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常见几项费用纳税调整金额
财务工作人员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总会要计算企业所得税中的应调整事项,那其中的纳税调整项目中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补充养老和医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费宣传费的调整金额是怎么计算呢?现总结归纳如下:
01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此三项计算的基数是职工工资薪金X:如果职工工资包含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Y,则计算基数=X-Y,如果职工工资包含发放给劳务的派遣个人Z,则计算基数=X。 注意:其中残疾人的工资P是100%加计扣除。 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M,限额扣除标准N=工资薪金总额*14%=X*0.14,若M≤N,则无须调整,若M>N,则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M-N;
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为A,限额扣除标准B=工资薪金总额*2%=X*0.02,若A≤B,则无须调整,若A>B,则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A-B; 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C,限额扣除标准D=工资薪金总额*8%=X*0.08,若C≤D,则无须调整,若C>D,则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C-D; (职工教育经费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注意:软件企业发生的此费用中包括职工教训培费用,可全额扣除。 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 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E,限额扣除标准F=工资薪金总额*5%=X*0.05,若E≤F,则无须调整,若E>F,则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E-F; 现列举案例方便更加理解此计算方法 本期实发工资20万元,其中含发放给劳务的派遣个人2万元,残疾人员工资1万元。成本费用中含职工工会经费1万元,职工福利费5万,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各1万元,计算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包括劳务的派遣个人2万元,计算基数=20万元。 其中残疾人员1万工资100%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20*14%=2.8万<5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2.8=2.2万; 工会经会扣除限额=20*2%=0.4万元<1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4=0.6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限额=20*8%=1.6万元<2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6=0.4万元; 三项经费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6+2.2+0.4=3.2(万元)。 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两项扣除限额=20*5%=1万元,金额=扣除限额,无须调整。 02 业务招待费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此两项的计算基数为营业收入(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R,包括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G,限额扣除标准H=销售收入*15%(30%)=R*0.15(0.3),若G≤H,则无须调整,若G>H,则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G-H。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一般来说是按15% , 但是是化妆品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是按30%计算。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用J,限额扣除标准K1=销售收入*0.5%=R*0.005,限额扣除标准K2=业务招待费用*60%=J*0.6,KI与K2取其小做为扣除限额,若J≤扣除限额中的其中一个,则无须调整,若J>扣除限额中的其中一个,则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j-K1(K2)。 现列举案例方便更加理解此计算方法 销售商品取得收入不含税收入3000万元,销售原材料不含税收入15万元,接受捐赠10万,广告费5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计算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以销售收入(3000+15)万元为基数计算广告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不包括捐赠10万营业外收入。 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3000+15)*15%=452.25(万元);广告费超支=500-452.25=47.75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7.75万元。 业务招待费用实际发生额的60%=100×60%=60(万元);销售收入的5‰=(3000+15)*5‰=15.075(万元),两都取其小,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5.075万元,业务招待费用超支=100-15.075=84.925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4.9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