葡萄籽油、玫瑰果油、橄榄油等。
2,基础油常用来稀释单方精油(纯精油),因为纯精油的刺激性十分强烈,直接擦在皮肤上,会造成伤害,并且伤害性很大,所以精油在皮肤上使用前,一定要先稀释。
3,植物基础油本身就具有疗效,植物油是营养和精力的良好来源,身体有了它就能产生热。
成品油经销企业销售成品油如何开具专用发票
成品油经销企业销售成品油如何开具专用发票?
成品油经销企业销售成品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系统中"专用发票填开"模块开具,"单位"栏必须为吨,"数量"栏必须填写且不能为0.
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销售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成品油发票.
(二)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纳税人应按照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发票:
1、成品油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自2018年3月1日起,您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和卷票).(尽快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同一类别油品总量.
5、成品油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成品油销售必须要录入库存(包括2018年3月1日的期初库存数和以后购进油品数量),然后开票系统才能开出来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发票打印保存时,系统自动检查本次开具的数量不得大于同类型成品油的可开具库存数量.
7、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
成品油发票开具注意事项有哪些?
(1)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2)成品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普通发票(卷式)无此要求;
(3)成品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数量"栏必须录入、"单位"栏必须选择"吨"或"升";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数量"栏必须录入(卷票没有单位选择项,默认数量的单位为"升");
(4)所有类型的成品油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必须填;
(5)所有类型的成品油发票必须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例如*汽油*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