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票作假怎么处罚的(海关发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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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票比对不通过,显示缺联,该怎么处理呢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额不予抵扣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
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扩展资料:
海关发票是供进口国海关核定货物的原产地国,以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供进口商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进口商品在出口国市场的价格情况,供进口国海关作为统计的依据。
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
关于海关发票金额和实际付款金额不同,帐务处理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购货折让。按照总额法记账,购进入库时按照10000记账,比如若是购买原材料,借记原材料10000,贷记应付账款科目10000;实际发生进货折让时,检附相关凭证,可用红字(负数)冲账,即借记原材料-2000,贷记应付账款-2000;以便真是反应经济业务往来实情,便于海关、税务查账举证。
海关发票注意事项
在处理海关发票时,关键要素不容忽视。首先,"产地"栏必须填写完整,尤其对于CIF或CFR交易,需准确计算并注明运费和保险费,避免因估算过高而引发海关质疑或需重新填写。当来证要求提供保险单据或注明运费在提单上时,发票上的费用需与实际支出一致。
在签字环节,务必以个人名义手写签名,避免使用公司印章。对于修改内容,错误和涂改需由出票人本人用钢笔标注,而非使用校对章。发票抬头通常应写收货人,如收货人不在到达港,则填写通知人姓名于到达地。
所有项目的金额、数量、毛净重等需与商业发票和提单信息一致,确保无遗漏或空白。根据进口国的具体格式要求填写,格式错误可能导致海关拒绝接受。同一项目在海关发票和商业发票中的表述需保持一致,价格构成也需清晰列明,如CIF价格的运费、保险费和FOB价格总和需等于CIF货值,还需注明其他相关费用,如包装费等。
注意,"费用栏"应尽可能填写完整,包括是否包含在国内市场价内。对于签字,海关发票需个人手签,不能盖章,监签人(如有)也需手签。所有签字人不得同时担任监签。"原产地"应明确标注为"中国",且务必使用相应的外语填写,并保持文字简洁。
西非的特殊规定中,见证人签字要求独立于其他出口单据,并且签字人不能作为其他文件的监签人。这些都是确保海关发票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关键步骤。
扩展资料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certified invoice),进口商向进口国海关报关的证件之一。是根据某些国家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供进口商凭以报关用的特定格式的发票,要求国外出口商填写,供本国商人(进口商)随附商业发票和其他有关单据,凭以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货被扣了,海关要发票,怎么办
根据这种情况应该是货物被核价,海关需要提供增值税进项以及销项FP进项核价;
如果是贸易公司可以直接让合作的工厂开给fp即可(一般贸易型企业超5Wusd需要提供都是系数比较大的);
如果贵司是生产型企业直接将原材料票提供即可,生产型企业相对于需要提供的票来核价的系数还是相对于小一点;
如果贵司是买单的话,一般都是不会遇到核价的需要提供票据的,基本上都是退税所遇到提供票据的较多,如果退税的话还不能提供票据就比较麻烦了,现在外面所谓的代开发票,都查的蛮严格,一旦审核不通过,很可能导致税是退不下来的。
海关发票是由()制定的一种特殊发票格式
海关发票是由海关总署制定的一种特殊发票格式,主要用于进出口货物清关、结算海关税费等业务。海关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和纳税证明作用,并且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海关发票是指在海关进出口业务中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格式。它是由中国海关总署制定并管理的,主要应用于进出口货物清关、结算海关税费等业务。与普通发票不同的是,海关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和纳税证明作用。在进出口贸易中,海关发票是重要的财务凭证,也是纳税人缴纳关税的依据。海关发票流转的过程十分复杂,涉及到海关、进出口公司、银行等多个环节。在正常情况下,海关在清关后会将发票交给进出口公司,作为货款的支付凭证。进出口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供海关发票,以便获得融资或进行其他业务操作。同时,在纳税申报时,纳税人也可以使用海关发票来抵扣应纳税额。海关发票的开具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发票。海关发票的使用也应当注意保密,以避免信息泄露和财务风险。
海关发票与普通发票有何不同?海关发票是由海关总署制定并管理的一种特殊发票格式,主要用于进出口货物清关、结算海关税费等业务。海关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和纳税证明作用,而普通发票则是指其他类型的发票,例如增值税发票、机打发票等。与海关发票不同的是,普通发票的开具单位不受限于海关,适用范围更广,但不具备海关发票的特殊功能。
海关发票在进出口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凭证和证明,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使用海关发票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信息安全、降低商业风险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进出口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表格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具与之相适应的海关发票,或者与报关单有关的其他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