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疫情告急,世界多国出台商标申请的相关公告及规定
海外疫情告急,截止到目前为止,中国以外的确诊病例已超70万。各行各业都受到了影响,知识产权行业也不例外,世界多国相继出台商标申请的相关公告及规定,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吧~
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答复美国专利商标局意见通知书,并导致相关商标注册申请被视为放弃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依照规章根据请求免费恢复已放弃商标注册程序。申请人应填写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中《恢复已放弃商标申请》表格请求恢复。
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答复美国专利商标局意见通知书,并导致相关商标注册流程取消或超期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依照规章根据请求免费重启已取消或超期流程。申请人应填写TEAS系统中《向局长递交请求书》表格请求流程重启。
申请人须在放弃通知书或取消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请求。如未收到放弃或程序中断通知书,则应在TEAS系统提示申请被视为放弃或注册程序取消或超期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请求。申请人须在请求中说明因受疫情影响延迟答复相关情况。
欧盟知识产权局将所有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30日到期的绝限日延长至2020年5月1日。
专利局局长和商标局局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宣布任何落在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绝限将延至2020年4月1日。
明确对受疫情影响的申请人实施补充救济措施,补充救济措施通知如下:
无论国籍,对于申请仍处在韩国特许厅审查过程中的申请人,其KIPO要求的提交书面意见等事项的指定期限将被自动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这项措施是为了预先防止因新冠肺炎暴发导致的中断而发生无意违反时限的情况,KIPO将不要求申请人提交延长时限生效的申请。
这一措施也同样适用于申请人因任何与新冠肺炎有关的原因而未能遵守一些程序事项时间限制的案件,KIPO将视上述原因为不可控制的理由,因此对申请人免责。申请人仅需在声明中简单表明造成以上错过时限的原因与新冠肺炎相关。事后的补救措施也将被允许于2020年4月30日前提出。
所有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绝限暂停。疫情发展可能会延长暂停期限。
所有在2020年3月12日《第260/2020号特别需求和紧急法令》公布时正在处理的、与国家知产机构相关的绝限全部延至2020年4月3日。此日期可以根据当前情势严峻程度进行调整或延后。
自2020年3月16日起,取消所有会面活动。用户可通过网络办公平台咨询知产局。法定绝限日在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4日期间的,顺延至2020年4月14日,但仍建议行政相对人按原法定时限答复官方意见和支付费用,防止工作量激增带来的系统瘫痪风险和错过时限风险。
土耳其商标专利局正常运行不受影响,申请涉及的法定时限不延缓。所有预备在伊斯坦布尔中央法院的开庭将延至2020年4月14日之后。
原定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4月15日举行的与商标事宜有关的所有听证会均已延期,并将适时重新安排。通知进一步提到,定于2020年4月15日后举行的听证会将如期进行。
知识产权局2020年3月16日~2020年4月14日停止办公。所有听证和调解程序将暂停,所有商标局放假期间的法定时限将延至2020年4月15日。应在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4日提交的各类文件可于4月15日提交,提交日被视为到期日。可以在网上提交新申请。应于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缴纳的官费可在2020年4月16日补缴。
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1日停止办公。可以在网上提交大部分申请,但会有延迟。
所有法院、商标局和专利局将暂停工作,直到进一步通知,作为遏制疫情的预防措施生效。
*具体信息以各国知识产权局出台的政策为准