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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波兰商标资料
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具体商品或服务类别和项目
商标图样
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签署的委托书;
注:在波兰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企业的自然人或法人,须委托该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
注册波兰商标流程
商标申请后,商标局对申请的商标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告,公告期 2个月,他人可以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异议期不得延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进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将核准注册。注册后再公告6个月。
注册波兰商标注意事项
专利局就商标申请的缺陷、法定要求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进行审查。如果申请存在缺陷,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并给申请人3个月的期限予以更正或回复。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还可以延期3个月。此外,在有正当理由并支付了适当的费用的情况下,可再延期2次,每次3个月。如果审查中发现申请注册商标不符合法定要求或侵犯了他人的权利,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可予争辩。根据请求,该期限可延期3个月。对于专利局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述,期限为2个月;申诉的期限为1个月。
波兰商标异议
波兰专利局对商标申请进行实审审查时只会审查绝对理由,相对理由只会通知商标申请人。如果在先权利人对商标提出异议,只能基于商标相对理由提出。相对理由如下:
1.享有在先权利的(包括商标或者其他人身或者财产权利的);
2.与他人就相同或近似商品已经取得在先受保护的商标权利相同或者近似的,有误导公众的危险,特别具有使该商标与先前的商标相联系的风险的;
3.与他人就任意商品已经取得驰名商标权利相同或近似的,如提交的商标无合理理由且使用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公平利益,或损害在先驰名商标的独特性或者声誉的;
4.与申请的优先权之日之前在波兰已为人所熟悉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果存在误导公众的风险,特别具有使该商标与在先的商标相联系的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