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带你了解:美国专利IDS
一、什么是IDS?
IDS(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即是为信息披露声明,是指在申请美国专利过程中,向美国专利审查局提交相关信息的过程,包括与申请发明有关的先前技术和相关专利文献。
01
专利制度层面
信息披露是美国专利法中的一项重要而又独特的制度,它要求特定的义务人将其所知的与专利申请密切相关的信息以IDS的形式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以供审查员在审查申请时予以考虑。
02
后果方面
信息披露不但会影响专利审查,还会影响专利的诉讼和交易。
什么是特定义务人呢?
1
与该专利申请相关的人,都有义务将自己已知的与专利相关的内容披露给USPTO。
从法条来说,和专利申请相关的所有人都有披露的义务,如发明人、律师或代理人、其他任何实质上参与专利申请准备的人员等等。
2
3
这些义务人通过律师或代理人将相关的信息以IDS的形式提交给专利局,即被视为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如果这些人没能忠实的履行这项义务,则可能会有很多后续的问题和严重的后果。
二、递交IDS,披露哪些内容?
(1)法条中对于IDS要求披露的内容,说得比较概括,即:与专利申请相关的可专利性方面的重要信息都要披露。
(2)实务中都是把所有已知的相关信息都披露出来;比较常见的相关信息包括同族申请(如相关中国申请或PCT申请)检索报告中引用的文件,以及在撰写之前做的相关文献检索结果等。
三、提交IDS期限与涉及费用
根据申请在审查过程所处的阶段,递交IDS的时限会有不同,在有些情况下还可能产生官费,具体可以参考下表:
IDS提交时限 | 费用以及其他描述 |
Non-Final OA发出前 | 新申请提交日起的3个月内,或进入国家阶段的3个月内,或Non-Final OA之前,0官费 |
Non-final OA下发后,Final OA/NOA(Notice of Allowance,授权通知) 之前 | 披露文献在发文日3个月内,0官费。 披露文献超出发文日3个月,260美元官费 |
Final OA/NOA下发后 | 披露文献在发文日3个月内,260美元官费披露文献超出发文日3个月,需要提出回授权的请求并通过RCE程序重启案件,以提交IDS(1360美元费) |
四、提交IDS的主体?
美国专利法细则37C FR1.56中规定IDS提交主体可以是与专利申请的提交与审查程序相关联的每一个人,其中包括:
01
专利申请中的每一个发明人;
02
准备或处理专利申请的每一个专利律师或者代理人;
03
实质性参与专利申请的准备或审查以及与发明人、申请人、受让人或有义务受让专利申请的任何人相关联的所有人。
此外,除发明人、专利律师或代理人之外,向发明人、专利律师或代理人披露信息的个人同样具有提交IDS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