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收藏!防范出口贸易风险有这些妙招!
01 及时在“单一窗口”网站查收保单 网上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页(https://www.singlewindow.cn)--业务应用--金融服务--信用保险--卡介质登录--小微投保--投保申请--保险单--收悉后查看电子保单。 注意查看电子保险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有效期、保单最高赔偿限额、单一买方/开证行赔付金额上限、保单条款(特别是涉及免责的条款)。 保险单有效期内出口的业务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02 及时申请索赔 避免风险发生后出运 买家或开证行发生拖欠风险时,小微出口企业应在应付款日后6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材料。 在发生除拖欠以外的其他风险,小微出口企业应在风险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材料。 如买方已发生保单约定风险(拖欠风险发生日为应付款日后30天,其他风险发生日为买家破产或拒收日),小微出口企业应避免继续出运。请注意风险发生后出运的应收货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03 留存贸易单证和 客户往来邮件等材料 ©pressfoto/freepik 贸易文件:合同(订单、形式发票、往来邮件等能证明贸易合同关系的文件)、商业发票、出口报关证明文件、海运提单等货物运输(或交付)凭证、买家拒收货物证明等文件。 其中,合同请留意载有合同主体、交易标的、交易价款、货物质量和数量、支付方式、运输方式、违约责任、管辖法律及仲裁条款等,必要时可委托专业的顾问提供合同修改建议。交易过程中所有重要条款变更均以书面形式记录。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名需与其公司注册时登记的签名以及官方身份证件名字一致。合同需经买方有效签署。 以出口企业自身名义报关的出口业务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客户往来邮件:保存好交易过程中任何与买家之间的往来沟通邮件。 04 风险防范注意事项 图源网络 确认买家身份 向买家获取注册登记文件;利用工商信息网站查询注册信息、经营范围与地址核对与采购货物是否相符;同时向买家索要更多联系方式。 谨慎与中间人做贸易 首先应核实确认中间人的身份,如中间人为代理人,核实其是否有与终端买家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发票应开具给终端买家;如中间商为直接下单人(付款义务人),应与中间商签署贸易合同,发票开具给中间商;如中间商仅负责联络,不参与交易,注意与终端买家建立联系及签署贸易合,并将发票开具给终端买家。 规范合同及合同条款,防止贸易纠纷 出口企业应尽可能以书面形式与买家签署贸易合同,至少使用邮件进行沟通约定;除约定金额、数量、交期、付款期限、收付款账户等常规内容外,还建议在合同中明确产品规格、质量标准、买家质量异议期、第三方质检机构等信息。 警惕信用证中“软条款” 信用证结算情况下,注意审核信用证中所约定的条款,特别是识别其中的“软条款”;避免因不符点导致开证行豁免付款责任。 重视贸易合同履约 出口企业应按贸易合同约定履行卖方义务,避免因自身履约瑕疵导致买家不付款或扣款。注意保留出货前产品图片与检验合格证明等。 与买家沟通应以书面形式(含邮件) 交易过程中,谨慎使用即时通讯工具,如有涉及任何调整合同内容(货发第三方、收款账户、账期等)的事项,应由买卖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进行确认。定期向买家发送对账邮件;买家未及时付款的,及时发送催款邮件。 重视货物控制权 付款交单的情况下,应主动联系货代,防范未经同意的无单放货。 注意保留书面确权文件 如买家逾期,请书面或邮件与买家确认账目明细与还款计划。对于质量问题要求折扣或返利等,切忌草率作出承诺判断,应根据合同约定冷静以书面形式与买方家沟通。 注意对买家做资信调查 与买家开展先出货后收款的出口业务时,建议对买家做资信调查,了解买家的注册情况、成立历史、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以便对买家的资质及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对于具有一定交易历史的老买家,也建议不定期进行资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