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weee和rohs指令(欧盟rohs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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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指令所指的有害物质及标准是什么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PBB和PBDE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二、指令
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规定纳入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的有十大类102种产品,前七类产品都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器产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信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产品、照明设备、电器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仪器、自动售卖机。
RoHS范围:仅对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新产品。包括家用的白炽灯和光源。
不应违反特殊的关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专门指令或规定--Vehicle ELV,汽车指令;电池指令,91/157/EEC,93/86/EEC&98/101/EC
不包括:医用器材或监控设备(WEEE指令第8,9类);在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维修备件;2006年7月1日前原先投放市场的再利用产品。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
三、ROHS2.0新修订指令(EU)2015/863
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限制物质限量(质量分数)
铅(Pb) 0.1%
汞(Hg) 0.1%
镉(Cd) 0.01%
六价铬(Cr VI) 0.1%
(PBB) 0.1%
(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酸甲ben基丁酯(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为了应对欧盟weee rohs eup三大指令 我国出台了哪些相关规定
WEEE指令全称为:“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2002/96/EC)”。 WEEE指令核心内容: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地处理报废设备。
RoHS指令的全称为:“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2002/95/EC)”。ROHS指令核心内容: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铅(影响中枢神经系统)、镉(造成骨骼、肾脏及呼吸系统的伤害)、汞(影响中枢神经及肾脏系统)、六价铬(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等四种重金属以及聚溴二苯醚(PBDE)、聚溴联苯(PBB)两种溴化物阻燃剂(强烈致癌及胎儿畸型)等六种有害物质。规定在均质材料中
最高限量分别为:(1)铅(Pb)<1000mg/Kg;(2)汞(Hg)<1000mg/Kg;(3)镉(Cd)<100mg/Kg;(4)六价铬(Cr6+)<1000mg/Kg;(5)多溴联苯(PBB)<1000mg/Kg;(6)多溴二苯醚(PBDE)<1000mg/Kg。
应对WEEE和RoHS指令,我国也制定了中国的WEEE和 RoHS,即:“电子垃圾回收利用条例”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管理办法”。
EuP指令的全称为:“为规定用能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并修订第 92/42/EEC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指令(establishing a framework for the setting of ecodesign requirements for energy-using products and amending
Council Directive 92/42/E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2005/32/EC),简称为 EuP(Energy-using Products),耗能产品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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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weee指令是什么
“废电子电机设备指令”(WEEE)
WEEE指令
各国对WEEE的规定将不同
2003年欧盟委员会通过的WEEE指令,要求生产商负责收集、处理以及回收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而处理电子电气设备的机构应获得主管机关的许可。和基于“单一市场条款”而制定的ROHS指令不同的是,由于该指令制定了最低的标准,这意味着在欧盟各成员国在将WEEE指令转换成本国法律过程中会因国情不同而出现差异,部分国家可能会超出目前WEEE指令限制的范围。指令要求:
WEEE指令要求,到2005年8月13日(现延迟到2006年1月1日),生产者所拥有的系统能就地免费回收最终用户的电子电气废气物,而到2006年平均收集目标要求达到4千克/年/人,2008年12月31日欧盟将设置新的收集/回收/再利用目标。
为了能够区别“历史垃圾”和“新的报废品”,指令规定在2005年8月1日后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EEE)必须有清晰的标记:生产商的名字(“生产商识别标志”)以及标出产品是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为此,委员会应促进欧洲标准的制定工作自2005年8月13日起,WEEE需要被标记带十字*的带轮垃圾桶以显示报废品不能以未分类的市政垃圾来处理。
但是生产者应在什么时候标记他们的产品是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专家David表示,一些国家法规上要求在2005年8月13日前标识。在奥地利,于2005年8月13日仍在仓库的电子电气设备无须标识;在德国,有一个宽限期直到2006年3月24日。而许多其他国家到现时仍没有出台相关的法规。
David认为,应尽快标识企业对用户(B2C)的商品,为了避免商品出口到那些需要标识2005年8月13日的国家所带来的问题。———这并不影响对责任大小的计算,因为市场份额由生产商提交的数据决定,而不是由认证和有标识的WEEE来计算。
在大多数的国家,最终使用者对2005年8月13日前的企业对企业的WEEE负有责任,因此生产商在早期对产品进行标识时必须谨慎。WEEE指令的豁免范围:
1.用于保护国家安全和有军事用途的设备,例如武器、军需品和战争材料;
2.家用泛光灯;3.细丝灯泡;4.大型固定工业器械;
5.处于报废阶段、被植入的和被感染的医疗产品;
6.属于其他类型产品的组成部分也不在指令范围之内;制造商需要做的
根据专门机构的建议,在WEEE指令下,制造商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
一、在指定的环保机构进行注册;
二、准备好投放到出口国的电子电气设备的数量以及类型的数据;
三、确保自己的产品已经贴有正确的标签标志,使产品能够按指定要求进行再使用和循环利用;
四、按照自己产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份额支付费用;
五、确保能提供产品在报废阶段得到再使用和其他处理方式的信息。
rohs指令(2002/95/EC)禁止的六种有害物质是什么
RoHS指令限制使用以下六类有害物质
RoHS指令介绍:欧盟于2003年1月27日正式公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 2002/96/EC)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2002/95/EC).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至今,欧盟共颁布了29项豁免条例。
主要针对电子电器产品中限制使用PB(铅)、Cd(镉)、Hg(汞)、Br(溴)、Cr(铬),这几种重金属有害元素,要求除了Cd(镉)为100PPM外,其余为10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