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和国际信用证的区别(国内信用证和国际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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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的与国内结算的区别
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区别有:
1、货币的活动范围不同,国内结算在一国范围内,国际结算是跨国进行的。
2、使用的货币不同,国内结算使用同一种货币,国际结算则使用不同的货币。
3、遵循的法律不同,国内结算遵循同一法律,国际结算遵循国际惯例或根据当事双方事先协定的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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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和进口信用证的区别
一,出口信用证和进口信用证的区别如下
进口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开具的。
出口信用证是指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来证通知、接单、审单、寄单、索汇等一系列服务。
二,出口信用证和进口信用证的具体概述
进口信用证
主要是指,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单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是比较完善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由于银行信用的介入,为出口商安全收款、进口商凭合格的单据提货提供了保障。
出口信用证
主要有三种适用对象,一是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信用证、延期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等;二是业务处理包括:三是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或拒付等(其中开证有授信开证和凭保证金开证两种);叙做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协助进口商对外进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备货和船情查询等。
法律依据
《中国工商银行出口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出口信用证业务管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口信用证业务包括出口来证的审查与通知、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与处理、寄单索汇与收汇、转让信用证等相关的业务及其流程与环节。出口信用证项下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本办法不适用于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境内分支机构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经批准开办国际结算业务的我行分支机构均可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为防止系统外经营,业务审查审批项必须经过CM2002贸易融资子系统处理,业务操作必须在国际结算业务处理系统中进行。
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是什么
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
(一)两者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国内信用证是《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明确的结算方式,两者的格式都由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但具体内容大不相同。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必须记载事项有“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而信用证上的要素相对较多,除了相应的当事人名称、账号、金额等要素外,还有对货物的详细描述,以及对卖方提供单据的具体要求等。
(二)两者所体现的内在结算方式不同
国内信用证体现的是单款对流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体现的是货款对流的方式。在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商品交易,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卖方向承运人提供货物后获得运输单据(凭单交货),再将全套单据(包括代表物权的单据如货物提单、商业发票等)交给银行,由银行办理托收(或向银行办理议付),买方向通知行付款赎单(凭单付款)。而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通常采用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即买方向卖方交付票据(通过背书方式),卖方验票后交货。
(三)两者对各自项下商品交易的要求和约束不同
虽然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双方交易合同,但不能保证申请人在获得银行承兑汇票后,真正用这张票去履行该笔合同。通常,银行在作出承兑后,不再去管汇票的流向和其实际的用途,只是到期负责支付汇票款项。目前,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资金炒作股票,已成为不法企业申请办理银票的用途之一。而国内信用证中的很多条款都是根据合同条款来缮制(开立)的,如对货物品质、数量,包装、装运期限等的要求,对代表物权单据的要求等,都要求卖方必须履行合同,生产出合同要求的产品,按规定的时间装运并取得相应的单据后,才可以办理托收,获得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同时,买方必须持有卖方提供的履行合同后所获得并满足信用证要求的相关单据,才能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议付,议付银行也必须将信用证连同全套单据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办理托收,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受理银行虽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该银票项下的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包括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货运单据),但贴现银行到期办理委托收款时不再需要附这些证.明单据。实际上,只要保证汇票本身的真实性和背书连续,承兑银行就必须付款。实际工作中,大多数银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对增值税发票、运输单据的审查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因此,两者虽然都要求有贸易背景,相比之下国内信用证更加强调商品交易履行合同的真实性。
在实际操作上银行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对其他票据的审核流于形式或根本就无需提供,银行在开具相关金额的汇票时会从申请人的账户上先行扣除票面金额,如账户金额不足的话是不给予开具的,即银行只审核资金是否充足。
而申请国内信用证,在银行的审核上如同贷款的审核流程。更多审核的是合同内容与事实相符。
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
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点:
1.需要不同的程序。信用证需要与单据一致才能获得货款,而银行承兑汇票只要有票据就可以承兑。
2.法律依据不同。银行承兑汇票以票据法为依据,信用证则以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为依据。
3.对企业报表的影响是不同的。银行承兑汇票计入资产负债表业务,信用证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外业务
信用证是指银行应进口商(买方)的要求,向出口商(卖方)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保证其将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在信用证中,银行授权出口商在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以银行或其指定银行为付款人,开出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按要求附上装运单据,按期到指定地点提货。
拓展资料:
一、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如下:
⑴进出口双方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采用信用证支付。
(2)进口商向其所在地银行提交信用证开立申请,填写信用证开立申请书,支付一定的信用证开立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并要求银行(开证行)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
(3)开证行应根据申请内容开立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银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出口商。
(4)在装运货物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装运单据后,出口商应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向其所在地的银行(可以是通知行或其他银行)报告货物的付款情况。
(5)议付货款后,议付行应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二、信用证是指银行(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主动根据信用证的条款,用指定的单据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一方付款的书面单据。也就是说,信用证是银行出具的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文件。
三、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方和卖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交货;卖方还担心买方在交货或提交装运单据后不会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担保人,代表对方收取和交付单据,银行信贷取代商业信贷。银行在这项活动中使用的工具是信贷许可证。
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之间的区别
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在货币的活动范围和结算方式上有所不同。
1、活动范围不同
国内结算活动范围是在一国的范围之内,国际结算活动范围是在两个国家之间进行的。
2、结算方式不同
国内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结算,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结算等等。
而国际结算方式有国际汇兑结算、信用证结算和托收结算。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后,将提单等货运单据和汇票交给托收银行,而托收银行在进口商付款后,将货运单据交进口方。委托人在交给托收银行一张或数张汇票向国外债务人付款的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
扩展资料:结算的支付工具
使用的支付工具有票据,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其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经背书可以转让。
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对方于见票时或将来某一时间,对某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书面支付命令。汇票流通使用要经过出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等法定程序,若遭拒付,可依法行使追索权。
国际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交易,服务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进而繁荣整个世界经济;同时还可为本国创收和积累外汇,引进外资,合理使用外汇,输出资金向外投资,起到巩固本国货币汇率,提供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国际结算
百度百科-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