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承兑和议付的区别(可议付和不可议付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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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贴现和议付的区别
信用证贴现和议付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信用证贴现的实质:指出口地银行从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处购入已经国外开证行或保兑行承兑(或承付)的未到期远期汇票。
2、议付的实质: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
二、两者的特点不同:
1、信用证贴现的特点:承兑后融资;资金用途没有限制;属于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贴现银行一般与信用证通知行、议付行为同一银行;出口企业不能正常从国外收回货款时,贴现银行有追索权。
2、议付的特点:公开议付信用证或称自由议付的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愿意办理议付的任何银行作公开议付邀请和普通付款承诺的信用证,即任何银行均可按信用证的条款自由议付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大多数是自由议付的,这对受益人有利。
受益人要议付,不一定非要到通知行,而可自由选定一间对自己有利的银行。而限制议付信用证的开立,往往是开证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例如规定受益人必须到开证行的一海外姐妹行/关系行办理议付。
三、两者的性质不同:
1、信用证贴现的性质:出口信用证项下短期融资,银行对融资申请人有追索权,融资时间在出口信用证被执行后。
2、议付的性质: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受益人可以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示单据、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并填制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请求议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信用证项下贴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议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议付信用证
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区别
1.付款信用证(Payment Credit),是指信用证规定开证银行保证当受益人向开证银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付款,或受益人开具而不准议付的信用证。 2.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是指使用远期汇票的跟单信用证。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先履行承兑手续,待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3.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是指信用证规定由某一银行议付或任何银行都可议付的信用证。指定某一银行议付的信用证称为“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Negotiation Credit);任何银行都有权议付的信用证称为“公开议付信用证”(Open Negotiation Credit)或称“自由议付的信用证”(Freely Negotiation Credit)。议付信用证的信用证有效期的失效地点通常在出口国,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或其指定的其他银行。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第9条规定:“开立信用证时不应以申请人作为汇票付款人,如信用证仍规定汇票付款人为申请人,银行将视此汇票为附加的单据。”
信用证方式下,承付与议付的区别
1、这是你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议付,什么是承付这两个基本概念——所谓议付,是议付行接受开证行的议付指示,并在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资金先行垫付给受益人。而一旦日后开证行对议付行没有履行付款义务,议付行有向受益人实施追索的权利。而承付实际是两种不同的形式——即承兑和付款,前者是针对远期付款而言,即先行承兑远期汇票,与汇票到期时再行付款,后者则是即期付款——被指定银行的承付,犹如开证行的承付,是没有追索权的。而议付和承付的不同深层原因在于议付行与开证行没有任何隶属关系,而承付行则与开证行有隶属关系,或其它直接关系。所以,开证行对前者可以拒付或者不付款,而开证行对后者则不可以不付款。
2、这也是没有搞清楚基本概念而出了问题——承兑信用证就是远期信用证,而议付都是指即期信用证,而没有什么“远期议付信用证”。弄清楚这个基本概念,这个问题是不是不用再解释了?
通俗讲,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的区别
1、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本质的区别在于付款时间的区别。
2、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前者是远期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在单据中要开立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开证行接受单据后,将承兑该汇票,并于该汇票到期时向受益人付款。而后者属于即期信用证,开证行要求议付行在受益人交单相符时,对受益人先行垫款,开证行随后在接受单据后向议付行付款。
3、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远期信用证,后者为即期信用证。
信用证中承付,议付,承兑和偿付,和即期付款的区别
信用证中承付,议付,承兑和偿付,和即期付款的区别在于:
信用证中的承付是指:a.对于即期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b.对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发出延期付款承诺并到期付款。c.对于承兑信用证承兑由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并到期付款。
议付是指被指定银行(议付行)在其应获得偿付的银行日或在此之前,通过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向受益人预付款项的方式购买相符提示项下的汇票(汇票付款人为被指定银行以外的银行)及/或单据。
承兑如承付中的c.的解释,不再赘述。
偿付是指信用证规定被指定银行("索偿行")须通过向另一方银行("偿付行")索偿获得偿付。
即期付款是指开证行或保兑行在收到议付行或交单行或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情况下,即刻办理付款手续,或偿付行见索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