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宁波等地率先启动
7月1日凌晨,全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宁波等试点地区率先启动,宁波海关1日0点共成功审结放行B2B出口报关单10票,其中9710报关单2票,9810报关单8票,总金额340万元。成功申报放行9710清单5票,货值3071元。
7月1日,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关务负责人陈凌凌坐在办公室桌前,准备当天公司的出口货物报关。随着她操作鼠标轻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里的跨境电商出口申报按钮,一批品名为智能升降台,数量为750件,价值7万余美元的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报关单成功完成申报,3分钟后系统显示海关审结放行,这批货当天就能装上远洋货轮从宁波舟山港启程运往大洋彼岸的美国。
这票报关单的顺利放行,也成为全国首批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监管方式出口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以下简称“B2B”)货物,标志着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宁波海关等全国10个试点关区正式启动。此外,当日还通过宁波空港口岸和宁波国际邮件互换局顺利验放宁波地区首批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货物,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迎来了换档升级的全新时代。
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是海关总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在疫情期间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配套支持第127届广交会线上举办,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
此次新政增设“9710”、“9810”两个监管代码,分别对应“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该项业务的开展,意味着海关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实现单列代码监管,填补了跨境电商B2B出口领域没有政策措施支持的空白。
近年来,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向境外销售国内产品的规模逐年增长,已经逐步成为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但随着跨境电商出口体量不断壮大,一些制约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因素也逐步浮现。根据海关前期开展的企业调研显示,跨境电商出口B2B模式在贸易额、产品种类、涉及企业数量方面都远远高于B2C(零售出口)模式,但占据跨境电商贸易重要份额的企业对企业货物只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无法按照跨境电商政策纳入管理。企业普遍反映,目前跨境电商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进出口领域,希望增设跨境电商B2B出口专门监管方式代码,实行简化申报和便利通关。
为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在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措施”的要求,海关总署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等地1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
新政策落地对于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运营亚马逊FBA以及海外仓电商业务从业者将是一大利好,将进一步促进出口电商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跨境电商这一新兴业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意味着未来跨境出口政策趋向明朗,更能反映出跨境整个行业的真实出口数据和交易数据。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方面传统外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另一方面,迫使物流配送时效延迟,增加了企业经营压力。”宁波海关所属海曙海关出口科叶波科长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宁波海关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今后宁波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将迎来全新换档升级。“顺利完成‘9810’出口首票,对宁波市跨境电商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动宁波市外贸行业转型升级。”
“受疫情和国际环境影响,外贸行业遇到较大冲击,国家出台新规也是给传统外贸找了新的出路,今天这票单子秒放,让我们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政策的红利。”乐歌国际贸易电商负责人陈旭莲开心的说,“更重要是,今年广交会线上成交的订单,都能通过跨境电商新的监管方式通关,我们在疫情期间开拓海外市场的信心更足了。”
-END-
陆辰泽、秦超群/文
陈旭莲、秦超群/摄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