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海运提单怎么写(fob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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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海运提单对运费的表示
运费已经由卖方支付,这一栏会标明“FreightPrepaid”,运费由买方支付,则这一栏会标明“FreightCollect”。
FOB费用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是一种常用的价格条款。FOB的全文是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FOB也称“离岸价”。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以船舷线为分界线,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之后,所承担之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报关单怎么填
《出口货物报关单》:
1、出口口岸:填写海关放行货物出境的中国国境口岸名称。
2、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贸易合同(协议)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3、指运港(站):填写本批货物预定最后运达港口、机场或车站。
4、合同(协议号):填写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份、字头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方式:分别填写“一般贸易”、“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货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品”、“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口合同除外)、“对口合同的来料加工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寄售、供销贸易”、“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或“其他”。不能简略填报为“援助”、“赠送”或“加工装配”等。
6、贸易国(地区):即货物的售予国(地区)。填写同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的国家或成交厂商所在地的国家(地区)。
7、消费国(地区):填写出口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如果不能确定消费国的,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作为消费国。如果一张报关单的货物有不同的消费国,应当分别注明。
8、收货单位:填写国外最后收货的企业的名称和所在地。
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江海运输填船名,陆运填车号,空、邮运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海运填装货单号,陆运填运单号,邮运填报税清单(包裹单)号。
11、收结汇方式:填写电汇(T/T)、信汇(M/T)、信用证(L/C)、承兑交单(D/A)或付款交单(D/P)等结汇方式。
12、起运地点:填写出口货物的起运点和出口货物发货单位所在地区。
13、海关统计商品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写。
14、货名规格及货号:应填写货物的中外文名称和详细规格(不要填写地方土语).例如:出口钢材要填明钢号、统织物应填写纺织原料所占的比重等。货号填公司编制的商品代号。
15、标记唛码:填写货物的实际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该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一批货物有多种包装的,要分别填报件数。
17、数量:填写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个、打等)如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统计商品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都要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写。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注明“分批装运”字样。
18、重量:“毛重”填写本批货物全部重量;“净重”填写扣除外层包装后的自然净重。合同发票等单据上没有净重时,可以按照商品习惯填写公量重、净重等,也可以将毛重扣除估计外层重最后填报。对于不同品种的货物,应当分别填明净重。
19、成交价格:填写合同规定的成交单价、总价格条件(如CIF、FOB等),并注明外币名称。如果价格条件为CIF、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分别扣除运费、保险费和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明FOB成交总价。
国际结算中 银行汇票,提单,保单按照材料都怎么填写
按照实际的来填写.一一对应,应该很简单的
下面的网上找的可以看下:
1.drawn under:开证行 2.L/C NO. 3.L/C ISSUING DATE
4.INOVICE NO. 5.AMOUNT 6.DRAFTS DATE 7. TENOR
8. TO THE ORDER OF议付行 9.AMOUNT IN WORD 10. DRAWEE(按L/C)
11.DRAWER(受益人)盖章签字
要素全了,一般汇票不能更改
1)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 B/L),也可照办。
(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指示”(ORDER)或“凭指示”(TO 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凭托运人指示”(TO ORDER OF SHIPPER),“凭收货人指示”(TO ORDER OF CONSIGNEE)或“凭银行指示”(TO ORDER OF XX BANK)。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4)提单号码(B/L 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SHIPMENT ADVI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号码。
(5)船名(NAME OF VESSEL),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
(6)装货港(PORT OF LOADING),应填列实际装船港口的具体名称。
(7)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填列货物实际卸下的港口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 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VIA X X”字样。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目前使用“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PRE-CARRIAGE BY),“海运船名和航次”(OCEAN VESSEL,VOY NO)。填写卸货港,还要注意同名港口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就要在这栏中注明。
(8)货名(DISCRIPTION OF GOODS),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
(9)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要按箱子实际包装情况填列。
(10)唛头(SHIPPING MARKS),信用证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列,否则可按发票上的唛头填列。
(11)毛重,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以公斤为单位列出货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货物体积。
(12)运费和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一般为预付(FREIGHT PREPAID)或到付(FREIGHT COLLECT)。如CIF或CFR出口,一般均填上运费预付字样,千万不可漏列,否则收货人会因运费问题提不到货,虽可查清情况,但拖延提货时间,也将造成损失。如系FOB出口,则运费可制作“运费到付”字样,除非收货人委托发货人垫付运费。
(13)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XXX”等。提单份数一般按信用证要求出具,如“FULL SET OF”一般理解成三份正本若干份副本。等其中一份正本完成提货任务后,其余各份失效。提单还是结汇的必需单据,特别是在跟单信用证结汇时,银行要求所提供的单证必须一致,因此提单上所签的日期必须与信用证或合同上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期一致或先于装期。如果卖方估计货物无法在信用证装期前装上船,应尽早通知买方,要求修改信用证,而不应利用“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欺诈行为取得货款。
FOB CFR CIF提单的托运人和收货人怎么填写
一般情况下,国际贸易的海运提单的托运人写出口商,收货人最好写TO ORDER,或者TO ORDER OF SHIPPER。如果是在收齐货款的情况下,提单的收货人可以直接写实际进口商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是信用证结算,那么,要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写收货人——即提单的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写法,与贸易术语FOB、CFR和CIF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