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需要会外语吗?跨境电商的技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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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需要英语好吗
需要;但是还有其他方面也很重要。
提起跨境电商,不少人第一印象就是:对外语水平要求很高吧?我外语不好,做不了跨境电商。对于有这样想法的同学,我只想说:你以为外语是跨境电商的门槛吗?它充其量不过是一块砌门槛的砖罢了。那做跨境电商到底需要哪些能力或者说我们可以从中学习,锻炼什么能力呢?
我们常说“七分靠选品,三分靠运营”,可见选品和运营对跨境电商卖家的重要性。选品、运营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但其中卖家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
先说选品,核心问题是选择什么样的产品能大卖,能赚到钱?但是围绕这一个问题,卖家要考虑其他无数问题。大到目标市场的宏观经济、文化、政治等制度,小到目标客户人群在衣食住行方面的共同特性,这些都是卖家在选品时要详细了解的。
再说运营,运营是什么?“听起来很高大上,但我们实际上做的就是每天关注一下浏览量、销量、偶尔优化一下listing”这可能是很多新手做跨境电商的真实写照。如果你觉得“运营”就是这些,那你可能连运营的门槛都没摸到。
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开一个店铺其实和开一个实体店铺需要用到的商业知识和原理都是一样的。不管是选品还是运营,都要分析你的目标市场、分析你的竞争对手、分析自己的产品……根据市场动态和反馈做出相应的调整,而这整个过程其实是有一个高大上的名字——市场营销或者营销管理。
说得这么高大上,是不是在忽悠人呀?吐槽帝们先停一会,看完全文,有什么想法都可以一吐为快。
在很多非商科专业的同学看来,市场营销等同于销售,市场营销不就是卖东西吗?你要这样想,那做跨境电商也就是卖东西呀。卖东西,听着像售货员,有点low,不太符合当代大学生的气质。但卖东西听着简单,里面的学问可不小。
根据著名的营销4P理论,影响市场需求的营销要素可以分为4类,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国内很多学者认为应该翻译成销售,而很多人理解的市场营销仅仅是这个环节)。我们可以理解为你要想把东西卖出去,这四个方面是你不得不考虑的。而考虑这些,需要的就是市场营销思维,随着同学们在跨境电商之路上耕耘日久,大家更需要的是营销管理思维,最终在不断的实践中,形成成熟的商业思维。
做跨境电商时选什么产品、定什么价格、仓储和快递如何选择、如何运营,对应的正是市场营销的4P。而迦利恩商学院带领大家接触跨境电商的时候,由于同学们对跨境电商行业不了解,也没有完整的商业思维,其实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这三个方面我们可以说是帮大家解决了。
一般老师会先筛选一些好卖的产品,让同学在里面选择要上架什么产品,避免了同学们像无头苍蝇一样选产品、找货源,当然也拯救一大批选择困难症患者。定价方面老师也会根据经验和市场实际情况给出一个范围或者给同学一些建议,可能打破了不少同学“一夜暴富”的梦想。仓储和物流对同学们来说可能是最琐碎也最复杂的部分,迦利恩几乎是给同学们一手包办了。而需要同学们花心思去做的就是Promotion,在跨境电商行业也就是运营了。后期随着同学们能力的增长、商业思维的成熟,大家也可以用自己方法做选品、定价和渠道。
就像上面说的情况,很多新手做运营就是每天关注一下浏览量、销量、偶尔优化一下listing。对于这种情况,我想说:同学,这样是不行的,可稍微长点心吧!
关注浏览量、关注销量,我们关注的是数字背后的深层原因。
比如一个产品浏览量很高,但是销量很低,这说明什么?说明可能是价格设置有问题,价格偏高;也可能是描述没写好,没有直击买家的痛点。
这个时候要怎么解决呢?去看你的竞争对手,看跟你卖同类产品而且销量高的listing是怎么写的,重点关注竞争对手的定价和描述部分。找到自己的listing和竞争对手的不同和差距,然后再动手优化自己的listing,最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记录数据,做优化前后的数据分析对比,这样才能积累经验,也才是真正学到了知识。
可能不少同学觉得自己每天做的事情听起来真的不像运营、不像promotion一样高大上,但大海是由无数水滴汇聚而成的,没有前期的知识积累,怎么会有一鸣惊人的效果。
阿里巴巴创立之初,有一支队伍被称为“阿里中供铁军”,他们每天做什么工作呢?每天给人介绍“互联网中介平台服务了解一下吗”,就和现在大街上让你了解瑜伽健身的小哥哥和小姐姐们一样。但这支地推队伍中却走出了滴滴创始人程维、同程网CEO吴志祥、原美团COO干嘉伟、原大众点评COO吕广渝、原赶集网COO陈国环等知名商业大佬。再小的事,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学到东西,获得成长。
营销思维、商业思维,这些可能是平时不容易感受到,具体点说,选品和运营的过程中是不是要收集收据、分析、研究、判断……在这些过程中,你需要的或者说你学到的是什么?是搜集信息的能力、是洞察力、是决断力、是工作能力的提升、是商业经验的积累……
对于现在还在象牙塔中的同学们来说,跨境电商实习实训一定是你们目前能接触到的最真实的商业环境、最系统完善的营销流程,接触跨境电商不论是想赚钱还是想锻炼能力、提升自己,我想你们一定都不会失望。
跨境电商需要会外语吗
跨境电商并不一定需要会外语。
一、原因:
对于跨境电商,英语并不是必须的。许多平台提供了翻译功能,能够帮助买卖家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下进行交易。此外,许多平台还提供了标准化的产品信息和描述,以及模板化的交易流程,使得买卖家可以更加方便地进行交易,而不必担心语言问题。
二、跨境电商的特点:
1、无形性: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使得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传输十分盛行,而数字化传输主要是指的通过不同的媒介在全球化的环境中集中进行的,因此是无形的。
2、匿名性:由于跨境电商具有电子商务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它的用户的身份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所以,跨境电商具有一定的匿名性。
3、即时性: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与距离是没有关系的,传统交易模式在进行交易时会存在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的远近,都可以瞬间到达,从而体现了它的即时性。
跨境电商的好处:
1、扩大市场范围:
跨境电商使得企业可以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打开全球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商机。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可以在多个国家销售产品,获得更多的客户和收入。同时,跨境电商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让他们可以更方便地购买到海外的商品。
2、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与传统的进出口贸易相比,跨境电商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跨境电商可以通过应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实现供应链的高效管理,从而降低采购和物流成本。此外,跨境电商还可以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销售、物流、支付等流程,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
3、提高品牌知名度:
跨境电商为企业提供了展示自己品牌的平台,在全球范围内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可以贴近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从而进行更精准的定位和推广。此外,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的品牌曝光,企业还可以获得客户留存和口碑传播的积极影响。
做跨境电商需要哪些条件
做跨境电商需要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