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运输中的多式联运单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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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单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在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单据一般包括以下十五项内容:
一、货物品类、标志、危险特征的声明、包数或者件数、重量;
二、货物的外表状况;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与主要营业地;
四、托运人名称;
五、收货人的名称;
六、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时间、地点;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日期或者期间;
九、多式联运单据可转让或者不可转让的声明;
十、多式联运单据签发的时间、地点;
十一、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
十二、每种运输方式的运费、用于支付的货币、运费由收货人支付的声明等;
十三、航线、运输方式和转运地点;
十四、关于多式联运遵守本公约的规定的声明;
十五、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但是以上一项或者多项内容的缺乏,不影响单据作为多式联运单据的性质。
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多式联运单据所列的货物品类、标志、包数或者数量、重量等没有准确地表明实际接管货物的状况,或者无适当方法进行核对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在多式联运单据上作出保留,注明不符合之处及怀疑根据或无适当核对方法。
联运提单与多式联运单据有哪些区别
联运提单是托运货物的承运人一次签发包括运输全程但用于陆海或海陆或海河或海海联合运输的提单。
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成立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
按联运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的区别: 1、运输方式,联运提单是同一种运输方式间(目前实际开展的业务有例外);多式联运提单是不同运输方式。 2、责任形式,联运提单是单一责任制或网状责任制;多式联运提单是网状责任制,或同一责任制。 3、提单签发人,联运提单是通常由掌握海上运输工具的承运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是对全程运输负责,并有权签发提单。 4、提单签发地点,联运提单是在货物装船港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是在接收货物后(目前实际做法有不同)。 5、提单结汇,联运提单是已装船提单;多式联运提单是待装提单可结汇(信用证有规定除外)。 6、责任期限,联运提单是装上船-卸下船;多式联运提单是接收货物-交付货物。 7、货物保险区段,联运提单是仓库-仓库;多式联运提单是全程保险或各区段保险。 8、运费计收,联运提单是海运运费,或全程运费,或包干运费;多式联运提单是全程运费计收,或包干运费,或不同运输区段各自计收。 9、运输条款,联运提单是港至港运输(信用证有规定外);多式联运提单是根据买卖合同成交价,或根据运输合同条款。 10、适用的价格条件,联运提单是适用FOB,CIF,CF;多式联运提单是适用FRC, DCP,CIP, FOB.,CIF,CF,变形。 11、银行对提单处理依据,联运提单是根据跟单信用证第19条-22条;多式联运提单是根据跟单信用证第23条。 12、买卖双方风险转移,联运提单是装船港船舷;多式联运提单是货交第一承运人前后。
多式联运单据与海运提单有什么区别啊
1、签发时间不同: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时间是收货后;而海运提单的签发时问是装船后。
2、运输方式不同:多式联运提单适用的运输方式包括海运、海一海、多式联运,而海运提单适用的运输方式包括海运、海一海。
3、提单不同:由于多式联运提单是收货待运提单,所以当多式联运提单作为海运提单使用时,装船批注内应加上实际船名,装运日,0N BOARD字样,而海运提单是已转船提单,不需加注0N BOARD等字样。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
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多式联运单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运提单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的区别
区别主要是:
1、多式联运单据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联运(第一程可以不是海运),而联运提单仅限于由海运(第一程)与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
2、多式联运单据是由多式联运的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签发的,而联运提单则由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
3、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人必须对货物的全程运输负责,而联运提单的签发人仅对第一程运输负责。
4、多式联运单据既可以是已装船单据,也可以是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后待运单据,而联运提单必须是第一承运人签发的已装船的全程联运提单。
拓展资料:
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或填制的、载明交易、事项实际情况的书面证明,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的一种依据。单据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履约的程度。进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有了单据,就表明有了货物。
提单的基本内容:
提单的形式和种类多种多样,但基本内容大相同,提单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
有关当事人的内容
[1]托运人(ShipperorConsignor)
提单的托运人一般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即出口公司,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托运人一栏应详细列明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并且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
[2]承运人(Carrier)
承运人一栏应明确、详细列明承运人的名称、地址和地点。
[3]收货人(Consignee)
收货人即提单的抬头人。这栏应严格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正确填制,作成记名抬头,指示性抬头或空白抬头。
[4]被通知人(NotifyParty)
如果信用证规定了提单的被通知人,则这一栏应严格根据信用证的要求详细地列明被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提单的被通知人,则一栏可以是空白,也可以填写信用证申请人(进口同)名称。
有关货物的内容:
[1]货物的标志(唛头)
如果信用证中对货物的唛头有明确规定,则提单的唛头应与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另外,提单的唛头应与其他单据上的唛头完全一致。
[2]货名
提单的货名即是托运货物的名称,如果信用证列明的货物名称比较复杂,有时提单上不使用这种复杂的货名,而用统称或简写,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与信用证列明的货物名称有本质的冲突。另外,如果信用证中要求在提单上列明信用证号码或其他有关号码,也应在这一栏中有明确反映。
[3]件数和包装
提单上货物的件数应以大、小写两种文字表示。对于无法计件的散装货,不仅注明“散装货”字样,并注明净重。
提单上应有对货物包装的描述,如散装、托盘装、集装箱装等,并且必须与信用证中对货物包装的规定完全一致。
[4]毛重
毛重是按重量吨计算运费的依据。如果信用证规定提单上注明货物的净重,则也应列明在此栏内,但前面要注明“净重”字样。
[5]尺码
货物的尺码是承运人按体积计算运费依据,一般以立方米表示,应与信用证中的有关规定完全一致。
有关运输内容:
[1]提单的号码
提单必须有承运人加注的号码,即提单的号码,如果信用证中规定其他单据中必须列明提单的号码,这时此号码必须与提单的号码完全一致。
[2]船名
船名一栏必须有运输船舶的名称。如果是直达运输,则应有直达船的名称。如果是转船运输,则应有一程船的名称。
[3]装货港
装货港一栏必须列明装货港的名称,并且必须与信用证中对装货港的规定完全一致。
[4]卸货港
卸货港一栏必须列明卸货港的名称,并且必须与信用证中对卸货港的规定完全一致。如果属转运运输,卸货港一栏还应反映出中途转船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