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专利保护类型相关内容介绍(专利保护措施有哪些)
本文目录
德国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产品或产品组成部分的二维或三维外观,包括形状、颜色、线条、轮廓、材质等。
不授予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
1、违反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道德;
2、不当使用国徽和其他公共标志;
3、技术特征所限定的外观。
德国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
1、新颖性:不属于申请日前的现有设计
2、独创性:相关用户产生与现有设计不同的整体印象
德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
申请日起最长 25年,第 6年、第 11年、第 16年、第 21年需缴纳续展费续展保护,如果推迟公开则在 30个月内、第 6年、第 11年、第 16年、第 21年需缴纳续展费续展。
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了解的知识点
德国加入了大量的外观设计相关国际公约,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等。下面来看下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了解的知识点。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了解的知识点■德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产品或产品组成部分的二维或三维外观,包括形状、颜色、线条、轮廓、材质等。■不授予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违反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道德;;;不当使用国徽和其他公共标志;;;技术特征所限定的外观。■德国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新颖性:不属于申请日前的现有设计独创性:相关用户产生与现有设计不同的整体印象■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a、申请书,其中应写明设计人和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和地址,提交日期,发明名称等;b、外观设计的商品;c、图片或者照片(6视图);d、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e、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在德国公开的外观设计可以在欧盟自动获得 3年的非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保护,且保护也仅限于未经许可的复制行为。■德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申请日起最长 25年,第 6年、第 11年、第 16年、第 21年需缴纳续展费续展保护,如果推迟公开则在 30个月内、第 6年、第 11年、第 16年、第 21年需缴纳续展费续展。关于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了解的知识点。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德国专利法的特点
德国的专利制度有如下特点:
采用延迟审查制度。自专利提交申请之日起。7年之内,经过申请人提出请求或第三方提出请求,专利局才进行新颖性检索和实质审查,但检索并不是实质审查的前提条件,可以不提出检索请求而直接提出实质审查。7年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申请被视为自动撤回。
分两步批准专利。实质审查通过后,专利局“临时批准”专利并予以公布;公布3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有权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正式批准”专利。
德国《专利法》对植物新品种和培植方法也给予专利保护。
实用新型实行的是注册制而不实行审查制,只要其申请文件齐备,并且属实用新型法保护的范围之内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保护。
在德国不受实用新型保护的是:制作方法,不可移动的物体(建筑物),图表(图案、图画),无固定形态的物体如流体、粉末,动植物品种,珠宝,食品,药品,电路,完整的工艺流程装置。对实用新型的保护获得可单独申请也可与专利一起申请。实用新型的有效期为3年,可续展一次,展期3年。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据统计,中国申请人的向外专利申请日趋增多,其中,德国是中国申请人在对外专利布局中比较重视的地区。德国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采用注册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后,无需经历实质审查程序,1~3月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期自申请日开始计算,最长为十年。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德国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有哪些程序?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申请书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专利说明书(需要翻译)、申请人以及发明人的姓名地址(中英)、必要时应有附图、摘要、如果要求了优先权还应提交优先权文件、提交委托书。1、申请时间: 6–14个月可以授权。2、优先权主张(如果有):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 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3、审查制度:可以另行请求新颖性调查。4、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四、七、九年前缴纳。5、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 10年。德国实用新型专利所采取的是登记制加检索报告制度。在申请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专利局就应当在登记簿中进行注册登记。对于申请主题并不作新颖性、创造性和及实用性的审查。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采用形式审查所采取的是: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这三个阶段;;受理、初审以及授权。关于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德国实用新型专利,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一定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中国与德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有什么不同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解答,德国专利制度(申请和审批阶段)与中国专利制度主要区别:
(1)德国就同一发明创造可同时申请专利和实用新型,并且同时取得专利保护,中国专利也可就同意发明专利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同之处在于,申请人可以先获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但当发明专利即将授权时,必须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否则不得授予发明专利权;
(2)德国专利提实审期限为申请日起7年,中国发明专利为3年;
(3)德国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标准为相对新颖性(口头公开、在德国外的公开使用、优先权日前6个月的宽限期申请人的自行公开,均不丧失新颖性),中国为绝对新颖性。
德国专利制度(授权后阶段)与中国专利制度主要区别:
(1)德国发明从申请日起第3年需要缴纳维持费/年费,无论专利是否授权,中国发明只有授权了,才需要缴纳年费;
(2)德国实用新型从申请日起第3年、第6年、第8年缴纳延展费维持实用新型的有效性,而中国实用新型是从授权起每年都必须缴纳年费来维持实用新型的有效性
(3)外观专利保护期限不同,德国外观专利保护期限是5年,此后每5年续展一次,直至满25年为止,中国外观专利保护期限是固定的,即申请日起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